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关注破万之际:
我是个实战主义者,从事出版十几年以来,潜移默化之间,已经慢慢形成自己的一套方法论。但如大多数工作多年的朋友一样,大量的重复,让我失掉了最初的激情,很多方法论也并未系统化。
来到简书这一个多月时间,我开始系统梳理、总结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想法。在“简书”开辟的个人专栏“大话小说”系列,也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截止今天为止,关注者已经突破了一万。
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是大家的支持让我有动力继续这个专栏。
只要我有个人时间,会不定期的更新自己多年来的出版心得,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说回今天的主题,题目有点大,容我慢慢讲来。
很多朋友会注意到,我经常提“商业类型小说”的概念。之所以一再强调自己做的是“商业小说”,其实是有意跟“文学小说”区别开来。
商业小说和文学小说,二者各自的属性不同,因此,并无高下之分:文学小说更多的是“悦己”,商业小说更多的是“悦人”。
文学小说主要是悦己之作,所以,自己写舒服了最重要。于是,我们能看到很多意识流为主的散文体小说。大幅段落的回忆,大幅段落的神游天外。这种小说惯常的情节是,主人公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会陷入从人生到宇宙,长达几千字的大幅感叹。
这种文字主要是献给自己的,可以尽管任性。
商业小说是悦人之作,既然悦人,就要充分考虑他人的意见和想法。
所以,因为商业小说的特点是属于市场,自然可以评判它的优劣。
因此,评论一部商业类型小说的水平高低,第一层逻辑就是,这部作品是否是一部彻底的商业类型小说?或者说彻底的程度有多少?
创作者朋友可以反观自己写的小说,如果是文学小说,取悦自己的,大可不必关注他人的感受,你也可以忽略这篇文章。
如果你想写更彻底的商业小说,就要遵从这个逻辑,客观评价一下自己作品,到底属于多少成色的商业小说?
有作者朋友会问,有没有二者兼得的情况?
有。
但我们要澄清一个血淋淋的现实:二者兼得是通神的境界,99%的创作者没法儿达到。少部分天赋异禀,同时还有很好机遇的创作者,也许有机会写出即悦人又悦己的作品。
注意,也仅仅是“有机会”而已。
如果可以把唐诗比喻成商业小说的话,无疑很多流传至今的唐诗都是典型的悦己悦人之作。
但作为当时的诗人们,一定也不自知自己“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所以,我的观点是,创作者不要贪婪,有舍才有得,不要臆想成自己就是那1%。你只能顾及一面,不能想着鱼与熊掌兼得。
既然商业小说的属性是悦人,那就要尽到这个责任和义务。你要充分照顾读者的市场需求。这个时候如果你在去玩意识流,或者写一个平庸烂俗的故事,一定会遭到唾弃。
事实上,如果要创作一个独特,与众不同的作品,就是跟自己不断的过不去。这就是世间所有事情的微妙平衡。
一个更容易发现的事实是,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这十几年来,网络文学的发展壮大,正是商业小说慢慢淘汰主流文学小说的过程。
如今,网络小说已经登上了大雅之堂,不一一举例,我们能看到大量的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游戏,文学小说已经渐渐式微没落,成为少部分人把玩的奢侈品。
商业小说当然也有血腥、暴力、色情等诸多的问题,但这片自由的网络沃土,本就是一片生态,有大树就会有杂草,非常正常的事情。试想,几百年前诞生的“四大名著”,当时的境遇恐怕还不如现在的网络小说,前人没有想到,沉淀至今的“明清四大网络小说”已经成为无人超越的经典。
时间,终究是衡量一切价值的标尺。
而今的商业类型小说,一定能从中诞生传世之作。
只是,现在还无法揭开这个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