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海风轻轻吹拂在脸上,机车的轰鸣声提醒着自然之外世界的喧嚣。当太阳慵懒的从海洋尽头透出头来,自然与人类世界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穿梭在地下的地铁,狂躁的奔驰在柏油路面的汽车,远处的船鸣笛似乎在为这一切喧嚣叫好。唯有一个三十岁的你,似乎被快速疾驰而过的世界所遗弃。
我们喜欢前进的高铁,喜欢早晨升起的太阳,喜欢如狂瀑涌泄般像你传递信息的现代网络,我们喜欢一切往前推进的东西。但到了一个时间点,我们开始不喜欢时间在自己身上刻画出不断前进的影子。
相较于自然界的虫子,人类的寿命很长,相较于数千年的大树,人类所拥有的时间很短。短的似乎就是一只宇宙间的虫子。
当三来临时,四也就不远了,经常刚步入三十岁的人会这样想,也常常会因为自己的这种想法而惊慌失措。
因为人类社会的意识就是,三十而立。三十意味着你应该小有成就。有的倔强的人,会不服输,会继续在自己的世界打拼。而有些人,则因为种种原因,屈从于这个人类世界所认为的公理。
曾经看过毛姆《月亮与六便士》,起初那个比较愤青的我是被“月亮你想要,六便士还嫌少”那句话所吸引的。但后来,我才明白,毛姆讲述的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一个关于个人实现的故事。看完那本书,被里面的斯特里克兰吸引了。
斯特里克兰,银行职员,简直牧师,是最有寄望当上神父的人选,有位漂亮喜欢结交各界名流艺术家的妻子,有两个孩子,这种生活在普通人看来是有些艳羡甚至会嫉妒的。结果后来,有一天,他觉得该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了。人生苦短,道阻且长,人生该为自己活一把。
斯特里克兰的理想是当一名画家,画出心中的那个乌托邦般的理想,如今生使命一般的惊己之作。所以后来他抛弃了妻子孩子以及原来令人艳羡的生活。在现在世界观看来有些自私且愚蠢的行为。跑去巴黎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
如所有如你所料的故事中,他经过业余到专业,后来他能画出很棒的画作,也能勉强卖出够自己生计的画作。后来朋友建议,他假死以便于他的画作能卖出好价格,他也不以为然。因为他心目中的画作,并不是用来赚钱的,他仅仅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画自己的画,其他衣食住行维持生存基本所需就行,画画便是他的别墅豪宅香车美女,精神的满足便是他想要达到的应许之地。
喜欢他,是因为他的魄力,绝不是普世价值观下的自私。我想作者也并不想让这个糟糕的做法成为你追求目标的做法。他仅仅是用一种夸张的手法来惊醒世人,来传递自己的思想。所以每读完一本书,就感觉自己与一位作者对完了话一样。书,穿梭时间,链接了我和他,他的思想,穿越的时间空间的束缚来教育了我。我想这就是书的意义,也是一开始那些能被称之为传统作家的作家所写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