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洛克风格
巴洛克是17世纪澳洲艺术的总称,发源于罗马,而后迅速在意大利流行起来,并传播到当时的法国、荷兰等国家。
它主要体现在教堂建筑、绘画、室内装饰、庭院设计、文学等各个方面。
随着婚礼艺术的发展,很多婚礼策划师在婚礼设计中融合了巴洛克风格的特色。巴洛克婚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豪华,具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激情,它打破婚礼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策划师对婚礼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婚礼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婚礼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婚礼强调婚礼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六是它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在巴洛克婚礼中占有主导地位;七是大多数喜欢巴洛克风格婚礼的新人和策划师,有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
2.洛可可风格
18世纪20年代产生于的法国洛可可风格,是在巴洛克建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洛可可本身倒不像是建筑风格,而更像是一种室内装饰艺术。建筑师的创造力不是用于构造新的空间模式,也不是为了解决一个新的建筑技术问题,而是研究如何才能创造出更为华丽繁复的装饰效果。这种风格在反对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和表达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对城市广场、园林艺术以至文学艺术部门都发生影响,一度在欧洲广泛流行。
洛可可婚礼形式的艺术特征是改变了婚礼中平直的结构,采用了c型、s型和贝壳形漩涡卷曲线,形成了雍容华贵,繁缛绮丽的装饰效果。婚礼风格的装饰多用自然题材作为曲线,如漩涡、波状和浑圆体;在色彩运用方面,象牙白和金黄是其流行色,光泽闪烁;经常使用玻璃镜、水晶灯强化效果;婚礼装饰上用木板、精致的相框、花边、浅色东方织锦等很多元素。洛可可风格从室内装饰到婚礼现场,运用明快的色彩和纤巧的装饰,道具非常精致而偏于繁琐。
3.哥特式风格
哥特式建筑,又译作歌德式建筑,是位于罗马式建筑和文艺复兴建筑之间的,1140年左右产生于法国的欧洲建筑风格。它由罗马式建筑发展而来,为文艺复兴建筑所继承。哥特式建筑主要用于教堂,在中世纪高峰和晚期盛行于欧洲,发源于十二世纪的法国,持续至十六世纪,哥特式建筑在当代普遍被称作“法国式”,“哥特式”一词则于文艺复兴后期出现。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垂直的,据说有感于森林里参天大树,人们认为那些高高的尖塔与上帝更接近。哥特式建筑与“尖拱技术”同步发展,使用两圆心的尖券和尖拱大大加高了中厅内部的高度。在设计中利用十字拱、飞券、修长的立柱,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
哥特式婚礼风格典型的表现是哥特式的装饰和在哥特式建筑里举行婚礼。在哥特式风格婚礼中,玫瑰窗成为装饰的重点,在阳光照耀下把婚礼空间内部渲染的五彩缤纷、绚丽夺目。以灯光效果为依托,婚礼上也以类似风格的物品装饰来制作婚礼光线。让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