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远渐无书

1.

十一月的寒夜,穿过拥挤的人潮,绵延的细雨,我在广袤的世界里找到她,向她张开手臂。

而她是那么地委屈,只来得及扁了扁嘴,豆大的泪珠便争先恐后地掉了下来。

泪珠砸碎在地上,融进了我心里。

…………

我心在尘埃之中。

就着这样一副情深意切凄凄惨惨戚戚的画面,我默默在脑海中为自己伤怀。而下一秒,所有的意境和伤感都化作乌有。

——两米外的程可“嗷”地嚎啕一声,扑进我怀里,化作金刚芭比,双拳稳健地捶打着我的肩膀。其间伴随着她小女儿式的嗔怪,眼泪混着鼻涕,糊了我一衣领。

“你怎么才来!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还爱不爱我了!!”

“……”

“你们都不是好东西!没有一个在乎我……都不把我放在心上……呜……”

“……”

“呜……曾成明这个人渣!败类!毒瘤!不要脸下三滥!——你,你笑什么?!”

我低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要骂就骂狠点——狗日的曾成明,生娃没屁眼,他爹当年怎么没把他射在墙上。”

她瞪大了眼,万般惊愕地望着我,像是想不到我会说这样的话,又像是愤懑我竟然说了这样的话。最终,她皱着一张脸,尖叫着又扑上来打我,“你……你说什么啊!你不要这样说他——你也不要讲脏话!”

“好了好了。”我大笑着搂她入怀,夹着她的脑袋往前走去,“咱去吃点东西啊。”

虽然不想承认,可这货确实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她24岁,可还是和小的时候一样,爱哭,爱闯祸,爱意气用事,糊里糊涂,又傻又二。

哦,还特单纯,特好骗,特没用。

比如说这货的男朋友曾成明,看着人模狗样,却背着她勾搭了大一的小学妹。俩人手挽手逛街被她当场撞见,人家狗男女还没反应,她自己倒先吓得逃之夭夭,躲在小角落里给我打电话。

人都说治疗情伤最好的方法是尽情吃喝,大醉一场。可我万万没想到,她可以醉成一坨翔。

当我说一坨翔,那就真的是一坨翔。眼泪鼻涕糊了满脸,衣领上是刚刚吐了一半的秽物,大衣上则沾满了油渣子——是的,几分钟以前,在我转头跟老板结账的瞬间,她整个人扑在了桌子上,紧紧拥抱了服务员还没来得及撤的四个大油碟子。

在众人的注目里,我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和这个傻逼做了十八年的朋友。

她这样绝逼回不了家,我只有扛着她去酒店。

迎着前台小姐探究的眼神,我一掌推开她不断凑上来的脸,漠然道,“失恋狗,你懂的。”

终于将她刷干净了丢上床,她立即便手脚并用地爬回来,箍着我脖子哭哭啼啼。

这货的眼泪向来不收费,一秒都不带停的。她抱着我,下巴搁在我颈窝里,一张嘴就是冲天的酒气和一股烤大腰子味儿。

于是我屏息,一动不动。

可她的眼泪啊,刷刷地往我脖子里那个灌,嘴里还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讲哪个星球的语言。

我心烦意乱。

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这玩意儿响了一整个晚上了,跟催命似的。吃饭的时候我就叫她关机,可她不乐意,叫她静音,她也不干。

我接起来,果然是曾成明,他张嘴就是“baby, where are you”,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可他却态度十分嚣张,咆哮着要程可接电话,末了还丢下一句,“魏然你算什么?我和可可以后是要结婚的!好朋友也得给我靠边站!”

曾成明诚然是个蠢货,可这句话还是成功刺痛了我阴暗的内心。

是以我捂着心口,也回了他一句十分中二的狠话,“傻逼,老子让她甩了你,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懂?”

说完我就后悔了,狗日的曾成明拉低了老子智商,我很多年没有讲过这么低级的话了。

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啊,程可。

回头,她已然缩在被子里睡得浑然忘我,双颊带着胭脂一样的红。

这货喝酒就上脸,可总是红得恰到好处。

伸手替她将被角掖紧,半晌,又轻轻抚上她滚烫的脸颊。大概是我手太冷,她皱着眉,嘀咕了几声,很是委屈的模样。

我失笑。

2.

你有没有见过,女孩儿之间的亲密?

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手拉手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每一次排座位,我们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哄着老师同意我们坐在一起。

体育课,我们光明正大地偷懒,坐在双杠上聊天,去小卖部买零食。

我们一起讨论班上最英俊的男生,说他手指有多么修长,眉眼有多么深邃。

我们喜欢的东西总是很像,有时却又会为了不同的CP大动干戈,几乎要割袍断义。

寒暑假的作业我们明明说好要分工合作,却又每次都拖延症晚期,直到最后一周挑灯夜战,互相埋怨。

…………

女生之间的亲密,时常会让人感到讶异吧。

她们上下楼梯都会手挽着手,去厕所也要结伴而行,连体婴一样不分离。

又或者,再更加亲密一些——分享同一杯奶茶,睡同一个被窝,在她抬头的瞬间,偷亲她脸颊。

这是属于两个人的小小世界,亲密如爱人,却又不是爱人。

程可与我,就是这样的亲密。

翌年开春的时候,她收拾行装,孤身去了北方。

经历了失恋,她好像真的长大了。春节我去看她时,她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里,为客人们添茶加水。

她说,要学着好好生活,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于是我迎来了我们相识以来,最漫长的一次分离,整整两年。

她如自己所规划的那样,找到一份体面而稳定的工作,开始自己买菜做饭,作息规律,心平气和地与人交往……平淡又充实,严丝密缝地契合着这个世界的标准。

没有了那些少不更事和迷糊炸毛,她也不必再一日三次地call我,让我给她收拾残局,或是听她噼里啪啦地讲述各种奇人囧事。

而距离和时间,让身边的一切都变得渺小许多。电话里落在嘴边的话,慢慢又被吞咽回去;短讯里打出的大段文字,又一个一个地被删掉。再然后,便渐渐成了那些简短又萧瑟的句子。

【还行呀】【老样子吧】【就这样吧】。

…………

我是说,我们慢慢地,很少联系了。

后来我逛论坛时,看到一个女生发的帖子,她说人到三十岁以后,闺蜜们都各自忙着照顾孩子和老公,生活平静而充实,很难再凑到一起聊天打屁,逛街旅游。

最后她说,不是不思念,也不是故意疏远,只是年岁增长,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就是在那个深夜里忽然意识到,大概这就是人生的规律了。

人总是从一个家庭走出来,走进群体,走进社会里,结交朋友,遇见爱人,最后,又慢慢进入了一个新的家庭。

家是人最初和最终的归属,而其余的人,只不过是过客。

这就是我最恐惧的事情了。

很早很早以前开始,我就害怕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以丈夫的名义嗤笑我,笑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管人家的家、务、事。

家字,上落一宝盖,是一道无形的高墙围栏,将她裹住,与我隔开,划清界限。

它是在告诫我,从今以后,这个人的人生,都与我无关了。

3.

2014年的冬天,我接到程可的电话,她说马上要回来结婚。

于是我失眠了一整晚。喝牛奶,泡脚,数鸭子,都没有用。我甚至把箱子底那本《追忆逝水年华》翻出来读,这是我二十年来无往而不利的的催眠神器,可如今我每翻一页,看见的字母都汇成了她的脸。

翌日我在床上趴了一整天,郁郁寡欢。

老妈坐在一旁削苹果,边削边笑,“哎呦,好朋友能过一辈子的呀?人家长大了当然是要找老公嫁人的啦。

“这样你就受不了啦,那人家以后生了娃,更不知道把你排在哪里咯。

“人之常情的啦,这还想不通啊。”

我默默翻身,将头埋进枕头里。

——人之常情。

可我不知道,自己还在不在常情之中。

两周后,她终于回来了。

我开着车,穿过一整座城市去见她,从城南到城北。那里有本市最古老的婚纱店,几乎可以追溯到洋务运动时期。年少时,我们曾无数次地站在橱窗外,向里窥探。那一件件洁白的裙摆,纯净无暇,却又带着万千旖旎,引人神往。

冬日的城市如裹上一层寒霜,我大开着车窗,将车开得飞快。

路上,我想起我初初遇见程可的时候,她不过才六岁。

那是小学开学的前一天晚上,她不乐意去上学,在家哭得肝肠寸断。我们家刚刚搬进大楼里,我妈端着烤好的手指饼干挨家挨户地拜访新邻居。到了她家时,她爸十分尴尬地将门微微拉开一条缝,一声嘹亮充沛的嚎啕瞬间震得我一哆嗦。魔音穿耳中,我依稀辨认出她爸的嘴型——见笑,见笑。

你看,这货打小就哭功惊人。

…………

冷风吹得我神志清明,却又头痛欲裂。

很久以前,我也曾暗自幻想过,她穿上那一身白纱时会是如何的光景。

而如今,当我推开店门,看她提着裙角在楼梯口向我微笑时,却恍如梦一场。

——我应当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是问她一声好久不见,又或是,等她像过往的无数次那样扑进我怀里,说魏然我想死你了?

然而,都没有。

她只是站在那里,温柔地问我,“魏然,你说这件好不好?”

我忽然不知所措,落荒而逃。

我头晕脑胀地开着车,根本不知道应该去往哪里。这座城市忽然变得狭小起来,它的每一个路口,每一个街角,都有着回忆的影子。

我又想起她一身白纱的样子来——她站在楼梯口,午后的阳光穿过落地窗,将她脸上细小的绒毛都照得清晰可见。

我看着她远远走来,看她挽着她即将共度一生的男人,向我走来。

你说这有多奇怪。

这个女孩儿,她分明有着我最为熟悉的面孔,最亲密的气息,却又让我感觉那么的陌生。

她七岁时不乐意去上学,因为害怕校门口新砌的鹅卵石路,觉得它们长得像奥特曼里的怪兽蛋。于是我牵着她的手,带她走了一遍又一遍。

她十岁的时候和她老爹吵架,蹲在我窗子下边哭边喊,魏然你在吗你在吗你在吗……就这么气也不喘地循环着,直到我开窗将她捞进怀里。

她十三岁的时候抱着我撒娇,说魏然你走了我害怕。于是我中考落榜,留升本校。

她十六岁的时候缩在我被子里,天真又猥琐地问,男生是不是都喜欢大胸啊,魏然我摸摸你成不?

她十八岁的时候我带她去毕业旅行,噶斯特地貌看得我浑然忘我,一不留神她就不见了。傍晚终于在游客中心找到她,她一头扎进我怀里,哭得几乎以头抢地,“魏然你把我弄不见了呜呜呜!跟你说了你不要把我弄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的时候遇到曾成明,开始懂得惦念和爱慕的滋味。她默默在心中划了一个大圆圈,包住的,是属于他们二人的小小世界。

她二十四岁的时候离开了我,独自一人去了北方。她开始长大,独立,不再需要我。

如今她二十六岁,结束了前半生的年少轻狂,荒诞不经,即将携一人之手,共赴终老。

…………

岁月它很残忍,就算是你每天都大喊着宣布“我不会改变”,可它依然在悄无声息中改变了一切。你以为一直紧握着的手,也早就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松开了。

渐行渐远,渐无书。

你不能拒绝,没有办法拒绝。

时隔两年,我未有一日不是迷茫于昨日种种,患得患失,忧愁失落。可那一瞬间,我却忽然意识到——不,其实我错怪程可了。

她早已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她体态端庄,笑容温婉;她步履稳健,未来清晰明朗。她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进入人生的下一阶段。

可我还沉湎于旧日里,缠绵而难以自拔。

——不成熟是我,有问题的也是我;而她,不过是这世上千千万万个正常人中,最最寻常的某个。

4.

我威胁老大给我安排了一趟远门差事,打电话给程可时,她只是笑笑,“伴娘就算了,婚礼也赶不上了?”

我摸了摸胸口,涩然道,“赶得上,赶得上。”

典礼当日,我一直坐在厕所里,听着大厅里进行曲结束了,才作风尘仆仆状入了席。

众人自然是抱着酒瓶一番轰炸,说老友大喜之日竟敢姗姗来迟,不干了这一杯又一杯,怎么能对得起大家多年的情谊。

我点头称是,杯杯不漏,几轮下来他们便偃旗息鼓了——“喝这么畅快……你丫故意骗酒喝的吧?”

我但笑不语,而厅前,新婚的夫妇已然换好了礼服出来敬酒。敬到我们桌,程可望见我时微微一怔,随即又笑了起来,“还一直担心你赶不上呢。”

我望着她脸上精致的妆容,恍惚想起很多年以前,她总爱赖在我怀里撒娇,说魏然你老不搭理人,所以我才要多多黏着你。

…………

她长大了。

岁月带走了她的青春,她的肆意,她的纯真,她的疯狂,她的愚蠢。

我的闺蜜,我的死党,我的挚友,我的……珍宝。

我起身,拿起杯子,抬头,微笑,我轻轻碰了碰她的酒杯,旁边有人奇道,“魏然,你杯子里是空的。”

“哎哟这赖皮得,不要太明显啊!简直是质疑群众的智商啊。”

她只是掩嘴笑了,“魏然才不会跟我耍赖皮,她肯定喝醉了。”

——不,我没有醉,我此生何曾有醉过。

我若是能够一醉,又怎会到今天,到此刻,站在你的面前。

我又怎么能向你祝酒呢,程可。每个人的感情都是一杯酒,而我的这一杯,很多年以前就为你一干而尽了。

我还记得十三岁那年我牵着她去看花灯。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擦踵,她被那些夸张丑恶的面具吓坏了,躲在我身后,紧紧箍着我的手臂,声音都几乎发起抖来,“魏然,你可别把我弄丢了。”

程可,我没有把你弄丢,是你再也不需要我了。

…………

“欸!来来满上,今儿谁都不许耍赖啊!”

酒杯被身边的人倒满,那些声音嘈杂却又清晰,从四面八方而来,从遥远的过去而来,像是一列汽笛轰鸣的火车。

“魏然,祝酒啊!”

“魏然绝壁醉了,不会讲话了都。”

…………

于是,我笑了。

人声鼎沸里,推杯换盏中,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程可,我祝你们凤凰于飞,琴瑟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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