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 李国庆
不知从何时起,我特别喜欢雾。在起雾的早晨或晚上,我喜欢出去走走。
英国伦敦的雾,堪称世界雾都。因为英国濒临海洋,常年空气潮湿,地处湿润的海洋性气候,导致了雾的生成。而在中国大陆,我们家乡的雾大多产生于秋冬季节。由于空气温湿,加上昼夜温差大,当水蒸汽的浓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遇冷就会凝结成细小的水滴,继而形成雾。
长久以来,我对雾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朦朦胧胧的情愫。虽然秋冬晴朗的天气格外透彻、高远,温暖。而过于纯净的天空给我们带来了过于清晰和高分辨率的现实物质世界。人和事透过我们的眼球被清晰地目睹和了解,一览无遺。这也许就是人理达到饱和程度以后的厌倦状态。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弓满则断。这可能就是人们偶尔好奇朦胧状态的原因吧。
走在浓雾的乡村田野,你会看到一切都处在乳白色的雾霾笼罩之中。蜿蜒的小路,长满野草的沟渠和成行的树木都隐约在了茫茫的雾气里。偶尔有树上的枯叶,时左时右地飘落在你的身旁。远远近近还能听到一滴滴露水从树上砸落下来的声音,啪嗒,啪嗒⋯⋯
你的双脚和身上都被雾气浸湿了,染白了你的眉毛、胡须、头发和衣襟。真是琼瑶所写的月朦胧,鸟朦胧,树朦胧,人朦胧了。
我只所以偏爱浓雾,还因为她像朦胧的半透明的帷幔,轻盈飘逸;又像女人的妩媚、柔美,风情和温润。像古代的仕女“犹抱琵琶半遮面”,一切尽在想象中。
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世间的人和事未必都要彻底认清、看透,了解。也许留有:一半清醒一半醉;一半清楚一半糊涂。会更令人意犹未尽,想象无限。当你真正把一个人一件事看透了,看清了,了解了反而失去了魅力和意义。
太了解了是知己,不了解的是路人,正了解的是朋友。我们一直处在了解和被了解,未了解到了解的路途中。
不管是朋友和伴侣,我认为都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达到若即若离的状态。这也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