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何怀宏老师《良心论》书摘及个人想法
1.人在幸福方面的有限性与恻隐之心的联系,指出痛苦也是人生的一个基本方面,我们必须关怀、思考这痛苦,努力抚慰、缓和并减少这痛苦。(p249,第五章-敬义)
2.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人很少是全善全恶,大贤大恶的,而多半是较好的人与较坏的人。(p250,第五章-敬义)
3.我们要清楚,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一旦落入那深渊(指作恶),我们很可能等不到爬出来就将死去—带着一个污浊的灵魂死去,而即使我们也许能借助一种信仰的力量飞升而出,被我们伤害的人可能已经死去,这将是一种无可挽回的遗憾。(p251,第五章-敬义)
4.一个人可以不求快乐…,但一个人却不能没有“心安”而照旧生活下去。(p254,第五章-敬义)
5.而那些人类中的优秀者之所以要不可遏制地向善,之所以要把向善作为毕生的任务,除了他们心中有一种善端、有一颗善意的种子之外,也是因为他们深刻认识到,他们心中同时也有一颗不善的种子,他们与生俱来也带来一种宿命般的不洁感。
个人想法:
1.同意何老师的观点,人是可以不追求快乐的,但心安是必须具备的。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我们在评价杀人犯的时候会想:他们夜里睡得着吗?(他们良心不会不安吗?)
2.坦率承认人的有限性,坦然承认一个人没有办法完全到达“至善之境”,但永远鼓励自己与他人要积极向善。
3.一个人对于向善的追求只能接近至善,而中国思想对于君子的要求也是追求至善,参见《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就是一个人最终的追求应该是到达哪里呢?成为一个精神自在、生活自在并帮助他们向善一起谋幸福,追高标准就是“至善”呀!
本文参考资料
1.北京大学出版社-何怀宏老师《良心论-传统良知的社会转化》第五章
2.《礼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