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名要趁早or大器晚成:这两天在看《奇葩说》,看见这个题目就会想,如果这是一个辩题,让《奇葩说》的那帮奇葩来辩论,他们会有什么样的角度和新鲜的说辞?我想其实他们本身就是“出名要趁早”这句话的代表人物吧,马薇薇、颜如晶、肖骁、姜思达,有才华、有阅历、并且肯努力,个个是同龄人之中的翘楚,出名对他们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事,不过是时间问题。他们来谈这个问题,可能会非常有意思。而对于我而言,可能就会少一些谈这个问题的底气。因为不管是爱因斯坦还是达芬奇的故事,离我似乎都还是远了一点,可能现在的自己还达不到“创新者”的层次,还停留在“学习者”和“借鉴者”的层次。我想先把这个层次上能做的事情做好,直到有一天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创新者。至于出名与否,顺其自然。
2、优点or缺点:看了格里斯科姆的故事,我感兴趣的,反而是他到底写了哪些不该收购Babble的理由?这究竟是一种坦诚,还是一种策略?如果是坦诚,我真心佩服,但不觉得值得推广,因为这极可能是特例;而如果是策略,我会更加佩服这位先生的智慧和胆识,而且觉得这样的策略值得更多人去学习。因为在生意场上,我不相信有人会真的希望生意做不成。即便要提出产品的缺点,也一定要有解决和补偿的方案,否则你写那么多缺点,是让买家去给你解决吗?千万不要为了坦诚去展示缺点,展示缺点,一定是为了卖出产品而主动采取的策略。
3、故事的套路:的确,电影是有各种各样的套路可循的,专业上,我们把它叫做“类型”。爱情片、侦探片、恐怖片、公路片,其实都是一个个“模式”和“套子”,掌握了这些基本的故事模式,所谓“创新”所要做的,就是加入新的人物、新的情节、新的视觉效果。或者反过来,像文中所说,当你有了一个新颖的点,比如“人物”(狮子),你也完全可以用一个观众熟悉并且喜欢的“套子”(《哈姆雷特》)来装它。因为这些类型早已接受过观众们的检验,符合人们的情感心理结构,而那些新颖的想法,又能给观众带来新鲜的感受。“熟悉”和“新鲜”的结合,才能既诱惑到观众,又能妥妥地满足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