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的一念之间,变成了那团在心里永远凝固的血。
那个人怎么那么讨厌,每每想起,那团血总要哗啦哗啦的往心上淋,直淋得你心痛得眼泪在眸里一直打转,你拼命的想把那些,你自己才知道的滂沱大雨般的泪宣泄出来,奈何总是事与愿违。
最气人的是,血都在心上淋完了,怎么还不在身体里代谢呢?还要阴魂不散地继续凝固,待到你再再想起时,开始怀疑自己:
是不是这辈子都摆脱不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是不是要永远都背着这团伤痛如鬼魅般继续磨行呢?
一念之间,对了就对了,可错了,这辈子也许都要错了。
你和他相识在大学,可大学还没毕业,你们就撕裂般地戏剧性分手了。
回想起来,还是他追的你,当时口口声声甜甜地喊着“小仙女,我爱你”,到最后竟变成了“臭八婆,我们分手吧,我真的已经受够你了”
呵呵,是啊,男人就是这么善变,说好的永远爱你,说好的一生一世,只不过像个用洗洁精自制出来的泡沫,一丁点的惊动,就能顷刻间化成乌有,让你最后变成个笑话,这笑话还是个傻瓜式的笑话。
这惊动,说来真他MD搞笑,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惊动,这不就是意味着,你回过头再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你们分手的结局吗?
好吧,你突然想起一件实在过于残忍的事,其实,你心里明白,甚至都不用惊动,你们的感情迟早也要以悲剧收场。
爱情就是这样,只要他激情没了,你再爱他,又有个什么用处呢?
是的,没有,是的,就是这么残酷。
很多人说,异地恋容易分手,可我想说:
最远的距离不是异地,而是我站在你面前,可你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暗暗的堵上了一道墙,这道墙将我们的心隔上了无法跨越的距离。
你要堵墙,你好歹也知会我一声啊,好让我撤退的时候能更潇洒地走开,保留我最后的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尊严,好吗?
好吗?是的,正如你所见所感,他的回答是“不好”,而且他竟然还坏到分手后还要用块烧红的铁,在你的心上永远地打上他的烙印,好让你生生世世的铭记,铭记那份永远不堪回首的记忆,铭记那个两面三刀、三心二意的他,铭记那个如鬼魅一般的名字。
不要再想他了,你使劲地告诉自己。
朋友问:“你是不是还爱着他”。
你很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爱了,真的早已不爱了,打从我们分手那天起就不再爱了”。
我真的相信也非常理解你的回答,你的确不爱他了,毕竟一个混蛋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谁还愿意时不时地想起一个混蛋呢?
可人性的悲哀在于,好像付出得越多就伤的越深,好像伤的越深就铭记得更久,不管你还爱不爱他,不管你愿不愿意记起。
想到这里,你突然又痛心地发现了另一个残忍的事实:
人类的很多行为其实是不受自己控制的,而是由人性或者说生物本能所决定的。
譬如你不爱他,却时常想起他,譬如你想笑,却笑得人鬼不如,又譬如你想哭,却总也哭不出来。
一切随风去吧,人生不过一场梦,何不造个美梦呢?
正如人生是梦,让他随风去是个梦,让痛无痕迹也终究是个梦。
事到如今,你只愿想起他的次数能少一点,再少一点,因为你真的不愿意,真的不忍心,看着自己的这颗心慢慢地沉下去。
事到如今,你已明白自己真的无法解救自己,如果真的有上帝,只愿安排一个懂你的人,在一个樱花盛开的季节,与你相遇,最好相守,最好是一辈子。
你的“只愿”里夹着泪,好像那永远都是个奢望。
你能靠的也只有自己,生来孤独,本来如此!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世上的陌生人原来共通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