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一个不讨喜的同学
她是我的同学。
去年因为讨债,被债务人殴打,牙齿脱落三颗,面部从右嘴唇撕裂到右耳根下,还有肋巴骨断裂……
处于义愤,我帮她聘请了援助律师,加害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了其医药费。
今年,她又来到找我,想就之前债务请求债务人偿还,这完全可以起诉啊!很正确的渠道,但她想法律援助,我给她解释了,债务诉讼不是援助范围,如果要请律师,必须出钱请律师,她开始哭穷,说没钱,最后,竟然问我借钱请律师,说官司打赢后还我!
真是岂有此理!
找我说情请我帮忙的,最后竟然向我借钱,且付条件的借款!我不由得担心,如果官司不打赢,难道就不还钱了!
虽然是同学,也不可以这样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