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买了手链,因为我日程安排不当,导致买东西的时候很赶。匆忙之中,挑了就走。
回来脱脱戴戴,竟无甚喜感。
一个小吊牌上有句情话,当时掠过一眼便只觉吊牌上的星月格外可爱,烂俗的情话且忍忍就罢,于是拿下。
某天细看,那句烂俗情话竟变了。
I love you to the moon and back.
咩 and back??
生长出了许久不用咬文嚼字的陋习,左思右想不能确定其义。
偶尔一天整书时,突然一下灵动了,原来是绘本Guess How Much I Love You里的最后一句话啊!暖萌的大栗色兔子和蹦跳的小栗色兔子~
文明拯救了我的世界。现在看起来这手串,它有着一个思想的内核,像小王子沙漠里的水井,竟美得熠熠生辉起来。
那句话意思是,我对你的爱,一直从这里到月亮上,然后从月亮上再回到这里来。
(本文献给我的朋友Echo,得知你在阅读我的烂作文,就是我寻找自己,写下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