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文/梦妮萱
《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我早在三月份就已经看完的书,一直拖到四月份了才来写书评。虽然我仍记得书中内容的大致框架,不过写起来也难免也会有细节疏漏的地方。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一本好书,不管过了多久,我们都可以理出一些思绪来。因为那里有我们想要寻找的东西啊。
《布鲁克林有棵树》可以归类为“成长小说”,写的是主角成长过程中的事情,看主人公是如何成长蜕变的。《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光听名字就觉得很美的一本书。当然,这也会引发我的思考,为什么要写布鲁克林有棵树?这棵树和其他的树有什么不同吗?这些问题都促使我进一步阅读这篇小说。
虽说是一篇长篇小说,但是《布鲁克林有棵树》的篇幅在我看来并不是很大。小说主要是描写了弗兰西一家的故事。内容通俗易懂,通过作者的描绘,也很真实的反映了主人公当时的生活状况。真实到能使读者一气呵成读完,并不占用读者太多时间。当你看完全篇,也就可以得出一个关键词,运用曹文轩先生的话,那便是书中的所有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布鲁克林有棵树》确实深深地感动着我。这种感动,不仅是被故事里的细节感动,更重要的是被唤起的对逝去童年生活的感动。童年生活里,有许多我们未实现却被我们淡忘的愿望。就像弗兰西小的时候一样,脑海中不知道浮现多少:“等我长大了,我也要……”的承诺。可是这些承诺,就像一闪而过的念想,被逐渐淹没在生活的海洋里。只有当我们再次接触到这样题材和类型的书籍,才会发出一番感慨。当初的自己,不是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吗?世事变迁,我们也只能流露出怀念的笑容,却再也无能为力了。
虽然全书是以弗兰西的成长心路为主线,可是个性更鲜明的,是她的父母亲:约翰尼和凯蒂。约翰尼是一个浪漫主义者。也许他还没有学会怎样担当一个父亲的责任就成为了一名父亲,这样的他很无助。约翰尼自己都厌恶自己是一个懒人,就像弗兰西说的那样“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都这么说。不过她还是更喜欢爸爸。”约翰尼称弗兰西为“小歌后”,那是弗兰西不能从妈妈身上感受到的父爱。约翰尼的出现,总是那么的开心、阳光。每一次出场,都带着一股慵懒的气息,有他的日子,就像是贫困生活中的调节剂,不管什么事情,都会变得容易起来。他活在自己的幻想里。以致于在约翰尼死后,我总觉得弗兰西的生活中少了某些快乐的因子。当看到约翰尼提前让茜茜姨妈准备给孩子们的毕业礼物时,我的眼泪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对这样一个男人,真的恨不起来。
“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能有点东西浪费也不错,好歹也能体会体会手里有钱,不用东拼西凑是个什么感觉。”
诺兰家族净出软弱却有才气的男人,罗姆利家族则净出要强的女人。也许我们可以把凯蒂归为女强人的类型,因为如果不是她的辛劳付出,单单只靠约翰尼,是很难生活下去的。有一点,也是颇为佩服她的,是当初她对约翰尼的主动追求。也许是印证了一句老话,在还没有结婚之前,一切都是有可能的。虽然抢了好朋友的男朋友,可是并没有觉得这种方式不对。约翰尼也是一个浪子情怀之人。也许凯蒂才是和他最合拍的人。像凯蒂自己说的一样,可能就是喜欢约翰尼身上的艺术细胞。他的歌唱得多么的好听。凯蒂又是那么的通情达理,她可以看透自己孩子的一切,最了解孩子的,莫过于她自己。也许是因为她和弗兰西之间都太过于了解彼此,所以才会磁场不合吧。她的通情达理,还表现在“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能有点东西浪费也不错,好歹也能体会体会手里有钱,不用东拼西凑是个什么感觉。”能够说出这话的女性,绝对不是一般人。她的眼界,绝不会停留在自己所处的环境里。为了改变自己孩子的命运,她每天为孩子读一页《圣经》和《莎士比亚全集》,让孩子知道,世界并不是只有布鲁克林的出租屋这么大。试问世间有几个母亲可以做到这样。
弗兰西一家都是和睦的家庭,不存在什么家庭暴力或是某些不和谐的因素。即使是和凯蒂的姐妹来往,姐妹之间也是互相帮助,这种和谐的家庭因素,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及的。姐妹之中,最突出的,莫过于茜茜。她多情,却对孩子无限宠爱。大家都很爱茜茜。
弗兰西是叙述者,通过儿童的视角,来描写她眼中的爸爸妈妈。也许弗兰西就是我们当中某个人的影子。不能理解妈妈为什么宠爱弟弟比自己多?为什么对自己总是一副严肃的面孔?
孩子必须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
当然,除了感动,里面底层人物的教育观也是感人的一部分。最不能忘记的,是凯蒂的妈妈玛丽的一番话。虽然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生活之中,受教育程度也不高。但是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是一致的。他们知道,要把自己知道的民间故事,仙女、小精灵等神话故事,圣诞老人,这些自己不相信的东西教给孩子。为什么?因为孩子必须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孩子得相信这些不属于人世的东西,这样,等世道艰难了,孩子可以回去,住在想象里头。”说白了,即使世道艰难,也能靠希望活下去,为他们塑造的,是生活的希望。这又不禁令我联想到《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他祖母对他讲的故事,显然对他天马行空的创作产生了影响。
没有了约翰尼的后半部分,读起来就没有了很大的兴趣,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直到弗兰西长大了,她真真正正成长为一名大学生。她的妈妈做到了。可颇为伤感的是,这本书的结局是意味深长的。她对着同样在院子里看书的女孩弗洛瑞说“再见了,弗兰西”。她知道这个小女孩根本不是弗兰西,她挥手告别的是当初的自己。这一次,是彻底的告别了过去。过去的弗兰西,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是和童年的弗兰西告别,她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结语:很喜欢曹文轩先生为这本书做的序,“文学就是为做感动文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可是现在作家“爱思想胜于爱美、爱情感”。除了思想还是思想。
这本书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建议先看书籍再去观看电影,毕竟我个人是不想被电影先入为主的观念所指引,破坏了自己心目中塑造的约翰尼等一众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