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见女婿第一件事就是看能吃几碗饭,来衡量他的身体素质是否可以终身卖血挣钱!
许三观由此得到了启发,从此他卖血一发不可收拾。知道菜好吃,就想知道厨师是谁。许三观卖血有方法,那谁是许三观的启蒙老师?是 根龙和阿方。第一次卖血后学到了几招,要在卖血前多喝水稀释血液,使抽的血不多还有活血的方法就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温一温。
他在纺织厂上班,看上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用自己的花言巧语终抱得美人归。本应该幸福生活的,可是在生下三个儿子后,许三观却发现一乐是老婆跟初恋的儿子,自己白养这么多年一乐。
心中愤愤不平,虐待一乐却下不了狠心。一乐被欺负,还是卖血将钱给了方铁匠,家里闹饥荒,无奈之下又去卖血。
往后的日子过得虽平静,但更大的危难面临,一乐在下乡时病的很严重,二乐连夜冒着大雪送回父母家,而去大医院得很多钱,只能由许三观卖血换钱,在开往大城市的各个大码头上的乡镇三天一卖血,两天一换钱,自己面临休克死亡还在想着如何卖血,冰冷的茶水入肚,用猪来暖身的他只有救一乐这个念头。人最可怕的就是有信念,就这样撑着来到大城市,来给一乐送来了救命钱。
人生中11次卖血中,为了这个别人的孩子一乐卖了8次血,11次35元构成许三观卖血记。人性的光辉从一个小人物中深刻的体现出来,他没有特别博大的胸襟,但有作为一个人的良知。他的伟大在于任何人都会选择抛弃一乐时,却养育至一乐长大,陪伴在一乐身旁。
这篇小说出自当代中国的典范余华之手,没有文词浮藻,没有过多的渲染,有的只是对个人看法的描述,对人性的诘问!让人深陷于中,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