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经营者是消费链中两个重要的角色,两者既对立又统一。近日,一则购买十八件衣服旅游后退货的新闻引发热议,在陷入舆论风波和网络之后,买家黄小姐于本月11日在微博发表道歉声明:“当然,我和商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在4000多元的交易额上,而是因为每个人都深深地认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我恳请广大网民原谅我,停止批评我,希望不知道真相和所有事实的朋友不要武断发表评论。”
对比之前引起广泛关注的奔驰女车主事件,两者都是媒体曝光引起官方回应的舆情事件, “66万奔驰还没开出4S店就漏油,女研究生坐在引擎盖上维权“,同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则和法律,公正的天平在消费者一方,西安当地监察部门成立调查组,涉事4S店被立案调查、暂停销售运营。最终,维权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达成和解。
但这一次,网络舆论却站在了卖家这一边,责备声像多诺米骨牌一般涌向了买家。“十八件”事件,引向我们去关注经营者权益,买家之所以遭到一些网友谴责,原因在于她抱着侥幸心理,把规则当成自己投机取巧的底气。虽然侥幸心理是社会上人们普遍抱有的心态,但在本事件中,买家的行为不道德、也不诚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黄小姐用无理由退货这条规则退换自己已经穿过的衣服,导致部分衣服影响二次销售,即使不违法、没有受到制裁,也使得自己踩在了道德的红线上。
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就像一道天平。一直以来,保护消费者权益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生产环节的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以及部分商家的虚假营销手段,消费者更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在法学专业教材《经济法》的第十一和十二章中分别提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而对处于强势地位的经营者的权益却没有章节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消费者,但若是消费者长期滥用权利,最终只会让法律条文逐渐缩小权利的空间和边界。
保护消费者的相关规则和法律并不是让消费者投机取巧,诚信交易并不仅是商家一方需要坚守的准则。权利和义务始终是相统一的,应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强弱关系重新界定为平等关系,把关注视角从保障消费者权益扩大到平等交易,保护双方合法利益上来。
“退货18件衣服”和“奔驰女车主事件”还有另一个共同点:在此类舆情事件的后续发酵中,作为消费者,无论是做对了的女研究生还是做错了的黄小姐,都不约而同地受到了“走红”的烦扰。当舆论失去控制,愤怒的声音向石子一般向买家扔过来时,当黄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取巧者反而成了受害者。过激的网友自以为站在道德的立场上谴责买家,可他们对买家的“”众罚”同样也是踩在道德红线上的。通过媒体解决矛盾,这一“中国化”的解决方式行之有效,但是,通过互联网肆意搜集他人信息,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更将关注点拖离了事件本身。
冷静地看待事件本身,这两例消费者和商家冲突最终都走向了理性谈判。12日上午,淘宝官方回应:买家所购衣物9件不可退,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而这也正是我们呼吁的: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都秉持诚信和互相尊重的原则,才能使双方的权益天平处于平衡状态,合理诉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