以物业管理十项规范为基础
共同缔造幸福和谐小区
2019年12月3日
社区物业服务,是当前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市区物业服务矛盾频发,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拉低了海陵“首位度”,降低了群众“幸福感”,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为规范基层治理物业管理这一“难点”“痛点”问题,我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力求打通社会治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一是推行物业管理十项规范。全面构建“党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模式,在“两主体一协议” 的框架下,以“一份质价相符的协议”来厘清物业服务的责权利,以“三公开三透明”的公示来找回居民与物业的互信,建立“3+1”的调处机制,通过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行政调解平台来钝化物业矛盾,实现物业纠纷“小问题不出社区、大问题不出街道、重点问题不出海陵”,完善物业管理行为监管,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一是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党建+物业”品牌。充分发挥物管中心行业党总支的作用,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城东街道鹏欣尚城“红色业委会”七个成员六个党员,直接参与社区管理,成效显著,群众点赞,城南街道“我爱我家”六合一服务,一键解决小区内各类问题,国有广厦物业“党员模范岗”亮出身份、主动作为、做优服务,私营公元物业“党员之家”,定标准、强管理,物业服务与党员义工有机结合,打通了党组织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百米”。二是积极推行“三公开三透明”阳光公示,实现了物业收费率和满意度双提升。要求物业企业必须在楼道口等显著位置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做到组织人事、财务收支、工作信息透明,6个街道30个试点小区的物业平均收费率从65.3%提升到78.2%,群众满意度从62%提升到87%。三是开全省先河,推行“3+1”物业矛盾调处机制。各街道、社区成立同心园调解工作室,努力将物业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区法院设立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抓好诉前调解,全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从去年的635件锐减到今年的60件,同比下降九成。
二是加大小区综合整治力度。市、区两级政府时刻关注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不断加大投入。自2016年以来,按照7:3(物管办核一下,是不是这个比例)的比例,累计投入资金约1.9亿元,对安居苑、东进小区等近70个小区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惠及居民10万多户、35万人。小区整治我们采取的是雨污分流加环境“微整治”配套的模式,即小区整治必须做雨污分流,在实施雨污分流的基础上,同步配套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停车位、绿化、立面、路灯等设施。2019年,我区同时投入8000万元对安居苑、宫涵花园等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同时结合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配套300万元对城市之光、金通梅园一期、康泰苑、智堡小区一期等6个小区进行了环境整治。
三是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保长久,实现小区长治久安。未来,我们将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正在制定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的行业标准,不断提升小区的软环境。同时,遵循“只整一次、一次到位”,按照“三确定一推进”的工作模式,系统思维、综合考虑,制定全面整治计划,整一个,成一个。即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名单、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实施和落实长效管理。在排定小区综合整治的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激发小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出发实施老旧小区“共同缔造”。目前,我们已经初排了小区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对2000年前多少个的老旧小区、2019年前未实现雨污分流改造的多少个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全覆盖,待资金等相关方案落实后实施。
为确保实施效果,考虑到老城区的实际,我们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能,就工作内容、属地范围做进一步明确,强化市局的指导规范;二是要进一步明晰明确小区综合整治的职责范围和资金来源,建议按照原来城建体制的划分,市、区分别完成所属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和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市政府对海陵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行60%的定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级单位、部门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共同缔造美丽宜居小区,一定能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为建设富强美高新泰州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