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天有幸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与你再次相遇,应该怎么称呼你,会不会说出那一句,就是那句,好久不见。”
我听过《白月光与朱砂痣》,真的很好听,后来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应该称呼你“白月光”。
一个男孩子终其一生,会遇到很多女孩子,他们相识相遇相知相爱。
还是会心动,还是会喜欢,还是会去爱。
那么他这辈子,最爱的是不是他最初爱上的那个女孩子,也就是所谓的“初恋”。
这个问题很深奥,我还没过一辈子,暂时没有资格回答。
我告诉你,其实每个男孩这一辈子,都会有两个特别重要的女孩子。
当然啦,有些我们称之为“zha男”的男孩子肯定会有不止两个女孩子的存在。
但最后,在他心里应该也还是会排出个先后顺序,排出个“甲乙丙丁”。
而那两个一直被珍藏内心的女孩子。
一个叫做“白月光”,另一个叫做“朱砂痣”。
之前只觉得《白月光与朱砂痣》很好听且无比美好。
却怎么也没想到背后还有这一层寓意。
“白月光”,就是他情窦初开,最初爱上的那个女孩,懵懵懂懂却尽是美好。
于是终其一生,再难忘却。
“朱砂痣”,就是他从懵懂无知逐渐走向成熟稳重,历经世事,而后成长为“男人”。
虽经历万千,却发自内心,想要娶回家,打算相濡以沫,相守一生的女孩子。
“白月光”是挂在天上的,无比遥远却也万般美好。
她好像发着光,一直发着光,忽明忽暗却一直在照亮,形离而影不离。
我迎着那束微光,一直奔跑,一直追寻,没有拉进丝毫的距离,却依旧满怀期待,依旧继续追逐,继续奔跑。
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你,甚至不知道用一种怎样的方式讲述你,怀念你。
我只知道你一直待在“某个角落”,时而出现,时而消失,起初剧痛,渐而不痛不痒,偶尔想起,最终远去,但永远留在心里,一直挂在“天边”,永远发着微光。
我知道,杰克和露丝是“You jump,I jump”。
而对于你,我是“爱屋及乌”,“You like,I like”。
我还是“you happy,I happy”。
我更是“you good,I good”。
可能是太久没见了,你有点陌生,我有点想念,以至于有点幻想的成分。
会把大街上稍微和你相像的女孩子,都拼凑成头脑里,你最初的模样。
大概也还是太久没见你的缘故,已经快想不起来你长什么样了,不知道直到现在你又变好了几分,不知道向自己的理想又前进了几分,不知道的太多太多。
“甚至不知道你什么发型,衣服是怎么穿的,眉眼是怎么弯的,嘴唇是怎么笑的,已经真的快要记不清了,所以才会想要见你一面。所以才会设想那么多次久别重逢的场景,所以才会一直远在天边,却也一直留在心间”。
印象中,最近的一次偶遇,还远在高一,如今已然大一,又一个三年。
我依旧清楚的记得,那是国庆假期的一个中午,我去你家附近去接我妈下班,你应该是返校,太久了我也不知你要去干嘛。
匆匆一眼,你先看到了我,我后看到了你。我看到了你眼中的“惊奇”,但也没停下,只是一直往前开,想着,回来途中要是还能碰到你,便已知足。
但终究还是没看到你,短短几分钟,你便又消失在人海里。而这一眼,却没有万年,只是留存了很短很短的一段时间,算起来,也就几年而已。
这是我们距今最近的一次真真正正的“久别重逢”,没有任何对话,就是你一眼,我一眼,而后各自奔赴山海。
还有一次,也算“久别重逢”,但没见到你,只是听到了你的声音,便已然足矣。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给你写过的一篇作文就用过了句话,印象中还被老师当做范文当众读了出来,你还一个人害羞了好久,我也偷偷高兴了很久。
你还是印象中的“大嗓门”,听到那久违无比熟悉的“声音”,就知道你来了。
那年我应该是高三,我们都认识的一个女孩子,过十八岁生日,你们几个组团来她家庆生。我很羡慕,也有点偷着乐,因为她,似乎多了一次“见到你”的机会。
我知道你来了,但自己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印象中,对于你,我一直有一点害怕,也有一点欢喜,更有一点自卑。
于是任由你,从你家门口路过,却不大敢出门,哪怕只是和你打声招呼。
只是说句“好久不见”,不说“甚是想念”。
你的声音逐渐远去,人跟着“渐行渐远”,我才知道我“安全”了,你也再一次从我的世界经过,只是经过。
只剩下我家大门口的“倒福”,依旧“熠熠生辉”,我相信你一定看到了。
你到了,“福”才真真正正到了。
按理说这么重要,这么欢喜,这么刻骨铭心的一个人,化成灰应该都认的出来。
大抵还是小说里的情节,一个人太久不见了,你是真的认不出来,也不太敢认,唯有凭着那些细节去辨识。
起初复读,在班上看到了一个和你长的特别特别像的一个女孩子。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你们俩长得太像,只是我真的太想见到你了。
所以,才把所有和你沾上一点边的人都误认为是你。
那时候的心路历程是既窃喜又懊恼吧。
窃喜在于,茫茫人海中再次相遇,竟是这种方式,也庆幸可以在一起并肩作战,说不定因为“你”,自己还能越战越勇。
懊恼在于,你怎么可能跑来复读,你又怎么可能和我一样失败呢。你应该一直优秀,永远优秀,值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美好事物才是。
终究还是我一个人多想了,你真的像我想的一样,一直优秀着,也将永远优秀着。
我盯着那个和你长得很相像的女孩子,盯了好久,当然是偷偷的,也看了好几眼。
依旧无法辨认,甚至偷偷的去看了她的字迹。好家伙,居然也有几分相似。
果然,写的好看的字,都长得差不多。我更惊喜,更激动了,应该就是你了吧。
当然,这一切猜想建立在我还没看到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前提下。
还从我和“她”偶然的对视中,她眼里满是陌生得知。她,并不是你,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异想天开罢了。
这不是我们俩久别重逢后,你应有的眼神。如果你问我,自己希不希望“她”是你?
我会说,表面极其希望,一个新的环境“他乡遇故知”而又“同病相怜”一起“并肩作战”,说不定就“藕断丝连”一起谱写又一段“佳话”。当然了,这是是表面的我。
内心深处的我,还是极其希望这不是你。因为你真的值得最好的,这一路走来,真的吃了很多苦头,不想你再体验复读之苦。当然了,这是真实的现实。
你就青云直上九万里就好,一直优秀,也一直永远优秀。
最后一次“相遇”,是在虎年的大年初六。当然了,这一次我也不清楚是自己太想见你了,还是真的就是你。
还是在我家附近的公交站,我坐公交车去看易烊千玺的《奇迹》。
印象中你特别喜欢他,所以我对于他的印象也一直很好。
我知道这部电影你一定会去看的,所以我也去了,还顺带把《水门桥》也看完了。
只是想和你在同一个地方,经历同样的事情,得到相似的感受。做同样的试卷也好,看同一部电影也罢。
我一上公交车,就听到了极其熟悉的“交谈声”,还是一如既往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也是先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
但是不大熟悉,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声音是否有了变化,只觉熟悉却又陌生。
遗憾的是,自己没戴眼镜,没看清楚你的模样,只是匆匆的一眼,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你坐在车尾,一直交谈,我也做的不远不近,仔细而又享受慢慢的听着。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几次,恨自己怎么没戴眼镜就出门。
遗憾没看清楚你的模样,更新我脑海中那逐渐模糊的模样。遗憾自己还是没有辨认出来你,只是隐约觉得是你。
到站了,我先下了车。自信的站了起来,没有往你那边看,哪怕区区一眼。
我下了车,就立马现出原形。万般不舍,看着公交车逐渐远去,看了一眼一眼又一眼,却看不到看不清你,这是眼睁睁看着公交车不断远去。
下车之后就更确信,那就是你了。但我没有追,因为那只是电影里面的桥段。
因为,我害怕……
我真的害怕,害怕那不是你,又害怕那就是你,更害怕只是自己太想见你而已。
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你”。我也不知道,下一次真真正正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更不知道,久别重逢之后,我们会一起做些什么,再说些什么……
那就不纠结啦。
就让你,让我的“白月光”,我永永远远心心念念的人,一直挂在天边,发着微光,一直在我看得到的地方发光发亮就好。
“我当然不会试图摘月,因为月亮奔我而来的话,那还算什么月亮?
我不要。我要让它永远清冷皎洁,永远都在天穹高悬。”
“月亮因为在天上,所以永远才是月亮。”
写到最后,怎么也没想到,明天就是情人节了。大概,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那就说一句土里土气的,“最近”真的很想见你,其实“最远”也是。
仅以此文,祝“你我”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