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园主题征文,一个凝重的题目。想写,又不知怎么写。题目太大,无从落笔。若写实,除去日出的光明,和日落的黑暗,该写什么?若写虚,在这美好时代,该如何描画光明,又该如何编排黑暗?
说实话,如果非要写,我愿只写光明。人们喜爱光明,听见“光明”二字,就满脸笑容,仿佛世间尽美好。于是,掌声、赞美声、捧场声……声声入耳。多开心呀,都开心,越多开心越光明。只写光明,还可美其名曰:正能量!多好的词儿,胡萝卜闪闪发光,指引着方向。谁给的方向?光明呀,光明美好的明天嘛。我能不信吗?不,当然要信。至于为什么信?不知道,大家都信。好吧,不错,大家一起迈向光明吧。
为何迈向光明?因为身处黑暗吗?莫名其妙。讨厌的逻辑,弯弯绕绕——从光明迈向光明,不行吗?呵呵,行,当然行,高人您啥都行。如此一来,仍写不下去。对立统一的黑洞吗?要吸尽脑汁吗?无奈。我苦闷,稍稍陷入恐惧。本以为,若喜爱,光明就会永存,总有一天,黑暗将被消灭,怎么就绕进恐惧呢?恐惧像小黑屋,四周漆黑,惹人害怕。不,不能这样说,否则不又掉进黑暗的圈套吗?难以自圆其说。
游离在现实和虚幻边缘,它们是对孪生花。不,更不对,它们合为一体,从不曾分割。我说:“我爱光明!”光明却隐匿;我说:“讨厌黑暗!”希望又浮现。光明是什么?希望?好像,又不像。黑暗是什么?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看得见是光明,看不见是黑暗?或许如此吧。当你看见,就说阳光普照;当你看不见;才说人心险恶;可是,你若闭眼,又该怪谁?
莫以为,掌握真理,就可踏遍天下;手捧正义,就可迈向光明。既非光明使者,亦非黑暗战士,该如何掌控真理、维护正义?口诛笔伐,纸上谈兵?毫无意义。写不清,真的写不清——是写的人太傻、太天真。
算了,若写得清,前人早已写清,若写不清,又自会有人写清。
转念一想,不写行吗?不行,因为有人提出来,不写会被笑话。看来,得看淡人生,看淡一切,它们玩儿它们的,我玩儿我的,清不清有何干系?光明也罢,黑暗也罢,若存在世间,定是被世间接纳。世间都接纳,我又何不接纳呢?人生须尽欢,睁眼看光明,闭眼享黑暗,承认,就够了。
还有一点,不写也会想,光想想,又不如写起来踏实。
所以,还是写写吧。若愿意,完全可以虚构,杜撰情节,对着光明和黑暗,设自己的观点——只要别偏离主流太远,就能于免被扔鸡蛋,或香蕉皮。
如此这般,倒真有些想写了。
就写一狙击手,代号“光明”,奉上级命令,在小村布控,试图捕杀罪犯,罪犯穷凶恶极,代号“黑暗”。
似乎有点儿趣。光明和黑暗之战,一触即发。
就写光明蹲点多日,不分昼夜;黑暗的气息隐现,可就是不露面。僵持,或许光明是坚持,黑暗是煎熬;不一定,也许光明在煎熬,黑暗更悠闲。谁知呢?看者为光明鼓劲、祈祷,同时诅咒黑暗。
就写某深夜,光明一动不动,由于潜伏太久,几近体力极限,快要支撑不住。正想着,若是夜无果,次日该换人了,村中则鸡犬骤鸣,似有异动。全神贯注,一看,原来招贼了。只见那贼潜入民家,盗窃财物。实在可恨,光明忍不住要冲出去,怎奈任务在身,不可随意,胸中的火,如原上野火,燃得可猛,但靠不近。憋屈呀,憋屈。此时,一黑影窜出,身手敏捷,三下五除二,将那窃贼制服,交与村民。光明一看,那可不正是黑暗。他终于出现,天赐良机,手上的扳机就要扣下!可窃贼在他手,光明不禁犹豫,竟稍微一愣神。然而,闪念之间,黑暗又消失不见。最终,任务失败,再也不知黑暗的下落
就写由于失误,光明被迫解职,解甲归田。看似一切平静,其实仍会想起黑暗——那张面孔,属于他的孪生兄弟,两人自幼失散,无人知晓——他妈妈在临终前,曾告诉过他的秘密。
虚构的故事完了,只好宣布:本文就此终结。光明和黑暗,一个有趣、有深度的议题,还是让有趣、有深度的人去写吧。
而我,一个打酱油的;而酱油,妖气十足。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