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我从陕西南路十号线地铁站出来,跟着一群叼着烟的外国人一路走到淮海中路。在这座城市里,时常可以看到一个发型怪异、着装古怪的男人带着一个瘦高、肌肤白嫩的美女在大街上耳鬓厮磨或者是几位身宽体胖的大妈在路口大声讲着方言,还时不时的掏出iPhone看看。于是我还是感觉到陌生,但陌生不代表不喜欢。
我傻站在路口边,看着一个高挑的东欧美女在用不太标准的英语向交通协管员问路。我喜欢盯着人看,只要我觉得这个人有趣,如果是女的,还得加上长得漂亮。在地铁上,我会到处张望,直到发现目标:可能是一个装瞎子卖艺的中年人,可能是一个装困揩油的胖子,可能是一个用微信在向男朋友发嗲的少女,也可能是一个正在翻阅着《小时代X.0》的小学生。总之我觉得他们很有趣,没有他们这个世界就不好玩儿了。
问路的东欧美女眼睛很漂亮,是绿色的,只可惜有点偏瘦,胸部基本是平的。虽然这个问题对于大城市的协管员没什么难度,但我仍然准备随时帮腔,毕竟我已经很久没跟女人说过话了。
协管员同志很轻松的摆平了问题,得到了一个微笑作为回报,和他站在同一个角度的我也捡到了意外的便宜。
还没有轮到我过街,或许是我已经错过了好几次过街的机会。这座城市太繁华了,倘若你驻足,就很容易迷失其中,忘记时间,更不用说红绿灯。
我很享受这样傻站着,试图去感受一个从封闭山村里突然来到大城市的学子的感觉。我等着旁边的人说我没见识,说我土气,说我是个傻逼,因为我知道这座城市以后是谁的,也知道城里的姑娘是谁的。
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开着一辆捷豹不小心冲到人行道了,差点没把我撞着。我盯着她,用我最喜欢用的方式,我不说话,等她先开口。
姑娘讲的方言,来这里三年了除了几句脏话外我一句方言都没学会,所以从头至尾她讲的什么我都听不懂。我只是看着她,不说话。
关于孔老夫子有这么一段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说的是老人家对鬼神是有敬畏之心的。老人家相信鬼神的存在,所以封口,所以害怕鬼怪从嘴巴里跑出来吃了曾参子贡。我也相信有鬼,尤其是这个时候,所以封口,所以害怕鬼怪出来吃了那个姑娘,所以我不语,因为我很温柔。
之后警察来了,我听懂了警察的第一句话:“你怎么开车的?”,这个很简单,因为全国警察都这么开头的。我开始盯着警察,就像先前盯着交通协管员一样。接着两位就开始了一段天马行空的对话,可惜时间不长,周围还没围上两圈人,还不够有趣,我有点悻悻然。
二十多岁的女性开捷豹就像二十多岁的女性开悍马,开奔驰。我又看到一位姑娘开着迷你酷跑扬长而去。我觉得这座城市有活力,是给青年人准备的。有些人觉得难以生存,被挤在人缝里呼吸不到空气,跑到人民广场连哭三天,坐火车回家了。我看着他们哭,我也哭,然后我坐到路边上,一位阿姨给我纸,说:
“小伙子家家,哭什么哭呀?”
我说:“我不知道,我看着他们哭,我就想哭。”
阿姨问:“我看你是外地来的吧,小伙子是不是过来上大学的?”
“您看出来了。”
“在哪里读书呀?”
“XX大学。”
“哦,XX大学啊,好学校诶。”
接着阿姨会说一大堆安慰的话,最后会转到对于这座城市的赞美,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好,就像我常对别人说没有什么地方比我的家乡好一样。
我从阿姨那里逃出来,尽管我不排挤这种与陌生人的对话,但我总觉得时间更重要,最后一班地铁若是赶不上的话就要多花四十多块钱打车回去,这对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像这样的独自行走是我以前常干的事,因为我可以在这样的过程中去思考一些没有意义的问题,而不用和身边的人去讨论或者向别人解释,就更不用去在乎别人的感受了。
我走的很快,非常快。走过白花花大腿外露的少女,走过露胸束腰的小姐,她用的是范思哲的香水,她背的是爱马仕的宝宝,他穿的是路易威登的拖鞋,他带的是格拉苏蒂的手表。我想城市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没有惊异过这些人竟然如此年轻。
我想起之前一位朋友的话,她说厮混于社会之中是一件值得享受的事情。从那以后,我每天起来都会对着镜子打自己两个耳光,希望终有一点这样的方法会有点作用:留下两个掌印或者点醒自己。
搭乘地铁的方式我早就谙熟于心,即便闭着眼睛也知道怎么坐了。我一个人站在角落,把两只手尽量伸开,这样就霸占了足够大的空间。我不玩手机,因为我在听两个人说话。
“昨天王XX给他们家宝宝买了一个IPAD诶,老公我们也买一个吧。”
“网上有只癞蛤蟆玩IPAD也玩的很好。”
“老公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啊,不是要买IPAD吗?”
“对啊,老公我们买一个吧。”
“行啊,我觉得IPAD比笔记本电脑好,又便宜,操作又简单。”
“嗯,还可以随身携带。”
其实这座城里绝大多数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让我觉得温馨。
谨以此文献给我认为最青春的小说-动物凶猛
2012年冬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