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是冯小刚最得意的作品,很热很热,假期终于看完了,写一点点我自己的想法。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两岁三个月的侄女,经常在有客人来家的时候,歪着脑袋咿咿呀呀地为大人表演。全部大人此刻都会停下手里划拉手机的手,认真地看着小孩沉浸在朗朗上口但是满含深意的句子中,最后露出善意的微笑说真厉害,然后纷纷接着之前的动作划拉手机。
和侄女一样,现在很多孩子话都说不太清楚就开始背-《三字经》。性本善流传千古,这么多年,结果人性在芳华里显示出来的是恶。“活雷锋”热心肠也是一种带有私心的善意,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可以注意到他,他各种事情都做,从来不拒绝任何人的叫唤。他追逐猪,修电炮,成为标兵可以上黑板报,可以被人铭记于心!他其实只是希望一个人铭记林丁丁,心头的痣,爱的那么卑微那么热烈又压抑。一见钟情居然怕影响进步而一直不说,直到心爱的女人成了预备党员才告白,因为邓丽君的歌曲大胆激情地拥抱,却从此不再和林丁丁有交集了。
命运的无情之手还是人心本身的自私,让林峰成为一个最没有主角光环的主角。导演打破了那种高富帅的主角套路,把林峰拍的如此令人唏嘘。他的命运在放弃进修的时候就让人觉得蠢了,一个人为了心爱的姑娘不要前途。这样的不成熟真的是男人吗?这是导演眼中的男人,还是广大直男眼中的爱情常态?
这样的林峰真的是直男癌晚期。完全不会转弯,也正是他这段直才更打动人因为人性可能是缺乏安全感,林峰的爱情理念理想而崇高。所以动人。
还是荀子说的对,“人之初性本恶”任何时候人都是有一杆自私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