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最近的读后感。
最近看了好几本书,我的看书速度挺慢的。所以我是真的很难理解怎么会有人一天就能看完一本30+万字的小说的,这真的很让我匪夷所思。
《十二年,故人戏》
“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牡丹亭》
今年的春节期间,又看完了一本民国小说了。还是依然的对民国时期的故事心心念念的啊。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这个故事很好,跌宕起伏。女主角的名字很好听,沈宛央,宛央宛央,宛在水中央。
但是以前的人起名字都要有涵义的。
但是这个名字的涵义不太好。
但是我也觉得挺好听的。
但是宛在水中央,是孤立无援啊。
“雪茄,葡萄酒,水晶杯,资本家,欲望蠢蠢的贵族夫人和小姐。”
但是,“这救国救民的梦,凡夫俗子有,贵家公子也有。”
这就是民国了吧?
这三哥傅侗文是很酥很迷人的啊,很喜欢这样的人啊。
好喜欢书里面傅侗文与沈奚写婚书时的那段对话。
他问她,婚书上面写什么好呢?
她回答,就写“山河无恙”吧。
一见成欢,地老天昏,
因缘际会,入舍沈门;
几多生死,青山仍在,
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就这样,freestyle了一纸婚书,这大概就已经是很好很好的情话了吧。
我也好喜欢傅侗文对沈奚的那句承诺,“身付山河,心付卿”以及“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杀人的刀上,雕着花,是刀的主人心中还有温柔意,只是一腔温柔都给了民族。
是三哥哥,
也是三爷。
我也记得,他说过,“话不要说尽,心里的路就不会走完。”
是啊。
谭庆项,谭先生也是一位好迷人的人呐,他对央央讲:“人生苦短,不想放手的,以后咱不放,行吗?”在当下的那一个moment里,我会觉得他很man很窝心。
有一段也好好笑,是谭先生与央央的对话。他问她们医院里有没有未曾结婚的女孩子能介绍给他认识吗,说是他母亲催他已经快要跳河了,我觉得这一段有点好笑,也不知道好笑的点在哪里,就是觉得好笑。但是后来傅侗文有说过,谭先生的母亲早就已经去世了。
其实我想说的人,谭先生虽然没有追到苏磬也是挺好的,苏磬没能嫁给傅四爷傅侗汌也是挺好的,虽然三爷也央央在一起了,更好。
但是苏磬心里总有个走马揪陌的四爷,谭先生记得的也只是永远是那个十四岁时的苏磬,那个住在莳花馆西厢房的的小苏三啊,这样也很好了。
时代背景的画面感好强烈啊,女主角人设也看得好舒服,有思想,有智慧,有力量,又有温柔,是理想型女主了。就连文字也是我喜欢的风格啊,真的非常期待这本书的出版啊。
看了这么多本民国小说,结局不一,有好有坏。好的看完确实是会挺开心的,坏的看完却是更多感慨了。
莫名喜欢那个年代,尤其喜欢那个年代里的上海,喜欢穿着旗袍的美人,喜欢一身戎装的将军,美人名将这样的词看到都心悸,甚至是心动。其实好的结局不过是一个好的期许,那个年代里的美人名将又能有什么好结局呢?每一段故事就是一段悲欢离合罢了。
前段时间,我的偶像张韶涵说过的一句话,“即使生活不常尽如人意,但依然要保持与命运做抗争。”
我好比哀哀长空雁,
我好比龙游在浅沙滩,
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
我好比浅水龙被困沙滩,
我好比弹打雁失群飞散,
我好比离山虎落在平川。
“而我在这里,在这样的时辰里,世界把山水荡漾给我看。它有多大的秘密,就打开多大的天空。这个时候,我被秘密击中,流着泪,但是守口如瓶。”
“再美好的爱情,都像是末日里最后的圆舞曲,纯粹又凄婉。多少有情人,终是被埋藏在萧条凄凉的动荡岁月里,再也无人问起。”
前段时间家庭聚会,不知起了个什么的头,话题突然转向了民国时期的美人,我就随口说了一句“以前的人都很会保养的,宋家那三姐妹不都是美人吗?”只是没想到一长辈非常认同我这句话,随即就扯起了长篇的后话。其实我也不是有很深的了解,只是偶尔在关注的公众号里面有瞄到几次,宋家那三姐妹是真的美人呐。好像106岁才去世的,只是我忘记了是庆龄还是美龄了。
我也有尝试写过民国时期的文字,无奈一动手要准备下笔时,头脑一片空白。想到要如何写个好一点的故事,却发现自己对这一个方面的知识了解极浅。尽管我有关注山河小岁月与民国风云。其实说到底,还是要多看书,多看历史,多读那个年代的故事。
书评里一句写得好好,“愿山河永驻,家国长安,故土依然。向那个年代所有为国奔走的革命者致敬。”
嗯,山河无恙,山河无恙,我们还是要更热爱脚下的这方土地。
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是去年三月份。
时隔一年,今天是2019.4.1愚人节。
前几天无意看到这本书出版了,毫不犹豫就下单了,只能说,我一看到它的封面,和我心里面想像的样子是一致的。
一提起这本书就想要流眼泪了。
婚书,太美好了。
哭,也是没有关系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北鸢》
比较丧的时候,是不适合看这么沉重的书的。
“顺势的“势”,还有自己的一份。风筝也有自己的主心骨。”
“当风筝遇上风,一颗心也都很重。”
啊,不对,是“当风湿遇上风,一翻风觉得好痛。”哈哈哈哈哈哈哈~
听说这本书是作者花了七年的时间写的,我花了十天就看完了。
北鸢北鸢,是北方的纸鸢啊。
其实这本书最初吸引着我的,是它的名字。不仅仅是好听,是它让我觉得这名字有一种"年代"的味道,有一种跌宕起伏之后的美。
风筝之约,确实是无比动人呐,好像也不知道可以用什么词句来表达内心的赞叹。
"外面是大世界的纷扰,心中却自有一番小天地的谦薄自守。"
书读到一半,实在是觉得有点唏嘘的,每一章都让我很想哭,可能我的泪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后来又有看到别的书评,一大片的批评,但是我自己是觉得写得还不错啊,文风什么的也挺合我胃口的。
可能是有些段落很简单的带过,容易让人误解吧。而且,写到家睦的死时,太突然了,有点接受不了。这么好的一个人设,突然就没了,确实感到有一点奇怪。
但还是会一直喜欢看民国风的文啊,就连说的情话,也和现在流行的不一样。
"我卢家睦,许多年来就认一个"情"字。在商言商,引以为憾。如今未逢乱世,情已如纸薄。听到这里,昭如有些不是滋味,这男人果真是有些迂的。这"迂"是旁人没有的。这世上的人,都太精灵。"
这世上的人,都太精灵。
"无论是疯癫的昭德还是绝望的仁钰;无论是大家族的鸡零狗碎,还是乱离人的奔波流落,它们的一幕幕的上演,挣脱了文字的牢笼,也逃出了虚幻的笔触,仿佛就真真切切的在我眼前演过一生,演过一世。"
看到书里写到昭德死的那一章,眼泪好像也有想流下来的冲动。因为是熬夜看的,那一章写得真是感人,不愧是"再谦卑的骨头里,也流淌着江河。"
虽然昭德的丈夫石玉璞是由土匪发家致富的,但是他把小湘琴一枪打死了之后,昭德对昭如说的那段话也好暖。当初她一意孤行、不顾家人的反对,选择要嫁给土匪,想必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了吧。
她说:"当年我嫁给这男人,便是为了他这一手枪法,那时候张宗昌的队伍刚刚被陈光远解了散,他去投靠冯国璋又吃了闭门羹,是顶不得志的一个人。可那天跟舅公去打猎,却让我看见,他一驳壳随手撂一枪,天上生生就掉下了两只鹧鸪。我便想,这个将来不是个英雄,便是个枭雄,是寻常不得的。"
我觉得这一句话,就是一腔孤勇了。
后来,她就嫁给了军阀石玉璞,再到后来,他被仇家寻仇,被活埋了,她也就疯了。
她管自己的妹妹昭如作妈。
这样的人物形象,好像是我印象中看过的民国小说里面,最鲜明最惊奇的故事了。果真是"最好的故事,都在民国"了。
记得在看这本书时,还特意发了一条微博,喜欢这句话,单纯的喜欢。
是文笙的表妹可滢说的一句话。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我觉得我自己对戏子的误解真的挺深的,印象最深刻的是,言秋凰与仁钰这一对母女。让我觉得最悲壮的也是是言秋凰为女报仇的情节,
两个都是倔强的人啊,言秋凰当年愿意为自己的“戏”放弃了嫁入冯家,并吃了堕胎药狠心打胎;仁钰也是为了信仰,愿意吞针自杀。都是倔强的主啊,心里面都有自己的那份执念,旁人动不得的啊。
“家国不幸诗家幸,诗家不幸今人幸。”
这句话是仁桢在二姐仁钰去世了之后,见到言秋凰时,言秋凰说的一句感叹。
仁桢问她:“你唱戏的时候,是将自己当作自己呢?还是当作戏中的人呢?”
“当成自己自然不行,入不了戏。可也不能全当成了戏中的人。唱一出,便是戏里一世人的苦。唱上十出,便要疯魔了。”
她说的这句话,虽然是对仁桢说的,但是我觉得,她虽是戏子,都说戏子无情,其实也并不是的。
她说在很多年前,就见过仁桢了,那时候年纪小,现在长大了,很像一个人。是二小姐,仁钰。
她说那个时候,就已经看出二小姐不平凡。
她说:“我心里头最敬的,是你这个姐姐。”
“但是我二姐并不喜欢你。”
书写到这里,也还是没有道明仁钰就是言秋凰的女儿。后来到最后,才说是冯四老爷当初娶了妻子(仁桢母亲)后沉迷听戏,因而喜欢上了言秋凰,但言秋凰并不想嫁入冯家,一心以为吃了堕胎药流产了。胎儿月数太大,吃了药之后就大出血的昏迷过去了,殊不知是冯老爷瞒着言秋凰,把刚出生的婴儿抱回了家。
都说二小姐仁钰与其他冯家小姐不一样,其他女孩子都不允许离开家人外出读书,唯独她能被允许,我猜恐怕也是冯太太不愿见到这位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儿吧,这位二小姐性格刚烈,有着自己的理想抱负,乳名叫“蛮蛮”。
后来言秋凰为了替女儿报仇,和日本人在了一起,到最后她把日本人杀了之后自己也自杀了,说的最后一句话“蛮蛮,娘来了。”才是让我恍然大悟的。
“生之所往,不过良风年年。”
昨日残卷
华美而落拓的碎裂
青石板前
掌柜忆得流年
造次之见
落笔维艰
一笔一恸
沉浮与共
死生契阔
朝来暮去的离愁
繁花盛景
一切尘埃落定
香自苦寒
物得其所
流云雾散
北鸢留得人参透
感乱离
何处乡关
蜀江如几好栖息
且狂喜
相逢须发性未移
忠仁义
遗孤文笙心系了门第
复无际
虽未经过 却已是懂得。
文笙和仁桢这一对儿才是最着重之重的了吧。好酥啊~
文笙是家睦与昭如的养子,仁桢则是仁钰的妹妹。
文笙与仁桢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戏院了。小时候两方的家长都带着自家的宝贝去听戏,她东张西望,时时分神。唯独他注意到她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仁桢放学的路上,她见到文笙在放风筝。
第三次见是时隔多年后文笙在祭祖时见到仁桢在自家二姐仁钰的坟头旁边哭着,她见到他之后,开口问的,却是“你还放风筝吗?”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这样的顺序。)
他们重逢了之后的对话我也记得很深刻,
她对他说:“我认得你。”
他也说:“我也认得你。”
你就是那个小丫头,满堂富贵,独你三心二意,东张西望。
看到这一页,我一度以为这是《繁花》里的阿宝对着蓓蒂说的话了,好酥呀。
后来,好像又隔了很多年,长大成人之后的一次重逢,他们又路过了以前仁桢见到文笙放风筝的那个地方,文笙开口就又是说:“我认得你。”
仁桢当时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说,是因为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他说:“我认得你。”
这就是风筝之约啊,无比动人。
还有一幕是让我觉得文笙很像阿宝的:
他教仁桢放风筝,仁桢不顾形象的跑了起来,她说:“没见过姑娘像我这样野跑的吧?危难之间,文的不行,便要来武的。我常顾不得那许多的规矩,是个吴下阿蒙的脾气,让你笑话了,我真是无半点闺秀气。”
但是文笙说了一句话:“我并不喜欢闺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了线,风筝就知道回来的路,可如果这线断了,不是有更大的世界等着,又何尝不好?”仁桢问。
文笙:“人总要有些牵挂。”
文笙小时候开口说话比较迟,第一句开口说的居然是“一叶知秋”。我觉得这个词挺浪漫的,秋天本来就是个浪漫的季节。
后来,书的后半部本仁桢与他再提起这段往事,让我觉得那个画面感好强烈,好像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感觉。
一次他们出去玩,走着走着就下雨了,仁桢对他说:“你看,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走着,风来了我就慢慢走,雨来了我就靠边走,打雷了捂着耳朵走,但你来了,我就走不了了。”
电影的画面感太强了。
文笙瞒着家里人去参加抗战,但是中途又被他妈抓了回来,家中独苗,难免又不忍心了些。后来仁桢有问他:“你既出去了,为什么又回来,你的牵挂又是什么?”
他也没有说很多,就只是说:“活着,便无谓再想旁的事了。”
文笙去抗战时,有位战友名叫浦生,我觉得他是打酱油的,但是很想说的是,他的名字和《繁花》里的沪生的名字很像啊。沪生,上海生人;浦生,黄浦生人。(这只是我打酱油的路过了这一段。)
还有一幕,是仁桢去了杭州读大学,国民参政会开幕,她们一群女学生们组织了去请愿游行。结果和她一起去的一个同学被打成了重伤。文笙专程从上海去了杭州找她,他说:“你不要变成二姐。”
仁桢:“我和我二姐,原本并没有不同。”
“是不同的,你还有我。”
酥~
书中出场人物有点多,确实是有点乱。
毛克俞与吴思阅这一对啊,那才叫真遗憾呢。
明明就是互相喜欢的,但偏偏就是不能在一起,爱而不得那才是最遗憾的吧?
我最大的遗憾,是你的遗憾,与我有关。
吴思阅放弃了去巴黎深造的机会,却留下来与毛克俞并肩作战,正值是日军侵华的时期啊,作者很简单的就带过了这一个动荡的段落。
毛克俞:“你留下来,只怕受苦的又会多一个。”
她说:“没有共苦,又何来同甘呢?”
可惜的是,吴思阅终究也还是没能和她的毛老师在一起。
后来,毛克俞和别人结婚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作“念宁”。
其实他心里也还是留有吴思阅的位置的,因为他还惦记着她,因为她是金陵人。
不提及,不是忽略和忘却,是小心翼翼的维护。
写到最后,仁桢来到上海,又再与文笙重逢,有讲到永安和秀芬这一对。
仁桢说:“都说戏如人生,可没想到当真演起来,却是这样苦。”
感觉这本书里的人,都离我很近,感觉是可以拍电影了。
我喜欢仁桢的聪明和淡定,也喜欢仁钰的有义气。
但是我有一点看不明白,为什么阿凤会被暗杀,在与仁桢见完范老师之后,回程的路上就被枪杀了。难道是因为她是地下党吗?就是这一点我不明白。
我以为结局之后会有番外会说一下文笙与仁钰结了婚的后续,但是并没有。
因为故事的最后,有说道他们收养了永安和秀芬的孩子,承上启下啊,语文老师有着重的讲过这样的写作手法,文笙是被收养回来的,到最后他也收养了朋友留下来的孩子,有呼有应。
小说一开篇,就说文笙的老年,他去找一位旧友拿风筝,因为他的父亲有交代过风筝铺的老板,以后每年儿子生辰都要为他做一只虎头风筝。
小说的结局,也是有提到风筝之约。(总该要提起一下的吧,毕竟书名也是纸鸢啊哈哈。)
看完结局是好的,那就算是圆满了。一个好的结局,安乐的老年,我这样总是乱操心的人也算是安心了。
“风遂人愿,万事皆好。”
“命运漂浮无着,人亦应有自己的主心骨。”
“风筝飞得再高再远,终是有条线牵着,有了这条线,便知道怎样回来。”
是啊,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机缘巧合,
就在前几天,看完了《北鸢》之后闹书荒了。上网无聊搜了一下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搜遍全网,也搜不到《七声》与《戏年》的txt,无奈刚好有位朋友要去图书馆借书,又刚好的拜托了她帮忙帮我找找看这两本书有没有在馆的。无奈我看的书可能真的挺冷门的,就只能借到了《戏年》这一本。
感觉像是《北鸢》的续集啊,是番外啊。
里面的主人公毛果是毛克俞老师的孙子,讲他去见一位姓陆的爷爷,那也就是说这位毛果是念宁的儿子咯。
是短篇小说也。
故事里有说道吴思阅当初没有去巴黎发展,而是回了南京,但是毛克俞也一直在杭州,并没有去南京找过她。临走时她把一封信交给了这位陆爷爷,就是当时和吴思阅结了婚的人。(我是觉得就是他是始作俑者拆散了一段好姻缘。)她写了这封信,是希望毛克俞能来送送她,但是这位陆爷爷并没有把这封信交到毛克俞的手上。
信上只有一方印鉴,篆着:“思阅”,落款是写道:“不负金陵。”
恍然大悟。
当时,吴思阅回了南京之后,陆爷爷也去了南京找她,因为他喜欢她。后来,吴思阅就和这位陆爷爷结婚了,而《北鸢》里也有提到,吴思阅当时确实是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结婚了。他们随后又去了巴黎,但是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吴思阅最后因为难产而去世了,而给陆爷爷通知这个消息的却是毛克俞,唯独这一点,让我有点困惑,看不懂。
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她爱他。- 田馥甄
“我欣赏理想主义者为了理想而做出的牺牲,理解在伟大的理想面前他们会做出一些不道德甚至卑鄙的手段来达到崇高的目的。”
但是,真讨厌啊。
他拿着一张照片对毛果说道:“好好看看,她本来是应该要做你祖母的。”
啊,是遗憾啊。
事隔多年,再次提起这些过往,似乎我一个看书的旁观者也感受得到这其中的遗憾,听说是真人真事。
那个时代的故事,总是动人的。看序的时候,就有说是这故事里是有原型人物的,而且看序时,我也看得好用力,看了好一阵子呢。
“这就是大时代,总有一方可容纳华美而落拓的碎裂。”
(写到一半时,家里的台式电脑键盘坏掉了,好几个键按不出来,导致我的双引号前后不一,生气。还好还有我pink姐去年送我的蓝牙键盘,是我的生日礼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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