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魔道:“你若是实在不想要这把短剑,你就把我的短剑带去扬州凌云窟我师叔剑狂人那,他……他会给你一些金银,我想应该够你们娘俩共度余生了。”
对于庄稼汉来说,一把不明来路的神剑不比一两银子好。
但李大牛却钱也不要,剑也不要。
剑魔有些讶然。
李大牛道:“俺虽然是庄稼人,却也知道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万钟与我何加焉的道理!老前辈你若是病重,我替你找医生,你若是死了,我安排你下葬,绝不要什么短剑,什么金银!”
剑魔心中大恸,他已有几十年没见到李大牛这样一个蠢直纯真之人了,若是早些年他们或许能成为朋友,剑魔甚至会传授剑气法门给他,可惜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每个人的出生和死亡都由不得自己,这是谁都必须承认的事实。
剑魔就要死了。
剑魔道:“大牛,我死后将我炼成短剑,你自去找我师叔剑狂人,自有分辨。”
李大牛还想推辞,但见得剑魔双目含泪,满身疮痍,奄奄一息,苦吊残息,自没什么勇气推辞,他安慰自己道:“只不过是跑腿送个东西罢了,怕什么?”
“好!我答应你老先生!”
剑魔苦笑道:“人生忽然……黄发垂髫……千秋霸业……刹那芳华……悲夫……悲夫……夫!什么是江湖呢……!只觉得又冷又冰……”说着头一沉,双目未阖,就已断了气息。
李大牛摇了几遭见剑魔死了,心中止不住悲伤,泪水止不住涌出,这种悲伤是抑制不住的。
他看着剑魔老人的每一道皱纹,每一处关节,每一处年老的印痕。
他能想象剑魔年轻时的样子,一个江湖侠客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热血沸腾!
如今却垂暮偃旗,日落西山,这是何等的苍凉!
虽然只刚遇见一个时辰,却好像比十年还长。
一辆平板车拉着剑魔的尸体,一把天崩地裂之火燃烧剑魔的躯壳,停尸了半月,血已流尽,李大牛烧了一把大火,一把短剑终于真在火灭后出来了。
李大牛在炭火之间拾起来短剑,哭了一阵,暗自嗟呀,这才相信剑魔老人的话是真的,心中又有些五味杂陈:“剑魔老人年轻时定然受了常人不能忍受之苦楚!”想着忖道:“真有短剑之事,我理应送至扬州凌云窟剑狂人那里去!不为金银,也算是了却剑魔老人的遗愿!”
他小心翼翼将短剑用黑布羊皮包裹严实,辞别老母亲,对母亲道:“娘,我今去扬州短则半月长则一月必回来,娘这个月须少外出,有事求助邻里,我和张三李四说过,他们隔三差五便会照看你,若有麻烦,娘且忍住,儿子回来再作理会!”
李大牛的娘虽不识字,也是个懂事理的人,自宽慰道:“傻大牛,娘知道你应了老先生的事。”
李大牛道:“娘,儿子不知道做的对不对!”
老娘道:“傻大牛,可知一诺千金的道理,娘这里你不必担心,只管去吧。”
李大牛宽下心来,次日一早骑着一匹家中唯一的瘦骡子,直奔江南扬州而去。
十一 巧合
赵通湖坐在客栈里。
鸿福来大客栈。
一张桌子,桌子上有菜,也有酒。
他来这个客栈也已经半个月了,自己的老大朱九千岁却连一次都没来看自己。
只是在自己在“刀仙”韩昌平安排出狱的当天,和朱宽在马车上隔了几丈远对视了一眼,那种眼神赵通湖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样寒冷,那样刺骨,那样伤心。
赵通湖无颜回山东,朝狱卒也就是帮派“刀仙”韩昌平借了二十两,在扬州巷子口租了一间毛坯房,饿了就来鸿福来大客栈打包一些剩菜剩饭。
鸿福来老板娘叫朱朱,心肠好,对这个老人很是照顾,赵通湖心想只怕拿他当拾荒老人,每次都会留些酒菜剩饭给赵通湖来拿。
但是赵通湖想错了。
因为江湖人的血,江湖人的气息,甚至江湖人的眼神是不一样的。
他是困兽,是剑客,是老杀手!
这是无论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朱朱这种凭眼神一秒分辨客人的,怎么会看不起赵通湖?又怎么会看不出赵通湖?
朱朱已四十一岁,丈夫早殁,她一人独挑客栈的买卖。
但她的皮肤很好,眼角皱纹很浅,看起来只想三十岁出头,一双无论谁对视都会心动的眼睛,凹凸有致的身材,如果她不说,谁都不知道她曾生过三个孩子。
老板娘朱朱给了他一顿有肉有菜的剩饭,还有半瓶花雕酒。
今天还让他破例坐在堂里。
赵通湖窘迫道:“老板娘今天这么多酒菜?多少钱?”
朱朱道:“不要钱。”
赵通湖道:“怎么能不要钱呢?”
朱朱粲然一笑:“这些都是前一桌客人吃剩下的,要什么钱?”
赵通湖看着干净的米饭和红烧肉,醋鱼,花雕酒,即使是傻子也知道这是老板娘特意做的。
巧的是这个朱朱是李大牛的旁系血亲里一支远方舅母,当年舅父意外去世,李大牛还曾跋山涉水来吊唁,深得朱朱一家的尊敬,朱朱的客栈正巧就也在扬州。
李大牛已经提前去信,朱朱的鸿福来大客栈也就是李大牛带着剑魔遗剑的暂歇之地。
春日,晨,极寒,大雾。
鸿福来大客栈前面是一条狭长的官道,一排垂柳,靠着一条护城河。官道平日里都是商贩买卖,可是只要是官府出行的日子,都是要提前清街道的,李大牛不知道,暗暗忖道:“早闻烟花三月下扬州,已是三四月份,这怎么如此清净。”骡子怪叫一声,李大牛看了看前面尽是大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