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因理论
归因是对自己或他人行为的特征及意图进行推断的过程。首先提出归因理论的是黑德,他在1958年出版的《人际关系心理学》中指出,社会上每个人都是朴素的心理学家。
1967年,科里的三维归因理论适用于对行为的多维度考察。三维度信息工有八种组合,其中五种组合无法说明行为的原因,并无意义,另外三种组合与行为的原因相联系。
1979年,维尔的归因理论强调的是人们如何确定导致个体自身成功或失败的原因,被看成自我归因理论。
二、常见归因偏差
1、基本归因错误。人们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归因时,夸大行为者内部稳定的个性因素,而忽略或低估引起行为的外部环境因素。
2、行为者与观察者偏差。尽管我们常将他人的行为归于较稳定的人格因素,我们却倾向于将自己的行为归因于外部环境。
3、自我服务偏差。有时候,自己所进行的积极成功的行为归因于能力或人格,自己的消极失败的行为却归因于环境或其他外在条件,这就是“自我服务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