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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杭州的黄先生开车刚出小区地下车库,遇到一对男女,男子突然拉开他的车门,窜进副驾驶咬了他十几口,脸上、脖颈和手臂多处受伤,内裤也被撕破了。尴尬的是,这对男女他根本不认识,他很愤怒和困惑。据警方反馈的信息,咬人男子叶某为该女子的前男友,误以为黄先生是女子的新男友,纯属“误咬误伤”。咬人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请问男子叶某犯了什么法?黄先生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答:1、看到这个新闻,我是笑出了声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2、咬人男子给黄先生造成的伤害达不到轻伤,尚不构成犯罪,但他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15天也算定格处罚了。
3、黄先生可以起诉叶某,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当然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4、这个事给大家提了个醒,开车手动落锁很重要!哈哈
问: 2022年1月15日,山东烟台的万达公馆一扇单元大门倾倒,一名代驾司机被压倒身亡。据了解,事发楼栋有人曾多次报修该单元门,但未得到及时修复;事发后的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司机才被其他业主发现,然后打物业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接着报警并喊邻居帮忙才把大门扶起。
那么在此事件中,谁该为代驾司机的死负责呢?
答:1、很显然,烟台万达公馆的物业毫无疑问对代驾司机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物业对公馆大门负有维护义务。既然事发楼栋有人多次就该单元门向物业保修,物业就应及时予以维修,或者至少在现场放置“警示牌”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但万达公馆的物业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既未维修,也未放置 “警示”牌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2、作为雇主的客户要不要对代驾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呢?
答案是不需要。基于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或平台)之间不同的关系,有人认为客户与代驾司机之间系承揽关系,有人认为客户与代驾司机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还有人认为客户与代驾公司(或平台)之间存在法律关系,与代驾司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说明对这个关系的认定还是存在分歧的。但不管他们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事故发生时,代驾司机已经完成了代驾行为,客户与代驾司机或者代驾公司(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终止。客户当然就不需要对司机的伤亡承担任何责任了。
问:最有报道上海长宁一男子花百万打赏女主播,妻子情绪崩溃欲跳桥自杀。千钧一发之际,长宁公安民警果断出手将其解救。经了解,张女士的丈夫背着家里在某视频平台上向女主播打赏超过百万元,无法理解丈夫行为的张女士情绪崩溃,遂产生自杀的念头。那么,丈夫打赏女主播的钱,妻子可以主张要回吗?
答: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是单方处置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那么丈夫的打赏行为是否有效呢?关键在于主播与直播平台是否属于善意相对人。如果女主播和平台是善意相对人,基于自身的直播服务取得打赏款项,则构成善意取得,打赏行为有效,妻子不能要回。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女主播不属于善意相对人,如明知男方已婚,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以求巨额打赏或双方共同串通以打赏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妻子则可以要求主播返还打赏金额中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对于妻子而言,最关键也最难的就是如何取得证据。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存在转移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妻子可以向法院诉请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以确保后续自己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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