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马上就要动工开始装修了。
妞妞说,因为有个大院子,所以一定得养条大狗。
嗯,我觉得也是。
哈士奇虽然帅,但太二了。
不然就养只又帅又聪明的金毛吧,边牧也不错。
要给那条狗取个傻傻的名,然后每次回去就溜它去公园里逛几逛。
坚决不让它爬上床,只能睡狗窝。
高兴的时候给它挠痒痒,咯吱咯吱它。
烦了就让它离得远远的,自个儿乐去。
想了又抓过来腻歪腻歪。
总之,呼之即来 挥之即去。爱谁谁。
这么一想,养狗比养娃真是轻松多了。
不用给它上兴趣班,不用操心它的学业,不必担心它的前程,不诉未来。
只有我和它的当下,我是它的主人,它是我的狗。
这样多好。
这世间,原是没有太多负累的关系才最愉悦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