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有一生的故事想要去叙述,但是弥留之际,也只有回忆,并没有太多轰轰烈烈。
John Edward Williams是个展现哲思的作家,书中的描述不仅仅有生活,更有那些安静之处溢出的关于生活的思考。
书里有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
但是我的理解是,这是一部思索,抗争的作品,与天意或是与自我。
斯通纳很平凡,他度过了一生,享受了生而为人的各种情感,有遗憾有难受,但是也有留念,甚至,还有可供回忆的素材。跟《人间失格》的主人公阿叶不同,阿叶是悲凉心酸的,也是遗忘于世界的。斯通纳却并不如此,他有一些消极的时刻,但是也有一些让人记住的点滴。
——志——
美国,州立密苏里大学,在文学选修课上,斯隆教授用他刻薄的面庞质疑斯通纳从莎士比亚文学中得到的情感,让斯通纳瞬间重拾了自己,悄然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不再需要回去偏远的农场,也不再去食不知味的咀嚼农学的书籍。
战争来临,三个好友关于大学的研究生生活发表的一番言论。像是所有人进入变革之前的一次自我剖析,于是多年后,大家都把最纯真的自我留在了那次无所畏惧的谈话中。戴夫·马斯特思把勇气和热血以及莫可名状的情怀留在了一战的战场上,戈登·费奇从战争中归来,在大学里如鱼得水,斯通纳没有参加战争,他顶着世界的眼光,在大学里专研。
这是战争前夕他询问斯隆教授他是否需要战争时教授的回复:
“你必须牢记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很多人类的对抗、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史书中也没有记载。当你试图要做什么的时候要记住这个。”给我的思索便是明白自己所做的到底是什么。”
于是他用一生去思索,他会想起斯隆教授,那个带个他梦想的人,那个鼓励他读研究生的人,那个为他安排了工作的老人,一位带领他走进文学的人。他试图怀恋他,但是我想,他的怀恋,让自己也变成一个与斯隆教授相似的人,不流于世也不容与俗。
他还会想起死去的戴夫,甚至在死之前,错把费奇喊成戴夫,那位激昂的人,那位纯真的人,好像回忆起戴夫,回忆起那段对话,自己就有一些东西是没有改变的。
他心中有一份坚守,就像一切可以将就的东西,我们都在去努力适应,但是唯有文学,是他内心的底线。是一道壁垒,不可逾越。于是在关于沃尔克先生的选修课的评价上,他不予通过,甚至,在沃尔克申请拿研究生学位的时候也因为对科研的认真态度,拒绝做一个老好人,甚至因为这份坚守,与劳莱斯曼教授交恶,甚至在其后的教学生涯中收到排挤。但是他却没有一分妥协,直到生命的最后。
——情——
爱情使人富有激情,他第一次见伊迪丝,她苍白的面庞,神经质的姿态,都引发了斯通纳浓烈的情感,于是他们陷入热恋,于是他们成为家人,他们以为会一直相爱彼此,却不知在哪一刻,爱消失了,他们相互折磨,相互为难,伊迪丝也成为斯通纳多年生活中的障碍,他们紧张的家庭关系,他们不再相爱的真相,让他纠结又痛苦,但是,伊迪丝仍然是他不可或缺的生命伙伴,伊迪丝成为在他死亡时陪伴他的人。
斯通纳现在看着她时几乎毫不后悔,在午后柔和的阳光中,她的脸似乎依然年轻、没有了皱纹。我要是更坚强些就好了,他想;我要是知道得更多些就好了;我要是早明白就好了。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如果我爱她更多些就好了。
婚姻的不完美,让他有了一次奇迹的邂逅,中年之际,因相似的思想与凯瑟琳相逢,但这又是一场被现实驱逐的爱恋,流于心间独自品尝。
还有,斯通纳关于女儿的那些情感,他相信,格蕾斯是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他为她要承受她母亲诸多的折磨而心疼,他一直怀念他与格蕾斯安静的在书房度过的那些午后,那是属于他俩的回忆,安静悠然,空气似乎都飘着淡淡的檀香,那一瞬间,他们两个都是自由的,但是,一生,也仅仅那个时候,他与格蕾斯自由了。因此,在女儿嫁人甚至离去,他感觉格蕾斯只是离开了一个紧张的牢笼,却并不愉快。格蕾斯应该是他与伊迪丝情感的牺牲品,也是一个悲剧的寄托。
——生命——
威廉·斯通纳认识这个世界的方式没有几个年轻同事能够理解。在他内心深处,在他的记忆深处,是对困苦、饥饿、忍耐和痛苦的知悉。虽然他很少想起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的经历,但是他的意识边缘却经常会想到自己的血缘传承。这是祖辈给予的传承,而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忍的生活,他们共同的道德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铁硬又荒凉。
我好像在一段时间里些微接触到了他内心的隐秘,他不向外表露,却在内心煎熬,我不认为他愿意倾诉,因为不理解会让他成为一位祥林嫂,于是斯通纳宁愿孤独的思考,也不远屈从于世俗,但是他却又游走在世俗里,于是开始平凡,开始变成一个不成功的人,痛苦与高傲折磨着他的内心。
斯通纳有一身倔骨,但是也挨不过死神的呼唤。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然不行后。他竟然只是平淡的接受了,安排好了一切,回家等待死神的来临,一切都变得简单无所谓。在他最后的那个午后,阳光照抚,他的一生只剩下回忆:
他打开那本书,这样打开的时候,这本书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他让手指轻轻地快速翻了一遍书页,感觉一股刺痛袭来,好像这些书页是活的。刺痛穿过手指,迅速流过肌肉和骨骼。他时刻感觉到刺痛在那里,他等着刺痛弥漫全身,等着那种古老的兴奋,像恐怖般的兴奋把他定在躺着的地方。从窗户上掠过的阳光照在书页上,他看不见自己在上面写了什么。
手指开始松软,捏着的那本书慢慢滑动,然后快速越过他不动的身体,跌进房间的寂静中。
于是斯通纳花了一生的时间,在追寻自我,不知道他最终有没有找到。但是,我看到它在追寻完整自我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于是,在最后,也许安然,也许不安,让生命从无归于无。
——思——
斯通纳有点像个loser,但我不愿意这样定义他,我们中的很多人,要不一开始就死了,要不就在追寻的途中死去,要不最终获得成功,可是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生命的可贵就在于此,平凡的度过一生,但是却在内心中坚持着那些我们应该坚持的东西,每个人都会经历不完整,哪天,能坦荡的回归寂静,也许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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