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读「论语」3.6:悖礼无诚祭无益,听民有仁国乃兴

「八佾篇第三」6 

【原文】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译文】

季孙氏去祭泰山,孔子对冉有说:“你不能劝阻他吗?”冉有说:“劝不住。”孔子说:“唉!难道泰山神会不如林放知礼吗?”

【注释】

“旅”,据《周礼·春官·大宗伯》,“旅”为天子祭山之名,而且不是普通的祭,要有重大缘故才能举行。

“冉有”,姓冉名求,字子有,周文王后裔。孔子的弟子,比孔子小29岁。以政事见称。多才多艺,曾任季氏的家臣总管。公元前484年率兵战胜入侵齐军,并趁机说服季康子迎回了周游列国14年的孔子。

“女”,音义皆同“汝”。

“救”,本义为“止”,这里意为阻止、谏止。

“与”同“欤”,音“鱼”。文言助词,表示疑问、感叹、反诘等语气。

“呜呼”,感叹辞。既可表示叹息、悲痛,也可表示赞叹。

“曾”音“增”,表示疑问。“曾谓”意同“难道”。

“林放”,据史书记载是殷代忠臣比干的后裔。春秋时期鲁国人,一生致力于礼的研究,是当时著名的学者。

【评析】

古人重祭,但应各尽其分,故有当祭,有不当祭。《礼记·曲礼》云:“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意思是说,天子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之神;诸侯祭其所在的地方和山川之神以及五祀之神;大夫祭五祀之神;士人只祭其祖先。“岁遍”,即每年祭一遍。

泰山在鲁国境内,按礼只有天子和鲁国国君可以祭祀。而季氏作为鲁国正卿,却冒用诸侯之礼往祭泰山。在本篇第4章中有“林放问礼之本”,连普普通通的林放尚能知礼,身为泰山之神,焉能不如林放知礼?而泰山之神既知礼,则必不受非礼之祭。因此,季氏谄媚神祇以求护佑的作法注定徒劳无功。故《礼记·曲礼》又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所谓“淫祀”,意即非分之祀。凡行非分之祀者必有所贪求,故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左传》云:“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所谓“依人而行”就是“依仁而行”。因此,如果一个人所行非礼、所求非礼,虽献祭于神亦属徒劳。因此,如果为政者不听取民意,不以服务民众为本,一味谋取权力私欲,虽拜遍天下神祇,亦必“将亡,听于神”,绝不会有好下场。因为“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神祇是维护天理公道的,绝不会护佑贪官酷吏。那些在反腐中落马的大小老虎、苍蝇臭虫,无一而非明证。

世人常说“心诚则灵”。有人求神拜佛看似也足够“虔诚”,可为什么不灵?那是因为他们不懂什么是真正的“诚”,当然也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诚”。

诚者,信也,敬也。一些人表面上对神佛“恭恭敬敬”,看似礼尽其诚,但其为人却从不遵神佛教诲。神教其“依仁而行”,他们却无恶不作;佛教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他们却杀盗淫妄、无所不为。他们不依神佛教诲,干尽伤天害理之事,是为不信;名为向神佛献祭,实欲图交易收买,是为不敬。不信、不敬,是为无诚。因此,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所谓“虔诚”,非但不是对神佛的“礼敬”,反而是极其严重的“亵渎”,是在严重败坏神佛的名声。

“诚”乃仁之一端。其心不仁,则无诚。无诚,则祭无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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