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但出名只属于少数人,就算晚点出名,也属于少数人。
还有一件事,绝大多数人可以趁早做,那就是读书。
本熊一直以为自己爱读书、会读书,读书不少,但这两年写东西多了才发现,读过那点书都不算数。读书二十年,写文二十篇就被掏空了。那你这二十年的时间不就都浪费了吗?
实际上,说是读书二十年,其实也都是瞎读。好多书读过等于没读。有的书是靠记录才想起已经读过,有的书拿起来翻翻似曾相识,看着看着才发现居然已经读过。
不知是当年读得不认真还是现在已经走向老年痴呆?不管哪种,都毫无疑问相当悲摧。
早知现在,悔不当初。当初就应该早点读书,认真点读书,趁着还能记得住的时候多读点书。
记得住,太重要了。读再多,记不住等于没读。
想想我们脱口能出的诗词: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全是小时候背下来的。
现在想新背点东西,可是难死了。有的单词,本熊查了不下三五遍,但再见面时仍然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样的初见,太痛苦了,不如不见。
没办法,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谁让小时候努力不够呢?
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其实很有道理,那些跟着先生摇头晃脑吟诵的小孩子们,当时觉得痛苦无比,长大后必定觉得受益非浅。
理解这事,需要阅历,对几岁的孩子来说,怎么讲他也理解不了,等他能理解了,又记不住了。这也许就是人生无数悖论中的一个吧。
记得中学一个老师说过:我主张先记忆后理解。我和同学还窃笑过。现在想想,还是窃笑,笑自己当年真无知!
当年背的很多东西都是多年后突然一下就理解了。
比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多年以后豁然开朗,对啊,就是这个意思。
比如,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多年以后突然觉得,说得真他娘的好啊!
比如,太上,不知其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工作之后觉得,真他奶奶的绝了,就是这四个状态和顺序啊。每个都可以找到身边的例子。
这些道理,好多人都说过,也没什么稀奇。还有一点,是本熊刚想到读书趁早的好处。
读书也是一种消费,因为你要付出金钱和时间去换。
于金钱而言,读书花的钱其实很少。按一本书四十元、一年读一百本算(这基本已是普通人的极限了,于本熊而言至少如此),一年花在读书上的钱大约四千元。一个苹果手机也要这个钱吧?没听说为了买书去卖肾的。读书真读到这个地步,也就不会干卖肾的无脑事了。
于时间而言,比金钱更难得些。毕竟四千块钱也买不到一个小时,因此读书的时间机会成本很大,往往被作为并不紧要的事往后推了再推。但那些紧要的事事后想来往往不过蜗角蝇头之争耳,还不如读书远矣。花在读书身上的时间成本也并不算多,一天两个小时,三天读一本书,不算很快吧。
这么说,读书这种消费的投入不算很多,但其产出又很合算。
对比一下,我们二十岁买一辆车和四十岁买同样一辆车,都只能最多用十年,也就是说,对于买车这种消费,二十岁干和四十岁干,所获得收益是一样的。
但读书不同。
假定一个人活到八十岁,不算小了吧。那么如他四十岁读到一句话有益处,这益处可以享用四十年;如他二十岁时便读到这句话,这益处便可以享用六十年。
故读书这种消费带来的益处是从读书时直到生命最终,当然越早越合算,越晚亏得越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