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很早读过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他却应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享利猫,还遇到爱它的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充满友爱与温情,同时也映射了当今社会的种种现象。欢迎大家读这本书,并在下留言自己读完书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