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最不少的是刀枪剑戟,快意恩仇,最多的是志同道合,情同手足的朋友,最难忘的是缠缠绵绵,儿女情长。
少年郎,谁不好江湖?
管他是才高八斗的大诗人,还是忠志爱国的大将军,都曾有过一段不羁的江湖岁月。
只因这里是最忘了身份的地方。
——
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薄霄愧云,白沙小亭,花红柳绿,杨柳依依。春日江南,即便是闹市,也是车马粼粼,人流如织。
李白一身白衣,腰别长剑,面如白玉,丰神俊朗。他这一路上已经获得了不少姑娘的秋波。
如果放在往常,他已接了很多姑娘的香囊。
可他今天并没有时间。
只因他今日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约会。
这个江湖上,想见天下第一剑李太白一面的人,已经从长安排去玉门关。
很多人能和李太白见上一脸,已经是天大的殊荣,再往大了去,那可能是要当天皇老子了。
可今天李白赴约的这个人,他和很多人都不一样,或者说
他和天底下其他人都不一样。
天下第一高手赵云。
李太白虽是天下第一剑,也是天下第二高手。
他凭着两招青莲剑歌游走江湖,力压群雄,被人尊称为青莲剑仙。
有好事者说,李白是天下第一高手,赵云不是他手下一合之众。
没人敢说这不对,也没人敢说这是正确的。
因为赵云和李白从未相遇过,更别提交手了。
但李白从不是一个低调的人,而证明自己实力最好的办法,那便是找一块磨剑石。
他已经邀请赵云于破晓峰上一战。
而时间
正是今日。
六
未时,破晓峰。
林风阵阵,山雀骚动,竹叶乱语。
山峰的一块空地上,已经站了一个人。
正值烈日当空,他却一动不动,好像太阳将他熔炼成一柄枪,他只是站着,就已锋芒毕露。
他的表情很淡然,但整个人却很兴奋,连他的肌肉都在颤抖,却不是为了一个天下第一的名头,而是为了一场与高手的战斗。
连赵云竖在面前的枪都在嗷鸣着。
枪不会说话。
但他已经听见了。
那轻得不可能听见的脚步声。
赵云提起了枪,痴迷地摸着枪头,好像他拿着的,是他的恋人,他的生命。
一个白衣人慢慢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赵云停下了动作,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人,周围的空气都好像凝结了。
他问道:“李白?”
白衣人一只手摸向剑柄,看着赵云笑道:“正是在下。”
他碰到了剑柄,笑容收了起来。
天地突然安静下来。
风不吹,鸟不鸣。
连天上的太阳都被浮云遮住了。
他们看着彼此,没有说话。
但有些话,却不必说出来。
他们都看到了彼此眼睛里炽热的战意。
赵云叹了口气,遗憾地说道:“其实我早该与你一战。”
李白笑着道:“如今也不算太晚。”
“已经晚了。”
李白脸色一变。
他拔出了剑。
三尺寒芒青锋,凌冽至极。
赵云却只是看着。
他出招了。
赵云的动作很慢,好像七八十岁的老人,拿着一把重枪,极缓慢又极艰难地向李白刺去。
但倒映在李白眼里的却不止一枪,
而是七七四十九枪,铺天盖地般向他打来,几乎没有空隙。
每一枪都像是一条咆哮的龙,威势几乎震破苍穹。
哪怕是一流的武林好手,恐怕也是一枪也拦不住。
而李白只会两招。
有人说,李太白的剑,两招便足以走遍天下。
因为进攻,本就是最好的防守。
李白动了,他的速度很快,快到连他的残影也朦胧了。
他抓住赵云攻势唯一一个空隙,来到赵云身边,对着赵云重重斩出了一剑。
那本来已经打出的枪头,这时却诡异地停了下来。
起风了。
李白的额头泌出了冷汗。
那枪仿佛是一根棉,一条线,此刻却顺着风,稍稍弯曲,来到了他的面前,破开了他的剑的攻势。
又是铺天盖地的七七四十九枪。
只是这时,再无任何空隙,再无任何漏洞。
一声清响。
其中却包含了李太白两招青莲剑歌。
如拔云见日,击碎了那无穷无尽的刺枪,于死地中求生,在天黑时寻得一丝黎明的曙光。
不死便是生,不输便是胜。
李白的手已经快要脱力了。
可他还是笑了起来。
他早已看出对方在这两击之后恐难再有力气。
李白赢了?
风声张狂,林叶淅淅。
赵云的腰间有一点红斑,慢慢放大,染红了他一身白衣。
他的枪已经在李白颈边的皮肤上。
李白握着的剑尖已经染红了。
李太白的眼睛瞪得很大,他的脸色实在很难看。
他万万没想到,原来所有威猛的七七四十九枪不过是为了隐藏最后平平淡淡的一枪。
而他拼尽身上最后一丝力气刺出的一剑,也只是伤了赵云,也挡不住那一枪。
李白并没有受伤,但只要赵云想,他随时都可以杀死李白。
李白叹了一声,垂下了眼,低声道:“我输了。”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李白闭上眼等待自己的结局。
过了好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只听见收枪的破空声。
出乎李白的意料,赵云并没有杀了他,他不禁睁眼疑问道:“我已经输了,你为何不杀了我?”
赵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大,但他还是笑着道:“这天底下,像你一样的对手不多了。”
他的笑容很灿烂,很阳光,仿佛他刚刚经历的不是一场生死之战。
李白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心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赵云努力忍住了嘴边的鲜血,向李太白抱拳,道:“那么太白兄,我先告辞了。”
说罢,他转过身,提着枪,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了。
他走得很用力,也很稳。
李白就这样看着赵云离开,动也不动。
他好像傻了。
他看着前方渐渐远离的背影,心头的思绪仿佛要炸开。
这是他此生唯一一次被一个人震撼到。
人的情绪总是万般变化,难以言说。
或许上一刻他们还是生死之敌,但下一刻,可能他们已经变成了情同手足的朋友。
心头浮上一丝难以形容的情感,像巨锤一样砸向李太白。
李白的瞳孔失了神,但他的心却明亮异常。
他把剑收回了剑鞘,一言不发地向前追去。
李白一剑的威力,他自己最清楚。
七
赵云走出没多远,便忍不住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他急忙回头看了看,捂住了自己的嘴,可血液还是从他的指间溢出,发现无人追来,他便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大口地喘着气,又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不是害怕李太白,他只是害怕李太白误会他。
赵云自幼便是个武痴,加之他天赋异禀,不过二十有几,便已经难逢敌手。
即使被人冠下天下第一的名号,来挑战他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挡得下他的枪。
如今小他几岁的李白破了他的枪,还伤了他,这简直让他欣喜若狂。
所以赵云怎么会舍得杀了李白?
但他自然很明白高手的傲气,他故作无碍地离开,只是为了李白不要感到自己被看轻,即便是输了,他也没有亏欠赵云。
这是对每一个对手的尊重。
赵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破开他招式的鸿影,不禁低低地笑了起来,连带着他的咳嗽,也更大声了。
他这时才明白李白的风流名声的原因。
李太白确实有神仙之姿。
这么一个对手,确实很值得他高兴。
也许是专心习武吧,除却武功外,他的反应不会比一只蜗牛快多少。
这样的性格,与其说是愚钝,倒不如说是,出乎意料的可爱。
那么,别人会喜欢上他,倒也不奇怪了。
因为可爱的人,本就很吸引人。
九
李白的的最后一剑,虽然被赵云一枪挡走九成的伤害,可还是对赵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虽不至于露出肠子来,但足以一个没有马的人在归途上流尽他的血。
赵云忍着身体断成两半的疼痛,撑着枪站了起来,鲜红的鲜血已经浸失了他整个腰部。
他看着前方,好像天地都在旋转着,疼痛已使他难以行动了。
痛感不断增强,他的嗅觉,听觉,视觉都在不断减弱,唯有他的意志在坚持着。
此刻便只有靠他自己了。
但在这个不可思议的故事里,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发生。
比如说,李白救走了赵云。
——
李白顺着一地的鲜血,找到了正在靠枪强撑的赵云。
他愣了愣,心不知怎地竟有一丝懊悔与心痛。
就在赵云离开的时候,他便已知道赵云的想法。
他叹了口气,急急走向赵云,拍了拍赵云肩膀,却没有得到回应。李白转到赵云正面,只见到赵云涣散无神的蓝色瞳孔。
李白心中一紧,顾不得其他,抱起了赵云,拿走了他的枪,便施轻功飞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抱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比他以前抱过的所有女人都要重,但李白的速度却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快。
他低了低头,怀里的年轻男人好像是睡着了,英俊的脸更加菱角分明,那条绑在额头上的蓝色头巾逆风飘扬着,好像就要飞走了。
不知为何,李白心里突然有一股冲动。
他挨近了赵云的脸,用牙齿将赵云的头巾扯下一点,湿热的舌头隔着薄薄的布巾触碰到冰冷的舌头,带给他一种奇妙的感受。
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
他赶紧侧过脸,又加大了速度。
更奇怪的事,他那张调戏过无数姑娘,堪称比猪的皮还厚的脸,却红了。
十
强不过赵子龙,怪不过神医扁鹊。
这是江湖人耳熟能闻的句子。
神医之所以称之为神,因为他们总带着一些不是正常人的影子。
例如扁鹊,每次治病他不收诊金,只要别人帮他办一件事。
但是,这件事是好事坏事,难事易事,没有人会知道。
有人曾从扁鹊那里得到了藏宝图,从此一飞冲天,也有人被扁鹊派去干一些农活杂活,甚至有人因为扁鹊而死。
可没有一个人会向扁鹊寻仇,只因他的医术太过高明,起死回生也不能形容不出其二三。
李白曾有一次找过扁鹊看病,是因为他妹妹的眼睛。
当时扁鹊却要他去市场买一条咸鱼。
这还不算奇怪,待扁鹊治好他妹妹的病以后,他们两个一起把那条咸鱼煮了,一边吃一边喝酒。
竟也成为了朋友。
扁鹊的住处就在那破晓峰山下。
李白抱着赵云很快赶到山下的一所草庐,他一脚踢开的扁鹊屋里的大门,大喊道:“扁鹊!快来救人!”
这一声狮子吼可算是吓到了房里正在沉思的扁鹊。
十一
等扁鹊缝合清洗完了伤口,他才看向那个守在旁边一直等待的男人,道:“他已经没事了。”
李白抒了一口气,心头的一块大石总算是放下。
只是他发现扁鹊看向他的眼神奇怪得很,他不禁疑惑道:“怎么了?难道是我太英俊把你吸引住了?”
神医抽了抽嘴角,摇头道:“我只是觉得你很像一种人?”
“什么人?”
“等着娘子生孩子的丈夫。”
可不是么,如此心急焦虑。
哪怕是李白的孩子出生了,也不过如此罢。
青莲剑仙李太白,向来都是风轻云淡的模样,这样十万火急的样子,确实少见的很。
李白的脸顿时僵住了。
他突然觉得,他应该让神医治一治他自己的嘴巴。
十二
赵云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一间柴房里,被愤怒的神医随便扔在了一堆稻草上。
他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得很好了,旁边只有他的枪和一封信。
他拆开一看,上面写着:
技不如人,这一战我输得心服口服,只盼来日再战,阁下亦能败我。
——李白亲启
字里行间尽是张狂,赵云却笑了起来。
他突然很期待,很期待,与李白再见。
十三
三个月后
烟花三月江南地,景美,人更美。
古有红颜祸水,今有满地采花贼,一张皮囊祸福俱在,也是可悲可叹。
采花贼的存在,本不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
但如今的江湖上,却都在谈论着采花贼。
只因这个采花贼胆子很大。
他竟然扬言要在今日要采天下第一高手赵云的堂妹这一朵荆棘花。
赵府本不是江湖府邸,而是赵云父亲告老还乡得到的奖赏。
前将军府邸,自然是守卫森严。
本来没人把他的话当一回事,可在一天之内,这贼居然向各大门派广派请帖,誓在必得。
与自己无关的八卦向来都很吸引人,这下子的江湖,倒像是炸开了锅,谁都在等看一场好戏。
处在漩涡中心的赵府此时却一言不发。
残阳淹没大地,天上雁影纷纷落下,溅落粼粼湖水新月,惊动浅浅一湾游鱼。
夜已深。
赵府还是如往常那般肃静,好像他们并没有听见外面那些流言蜚语。
巡府的侍卫打着灯笼,不时向四周张望,显得十分警惕。
突然“呼啦”风声刮过,侍卫的长帽被刮到了地上。
就在他低头捡帽时,一抹黑影同月光一道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