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是否也一样,曾在二十岁的时候热衷于众人的狂欢,三十岁以后开始感伤散场后的人去楼空和杯盘狼藉,再后来,竟然非常惧怕缠绵不散的聚会?
若有十分必要,只得硬着头皮捱到离场,只觉脸颊都笑酸,法令纹也深长几分。直到钥匙急切地扭开熟悉的门锁,窝到自己最喜欢的角落,才算心安神定。假若回来太晚,必要延长熬夜时间,否则,真有这一天没活够就要死去的不甘,又好像耗尽了余电,很快就要自动关机,能不能重启还真是个问题。
不能怪你,你在外负壳前行,回到家,才是清清爽爽的自己——前提是你老公不会找你麻烦,孩子也已经安然入睡。
假如家里没有人指责你踢乱拖鞋,没有人挑剔你睡衣的颜色,你蓬散着头发煮了几道糟糕的菜,吃的人竟然不面露不满,饭后泡什么茶,可以依着自己的心情而不必非要迁就某人的喜好,那你的日子其实已经可算小康了。
有时孩子把咬了一口就嫌弃的食物,丢进你碗里,你尝了尝,又把它扔进爸爸的碗里,而他习以为常,吃得那自然而然。那一刻,你会想,这大概就是幸福了吧,虽然庸常卑微,却也经得起回味,耐得住几场狂风暴雨般的争吵。
然而三十几岁的底色仍然是逃不过的匆忙和慌张。在单位处于小心翼翼谁也不敢得罪的上升期;在家好不容易度过和婆家人一触即发的磨合期;回过头来,昔日的小姐妹还坚持互相点赞的已然不多,友情世界正是青黄不接;钱包里卡倒是有一把,不过交完孩子的特长费,可能已经经不起一场粉碎性骨折了。
比起职场厮杀和生活的一地鸡毛,霓虹闪烁,觥筹交错之际,并不是没有快乐可言,但这快乐好比烟花,很少有人讨厌烟花,不过让一个人站在那里看一整天的烟花,他会不会患上“烟花恐惧症”?恰如我,取快乐于他人,弱水三千,请原谅我的瓢实在很迷你。我不喜游泳,更不爱群浴,我们何必在快乐的波浪中泡到皮肤起皱?
过了三十,不再有消耗不尽的气力和情怀。心的触角,一碰就缩起来。宁愿和一个安静的人共度余生,也不想要起起落落的爱欲纠缠;宁愿孤独,也不想要把快乐延长延长延长延长,之后再去独自消化深深的空虚和疲惫感。
人到此时,豁然明白,世界上比快乐更可贵的是内心的安宁平和。由此可见,不无故浪费他人时间、扰人清平实在是一种美德,应该写进公民守则,贴在社区的宣传栏里。
二十岁的口号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所以年轻的我们有那么多顿饭要一起吃,有那么多商场要一起逛,有那么多的旅途要一起走。
如今我不相信两个小时的叙旧,延长到四个小时能提高感情的浓度,就好像我不相信一部电影再多放两个小时能提高票房。
至于理由,懂的不需要多说,不懂的,呈上一本五千字说明书加中英双语致歉信,他也会有所怨尤。
知己则另当别论。所谓知己,与你共赏高山流水那一类可叹可敬,而陪你对话鸡毛蒜皮那一些才可亲可爱。翻遍电话簿,有的话只好意思跟他说,不用担心他已经成长为胸襟似海的伟人,会用一海湾的鸡汤,来渡你于卑微与怯懦之中——其实这件事风险挺大的,因为变数太大。你引以为知己者,未必视你如知己;昨天的知己,到明天也许就是路人。现今单身人士不少,精神单着且将一直单到底的更多,可见知己实在是一种奢侈品。既然旷世稀有,干脆就忽略不计吧!反正对饮的酒都可以独酌,爱唱的歌都唱给自己听。
曾经带小女儿在河边折过几枝芦苇插在书桌上,回家前,轻轻甩掉白絮——终归是要飘散,倒不如来得早些,干脆些,免得日后烦恼翻飞。
瓶中芦苇,我只要能够长久保存,易于打理的部分。感情也应如是才好。
活到这个年纪,只想坦坦荡荡地取悦自己,爱应该爱的人,做喜欢做的事。然而这个年纪的人又恰如一只笨重的风筝,不过莽莽撞撞地突飞了几阵,就以线相缠,自缚难解了。这是必要的约束,是成熟的代价。
矛盾冲突中的岁月,既有深海万丈的晦暗,也有浪涛千尺的颠簸。正是身不由己,胸臆难抒的痛楚,让人本能地斩断多余的消耗,只想默默在茧中完善自己。
愿每一个茧中的你都有一个静谧安详的好梦,醒来,已是繁花满地,而你在乎的人,恰好,还等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