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教育工委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今天会议有三项议程:一是通过选举办法;二是通过监、计票人员名单;三是选举。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教育工委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1.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3.教育工委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5名,差额2名,选举2名。
4.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考察审核公示后,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查同意,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5.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票数,选举有效。
6.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为当选。
7.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划,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不同意的候选人下面的长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面的方格内划“〇”。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8.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9.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下面进行表决
同意这个《选举办法》的请举手,(稍停)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监、计票人员名单。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大会提名两人为监票人。
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通过。
大会指定两人为计票人。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单位上报到会党员人数。
(由监票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
大会应到会党员30人,实到党员28人,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有关规定,可以进行选举。
现在由工作人员发选票。
(待选票发完后)
同志们多领或少领选票,有没有看不清楚的(稍停)
请同志们不要急于填写,我讲一下填写说明。
选票上所列候选人为5名,应选3名。如赞成的,就在候选人上面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就在候选人上面的空格内画“×”;如果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就在候选人姓名下边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面空格内画“○”,但总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现在请各位同志填写选票。
(待选票填好后)
现在开始投票,请检票人员先投,然后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
请工作人员清点选票。
(清点后由监票员向主持人报告收回的选票数)
今天大会实发选票28张,收回28张,选举有效,可以计票。同志们,请原地休息。
(计票结束后,监票员向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
根据监票人报告,现在我宣布:两位同志当选为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当选的代表待报县委批准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