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加拿大卡尔加里,对那些白天开着车灯行驶的汽车十分不解。心想:这不是白夜行吗?大白天的,光线这么好,开着车灯不是太浪费吗?
直到后来,当我读一则盲人打灯笼的故事之后,才明白开灯行车的意义。
有一个盲人,走夜路时总是提着一个灯笼。别人看了好奇,就问他:“你自己既然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呢?”
那个盲人欣喜的说:“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提着灯笼并不是为自己照路,而是让别人容易看到我,不会撞到我。这样,我既保证了自己的安全,又帮助了别人”。
是啊,白天开着车灯,并不是为了自己行车方便啊,而是为路上的行人和其他车辆开的,这样,即使在白天,对面的车辆和行人就更容易看到自己的车,为提前避让做好充分的准备,就会更大限度的避免误撞。
不由得想到:原来白天开车灯,不是浪费,不是多此一举。它与盲人提灯夜行有异曲同工的作用。
不由得想到: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他的安全并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上。他需要来自外界的光明,同时,也要使自己变成一束光,在照亮自己的同时,也照亮身边的道路,照亮别人。
想到这里,我才完全理解那些看似愚顿、却十分人性化管理的老外们的良苦用心。
有些怪事,当我们完全了解了他的前因后果之后,反倒是觉得合情合理了。
让我们把自己变成一束光,在照亮自己的同时,也照亮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