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段时间,我皆穿黑色衣服,黑色的T恤,黑色的外套,黑色的裤子,以及黑色的鞋。黑色太过方便,低调,百搭,深邃,沉默,像个空洞,不喧哗,无所求。黑衣白夜行,有时觉得累,茫然的倦意由内向外,周围声音机械而遥远,睡得晚醒得早,什么事又没有意义,剖开一看,心也被染成了黑色。
我不停地读书,尽是一些无用的书,越读越快,像是在和谁比赛。有时觉得自己看得通透,想得明白,但转眼过来,未经历颠沛怎能说感慨,所谓困顿终究格局太小。我读到的一本书上说,不知道今天是2号还是3号,也许已经4号了,甚至5号、6号了,但对我来说是几号都一样。
忽而想到王小波,他曾自负地说,人只拥有此生此世不够,还应拥有诗意的世界。而到故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长安城里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我既讨厌又喜欢这个结局,如他所说,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地庸俗。
诗不等同于诗意,两者并无关联,诗也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我从不读诗,世界仍未坍圮。犹记得年幼时,只学过几年字读过几本书,却开始写诗去,一句一首,十句一首,一天一首,一天十首。写诗太过偷懒,轻巧,自由,散漫,孤傲,像个诗人,不随流,无所得。我写阳光,写清晨,写路人,写窗前的阵雨,写完整个笔记本,我仍不懂诗。
诗中有悲哀/融化变成水/水中有飞鸟/叼去我眼睛/我眼中有倒影/漫不过无际的水域······那些幼稚的句子算不作诗,可不枉一腔热情,像流星般滚烫。自那之后,我不再写诗。
继续写诗,本就是个伪命题。
继续生活,在庸俗和诗意的罅隙,暮冬后终于找回所有的颜色。我开始练字,复写古人的诗,故事存疑,诗篇却永远真诚。
开元年间,王之涣与高适、王昌龄赴酒楼,有名伶唱曲。先是高适的诗被唱了,《听张立本女吟》:
危冠广袖楚宫妆,独步闲庭逐夜凉。自把玉钗敲砌竹,清歌一曲月如霜。
随后王昌龄的诗也被唱了,《芙蓉楼送辛渐》: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两人意气扬扬望着王之涣。王之涣说,不急,要看最美的歌者唱什么。最后轮到她了,便唱了这首《凉州词》: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