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同学们用《稻香》改编了初中英语课本的最后一首诗——《我记得》。“我记得早晨那个匆匆赶去早自习的身影,记得运动会时耳边的阵阵呐喊,记得准备联欢会时手忙脚乱的少年少女……”
我住校的那段时间里,胃病经常复发,校医又时常无踪无影,只有几百米外的诊所是我的救命稻草。然而,庆幸的是漫长的等待,难忍的痛苦,强忍的泪水终在室友们的耐心陪伴下一一化解。我仍记得,一次,太阳西下,夕阳温柔地浸入诊所的窗棂慢慢洒在身上的温度。
第一次运动会,激情而浪漫,运动健儿在雨中狂奔,同学们两两依偎着,手里握着笔,一边写加油稿,一边打着伞,还不忘照顾其他的“流浪儿”。
每个人在考场上总有触发神器,爆发宇宙的时候,学霸考好不值得骄傲,学渣一考好却往往引来阵阵唏嘘与羡慕。只是,铃声一响,走出考场,ABCD满天飞,谁的对,谁的错,秒秒钟成为同学们饭桌上,课间时的辩论话题。
初二上期,我告别寝室,住进邻近学校的教师宿舍,妈妈特意来为我煮饭,照顾我的起居,虽然她常说:“我俩住在一起,就要争论吵架。”羞愧地说,至今为止,这句话一直应验,但是,我从未忘记她对我的好,她的辛劳和汗水,我没齿难忘。我不是个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添的麻烦不少,但每次却是妈妈为我挡下一切困难,帮我解决自己闯下的祸。只有当我放寒暑假时,她才会稍微轻松些,才有机会出去玩。我少有见到妈妈的泪水,但是每一次却是因为我。
初二下期,我们迎来一位新的语文老师。第一节课,我们全部站在课桌上,听她讲语文的精髓——传承。由于视野的变化,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宽广,觉得世界就被我这样静静地洞察。我好似看到长江,黄河,他们承载着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仿佛在我的面前闪现。这以后,语文在我眼前,在我心里都无比崇高,我决心不再为冰冷的120分奋斗,我要带着亲人般的语文走遍世界。语文,有血有肉。
有一段时间,我也迷上看小说,如痴如狂,沉醉在优美文字之间,全然忘记堆积的作业。结果,平生第一次感受到了抄作业时五味陈杂的心情,小激动,小害怕,小逃避,既有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惊喜,又有对“未知领域”的戒备。这样难以言喻的心境,或许只有当局者知。
上初中后,我没有在数学上花太多功夫,幸运的是我们遇上一位负责好老师,虽然在大多同学眼中她可能是“魔王”一般的存在,但有一次,我和朋友在教师节时为她送上一朵玫瑰,当时看着她蓄满热泪的眼眶我霎时明白,即使是“魔王”也会有人爱。况且这位老师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因为如此,我们的数学都不敢怠慢,次次考试也都能取得不俗的成绩。
初中的英语课我很少感到无聊,关键是我们有一位幽默,有个性的老师。我们每节课前都会有值日生报告,同学们自选角度,题材,编或改编一段英语故事。几年磨练,我们的故事越来越新颖,英语发音也有所改进,同时,一些同学也表现出独特的喜剧天分,让我们的英语课有滋有味,生动有趣。
想要在一篇文章中挤下几年的趣事囧事,未免勉强,但是在初中度过的点点滴滴的时光,却永远溜不走。多少年后,如果有人问起来这段回忆,我希望自己第一句话是“我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