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死,我只想被你记住
从小到大,身体每次出现莫名的不舒服,尤其这种不舒服发生在脑袋的时候,我总是臆想自己得了绝症。电视剧里,很重要的人物得了绝症都会展现出温情的一面,坏人幡然悔悟变好人,好人变成更好人,赚取观众更多的眼泪。
还小的时候,我总是脑补自己捐献全身的器官成为新闻头条,多善良的小姑娘,多可惜的一条生命。
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在想,我怎么会死呢?祸害遗千年。
那时候看的都是言情小说,男主心里总是放不下死去的旧情人,新女友总是因为发现自己比不上死人或是成为死人的替代品而生气。
我希望自己也去死,这样我喜欢的人就会永远记得我,我会变成他记忆里最美好的青春和回忆。经验证明,血与泪确实能够洗刷大部分的不愉快,也能够重置记忆中爱与冷漠所占的比例。所以我希望自己如果要死一定得体体面面,又或者,印象深刻。比如吵架之后心绪不宁的被撞死在马路上,又或者死在爱心满满奔波在见对方的路途中,这样才能死得其所。
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嫩。
晚上熬夜到三点,爬上床之后,天旋地转,天花板离我似乎只有一个脑袋的距离。
“这是要死了么?”青春不再,人类本身的幼稚似乎尚未丧失。
如果我就快要死了,我要做什么?
先去对爱的人说再见吧。
是离开的那个再见,不是死亡的那个。
我做家教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个初中的小男孩,父亲经商常年不在家,母亲全职阔太太,家庭提供给他的除了优渥的经济,大概只剩下父亲偶尔回家传授给他的“赚到大钱的才是人上人”的名言吧。
他喜欢理工,喜欢一切实用的东西,他对我讲给他的文言文不屑一顾,情感、理论都是浮华与脆弱的象征。我们上课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花大量的时间用各自的世界观进行口头较量,我捍卫的是我文科生的尊严,而他抨击的是情感背后埋藏的不理智。
他笃定的看着我,没道理十年前的一巴掌使你愤怒,十年后这种情感就变得微不足道,能遗忘说明人类是多么脆弱与虚伪的动物。
偏执年幼的他难以理解,年岁渐长,生命中发生过太多重要的事情,普通人的大脑只够用来装那些刻骨铭心,其他的只配被遗忘。生死尚且只是几声痛苦何况巴掌乎。
李夫人在汉宫深得汉武帝宠爱,娇弱妩媚,缠绵病榻之时仍是不希望汉武帝看到自己,怕临终时容颜凋零被武帝看到,在武帝心里就再也不复美人如画。世人总说帝王无情,但其实谁更有情?
死亡这件事于己于他人都不过小事。疏者扼腕叹息或是暗暗叫好,亲者哀痛欲绝魂不守舍,但有一共同处,不过几日几月耳。
即便不想承认,我们确实擅长遗忘,父母尚可以忘记儿女离开,儿女亦终将习惯无父母陪伴。生命中其他重要的人呢?我总是以悲哀的心里揣测他人,死亡大约只是新习惯的养成。
我躺在床上如是想。
如果我真患上突如其来的绝症,我会离开喜欢的人,不是以死亡的名义。不是因为害怕被你看见我狼狈的一面,也不是害怕让你觉得难过。似乎人类对伤害的记忆比起别人的死亡,似乎总是更难以忘怀。
比起在记忆里成为越来越淡的小遗憾,我宁愿一辈子梗在你的心上成为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当然以上,都是那天天旋地转时,脑子里闪过的悲哀,实际上我更愿意好好活着,一辈子以鲜活的模样出现在你们生活里。我不想死,我只想被你记住,从日出到黄昏,从炎夏到寒冬,从稚嫩到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