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么特别的文体,这是一本书信体小说。恕我无知与寡陋,要不是看了这本书,还真不知道有这样一种文体,又学习到了。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书信的日期,只是带着疑惑一直往下翻阅着。看到一半才缓过神来,里面全是书信。
说到书信,书信总能给收信人以“见字如面”的亲切感。在交通、网络都还不发达的年代,书信也就成了维系人与人关系重要的纽带。
而这本书信集记录了女主人公与马克斯与科恩书店长达二十年的书信往来,从1949年10月到1969年10月整整二十载,来往书信近百封。我不敢想象这是怎样的一个过程,但我打心底里敬佩这种长达二十年的书信往来情谊。
故事始于爱好书如命的纽约自由剧作家汉芙小姐无意间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看到了“马克斯与科恩”旧书店可以订购图书的广告。广告内容大概是:本书店可廉价出售你喜欢的任何古书籍。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汉芙小姐开始了第一封书信,她将自己想看而又买不到的书籍列成了一个清单寄予大洋彼岸另一边的英国书店——马科斯与科恩书店。书店在收到来信后也很快的给予回信,并将汉芙小姐清单中的书一并寄回。于是长达二十年的书信往来就开始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不是这一封封书信的内容,而是这一封封信背后真实、可爱的人儿,还有汉芙小姐和弗兰克先生之间产生的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这是一种超乎友谊又止于爱情的关系。除了默契,更多的是信任与赏识。汉芙小姐爱书,弗兰克先生懂书,某种程度更像是灵魂的契合。
女主人公汉芙小姐是一个穷困潦倒却依然嗜书如命的自由剧作家。她善良、真诚、幽默、直率深深打动着我。还有她在信中随处可见的对书的态度。她说:“ 我从不买没读过的书 否则不就和买了一件没式穿过的衣服同样下场吗?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戚戚于胸、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也许喜欢旧书的人就是在寻找和期待在书中和有缘人相知与相遇”。
她说:“把它放进我用水果箱权充的书架里,实在是太委屈它了。我捧着它,生怕污损它那细致的皮装封面和米黄色的厚实内页。看惯了那些用苍白纸张和硬纸板大量印制的美国书,我简直不晓得一本书竟也能这么迷人光抚摸着就教人打心里头舒服”。
她说:“我打心里头认为这实在是一桩挺不划算的圣诞礼物交换,我寄给你们的东西,你们顶多一个星期就吃光抹净,根本休想指望还能留着过年;而你们送给我的礼物,却能和我朝夕相处,至死方休;我甚至还能将它遗爱人间而含笑而终”。她对书的喜爱从不掩饰,就像对书店里的那群人的真诚一样。
然而男主人公弗兰克却显得温文尔雅的多,他是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同事说他是一个长得帅,且好的不能再好的人。他的妻子说他是一个处事严谨同时也很幽默的人,在待人处事上也是一位谦冲的君子。许许多多来自各地的信说他是一个饱富学识而又不吝于与其他人的人。从他与汉芙小姐的书信往来中也可以看出,不管汉芙小姐怎样的刁难,弗兰克都一直谦逊着、绅士着。
汉芙小姐是喜欢弗兰克的,这种喜欢体现在每一封信的称呼里,从弗兰克.德尔到亲爱的弗兰克到仁兄再到弗兰基。弗兰克也会喜欢汉芙小姐的,从敬爱的夫人到敬爱的汉芙小姐到亲爱的汉芙小姐再到亲爱的海莲。这种细腻的称呼变化,就像老友之间的从相识到相知再到惺惺相惜。这种喜欢止于爱情又超越了爱情。
然而每个浪漫的故事背后都有一个遗憾。汉芙小姐穷极一生也未能亲自去看看那间属于她的书店,还有那个未曾谋面的英国朋友——她的弗兰克先生。书店的员工以及弗兰克的妻儿也始终没能等来她们的美国朋友——汉芙小姐。这样的结局是遗憾的,同时这种遗憾也是带着亏欠的。我也终于明白了汉芙小姐最后那句“你们若恰好路过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她良多……”
看完这本书我停顿了很久。我一直在反思,自己也一直倡导阅读,可是我从来没有一本书是反复阅读过的,哪怕是阅读两遍。我甚至都回答不了,读完一本书我收获了什么,与汉芙小姐对书的态度相比,顿时感到无比的羞愧。再者就是:汉芙小姐与弗兰克的这种超过友情的关系,不经的让我感叹,我时常觉得人与人的关系是世间最复杂的关系。但显然是我太狭隘了,是我从未用善意去看待过这个世界,一切都是我的问题。
如果可以,我愿意重新用善意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那一切一定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