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20期间,杭州清城。
凌小雪跑来找我,我睡得迷迷糊糊期间,接到她的电话,她说二安,快来接我,不然我成小白菜了。作为一个看稿子到半夜刚睡下的人,我很想把手机摔掉装作不知道,再继续睡。但最后,我还是去认命爬起来去接她。
我认识凌小雪2190天,我们从未见过。我们不是网友,却是小伙伴,是朋友,是亲人。她有提过来找我,但我并不知道她会这么心血来潮,让我毫无防备就这样直接杀过来。
八月份的广东,天气炎热,即便是深夜里还带着些燥热。我到车站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凌小雪一见到我就立马扑过来抱住我。
我们之间没有陌生,没有言语,就一个拥抱,一切似乎足矣。
2.
我们像多年未见的好友,吃喝玩乐,走大街窜小巷,买一堆海滨城市纪念日。却小心翼翼的避开某个人。
在海边的时候,我帮她拍照,她的长发被风抚起,裙角飞扬。照片里的她笑得肆意,她是漂亮的,光彩照人。
回来的路上,我们路过一家咖啡馆,门口错落着几张桌子和凳子,有含情脉脉对视的情侣,有笑语嫣然的一家人,也有翻着书籍一个独坐的独行者。
凌小雪拉着我飞快走过,在拐角处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垂着肩膀可怜兮兮的对我说:
“二安,我说过不想他的。”
我叹了口气,抬起手摸摸她的头说:
“乖,那就不想了。”
感情不能控制我知道,我无法感同身受,也无法阻止你不去想他,语言太过苍白无力,所以只能沉默相伴。
3.
我知道他是谁,我认识他的时间甚至比凌小雪还要长,我们一起上学,一起逃课,一起喝酒,一起疯狂,一起悬梁刺股,一起长大。
报志愿的时候,他选择去了河南,那个时候因为臭味相投,大学期间,我们共同创办了一个BBS,凌小雪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凌小雪大一的时候,被我拉进我们的圈子里面,开始是几个人,后来是几十个人。我们每天都在天南地北的乱侃,从早上到晚上到凌晨到天亮,从当年的BBS到扣扣再到现在的微信。
人还是那些人,能记得的,活跃的,联系的却没有几个了,似乎所有人都开始沉寂了。
凌小雪是大三的时候和他一起的。他幽默他风趣还有写一手好文章还会唱歌,喜欢的他女孩子有很多,包括凌小雪。
不知道谁先开了口,同在一座城市的两个人,面过一次基,然后理所当然的走到了一起。这其中最开心的莫过于我,我终于可以用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语气感慨:终于把他们俩嫁出去了。
少年的时候,感情那么纯粹,我总以为他们会天长地久,他们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不会分开。
4.
大四的时候,他选择回家实习,凌小雪则留在学校,他的房间里放着一个木盒子,里面放满了他来回两座城市的票根。
因为喜欢,所以即便奔波也乐此不疲。
他们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彼此之间的爱情,声怕有一点风吹雨打,他们巧妙的避开异地这两个字,一心只为投入对方的怀抱。
但是紧绷的弦还是断开了,那么突然间,猝不及防。
她来不及挽留,他来不及补救,他们就像握着线两头的两个人,越扯越大力,越拉越紧,最后缠在一起,勒得紧了痛了只能松手。
原来异地恋就是这样,即便是分手,也只能在电话里吼得声嘶力竭,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他没有像过去一样连夜赶过去,她没有像过去一样等他到天亮。
原来,天长地久也就那个样。
5.
他们分手那个晚上,他拉我出去喝酒,喝到一半,他突然趴在桌子上,半醒半醉间问我:
“安少,你说活着为什么就这么艰难?”
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只能拿来他边上的酒,倒进自己的杯子里面,狠狠地给自己灌了一口,酒精刺得我舌头麻痹,我说:
“沈言,你现在这样子真丑。”
他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拿着酒瓶,走路颠颠颇颇,一边叫嚷着:
“世间安得双生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每个喝醉酒的人最终都会变成诗人,我忘记那天晚上他都吟了什么诗,我只记得我扯着他回家的时候,他蹲在家门口不肯进去。我们坐在他家门口,他靠在我肩头上,一边碎碎念着:
“安少,她不要我了,不要我了。”
我的肩膀被淋湿了一片。
6.
有些人的感情,一旦理智起来,可以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他还是会买醉,会醉倒在街头,第二天还会若无其事的去上班,可以绝口不提一个人,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锁起来,封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静静的等待被蒙上灰尘,直到再也想不起来。
凌小雪来找我的时候,我曾在微信上给沈言留言,他只是回了一个哦字,然后我们彼此都开始沉默。
凌小雪走得前一天,我带她去我们小时候长大的地方,青石板,大石砌起来的平房屋,已经被废弃的池塘,越过小山头,爬上最高的地方,可以看见整个村庄的模样,但人烟稀少,连旧时随处可听到的笑声与犬吠声也听不见了。
下山的时候,遇见沈言。
凌小雪诧异的回头看着我,我对着她摊摊手,笑着走过沈言身边的时候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始终认为,仍旧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即便是深思熟虑后决定要分开,也要面对面说清楚,我不想你自己一个人蒙在被子里面哭,也不想他一个人独自在深夜里买醉,我不能在深夜里接一个哭到肝肠寸断的电话,再去路上捡另一个人送他回家。
其实,除非不爱了,否则其他不可能都是在找借口。
7.
凌小雪走的那天,台风才刚刚走。
我不知道沈言对她说了什么,只知道当天她红着眼眶走下山来找我,她的情绪恢复的很快,似乎轻松了不少,连笑容也多了。
在车站的时候,她抱住我说,二安,有人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开始的时候对这说法嗤之以鼻,我们以为生活只有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原来除了这些,我们还忘记有柴米油盐酱醋。
我好担心,有一天我会和他相看两厌,如果我不能跟上他的步伐,我势必会成为自己最厌恶的那类人。
二安,沈言说,他会等我,让我也等等他。如果那个人是沈言,我想我是愿意的。
我笑着回抱着她,看着她欢快的像一只鸟儿般的跟我挥手说再见,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才转身离开。
爱情的路上不一定需要披荆斩棘,但一定需要勇气,如果有人愿意向你走出了那第一步,那么,余下的九十九步,我希望你都能笑着坚持走完。
我始终认为,不是所有的最好都刚刚好,但是能让你喜欢上的,都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