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桌上常会放一本《宋词》,闲了就翻一翻。
词人中,我一直钟情于苏轼。究其原因,倒不是因为他既善书豪放,又能言婉约,也无关他爱妻至深的性情,毕竟才子自古总多情,深情不乏,但专情便果真难觅了。
我喜欢苏轼,或许是因为他爱吃。因其爱吃,便更觉可爱,大才子能吟善书,又颇爱厨中味,让我觉得这才子甚是接地气。
至今还有以其名号命名的东坡肉,东坡肘子,东坡鱼等传与后世。被贬黄州时,他常常亲自下厨烧菜与友人共品。也曾作诗词介绍他的烹调经验,比如在做东坡肉时要“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他自美”。
苏轼有一篇《浣溪沙》,写得很合我心意。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浣溪沙》,因最末一句诗眼“人间有味是清欢”而传世,我却对下阙第一句“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颇感兴趣。
雪沫乳花,指煎茶时上浮的白色泡沫。古时烹茶,以乳色鲜白、泡沫细腻为上乘。苏轼在其另一首词《西江月》(龙焙今年绝品)里也提到"汤发云腴酽白,盏浮花乳轻圆"。
可见这雪沫乳花,已是苏轼品评茶色的一个重要依据。下半句中的蓼芽蒿笋,是山间的时新菜蔬。于山中,沐清风,伴烟岚,食嫩笋,其中清欢之味,岂不惹人羡煞。
于我而言,如东坡一般,爱煮饭和爱吃饭的人总是可爱的。总把吃饭放嘴边的人儿也都萌萌哒。一直觉得,爱吃善吃的人儿总是自带一种亲近感,与人无话可说时,不妨聊聊美食,距离感瞬间就消失了。
我有个师哥,刚开学认识他时,几乎每见他一次就欠他一顿饭,他像是自带一种特异功能,可以把所有聊天话题和聊天内容都归结为一个收尾结论句——“你欠我一顿饭”。虽然这个结论句不太讨人喜欢,但由于里面带个“饭”字,让我觉得这句话自成一萌。
原来所有的话题都可以以“吃饭”作结,原来所谓的人间烟火,当真都在碗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那种吃饭吃得很香的人。觉得饭吃得香的人儿,对生活也定是抱着极大的热情的。食无味,生活安能有味乎?
中学的时候,我一直对我们班长颇有意见。毕业时几年后,班里举行聚餐。大家酒足饭饱表示可以各找各妈时,只有班长表示还没有吃饱,并对浪费这么多菜感到心疼。
于是他一个人端了水煮鱼的大盆到面前,收了没吃完的各种主食诸如馒头、花卷、葱花饼,一手举着馒头,一手拿着筷子,夹一口鱼里的豆芽配菜,咬一口手里的馒头。大家见状,纷纷把桌子上吃一半的香菇生菜、手撕包菜、辣椒炒肉等纷纷端到班长面前,围了一圈看班长吃饭。
班长就这样吃一口馒头,夹一口菜,再抬头和大家说一句话,一屋子人嘻嘻哈哈地以班长为圆心围了个圈。我站在圈儿的边缘,看着圆心,感觉像是第一次见到把饭吃得这么香的人儿。毕业好几年了,觉得他怎么可爱了好多。
大学时,社团聚餐吃自助火锅。社团里女生比较多,刚开学大家也不够熟悉,聚餐进行很快。我由于一直处于埋头苦吃的状态,没过多久就觉得胃里已然很是充盈。部长是个瘦瘦小小的女生,此时也表示肚子大人已经满足了。桌上的人也都附和着。
此时只有一个学长抬起头,用一种无比奇怪的眼神围着桌子扫了一圈,说:“你们竟然都吃饱了,我还不到三分之一呢……”桌上一阵爆笑,随后都起来跑去给学长端各种吃的。刚刚还略带拘谨的人们这会儿都恢复了女神经本质,最后学长吃得很开心,大家也玩得很开心。
我之前没怎么注意过这个学长,可却在他说出那句“三分之一”时对他瞬间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后来只要是他找我做事,我都很是积极。毕业后,学长去了美国,上段时间还给我说,他见到了乔姆斯基。
我突然觉得,是不是爱吃能吃的人儿,运气也会自然好一些呢。很无厘头的想法,可我就这么认定了。
读研以后,听了一个新词叫“饭友”,觉得这真是比朋友、闺蜜之类更好听的一个词儿。因为朋友经常会慢慢的,于不知不觉中被加上一个“男”或“女”在前面,于是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这让我觉得“朋友”二字本身就有些危险。而闺蜜,总是让我想到“诡秘”,所以一直都不喜欢它。
饭友很好,意义明确责任单纯,只要一起吃这一餐一餐的饭,就是好伙伴。就像是小时候,我送给你一块糖,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告诉我这个词的是猴子,于是我们理所当然成了饭友,还制定了各种传统,比如去朝阳大悦城看电影之前,一定要去吃一份米线。
猴子和我说,其实饭友这种关系发展到后来和恋人是差不多的,会吃醋会桑心,如果有天分开了,那大抵也相当于四分之一场失恋。
于是我决定一直当她忠贞的饭友,直到她遇到她那朵又大又正的桃花。等到必须分开的时候,就当是把自己养了好久的小猪,当礼物给别人了。虽不能亲自品尝小猪肉的味道,但知它去了该去的地方,也倍感欣慰。(恩,其实我一直在想猴子知道我这个想法时会有什么表情……)
关于恋爱,其实我也只想找一个能陪我好好吃饭的人。我会很用心地做每一餐饭,然后和他一起很开心地吃,看他吃饭很香的样子,心里就会很满足。(我竟然不自觉地在句子里用了四个“很”。)当然,如果他愿意负责刷碗,便是再好不过了。
这听起来是多么简单,但我知道其中的不易。只因这碗里,盛着的是所有人世清欢。
我愿心甘情愿为你改变口味,你也愿无论咸淡吃着我做得每一餐饭。我会在菜里放上自己并不爱的辣椒,你也愿意经常吃点我喜欢的芥末。你愿意放下工作只为陪我去买菜,我也愿意多买几棵你喜欢的空心菜。我学着做你喜欢的酸萝卜,有一天这也变成了我的最爱。
我并不觉得这是对你顺从,你也从没觉得这是对我迁就。然而就是这般不经意地接受了你身上所有的习惯,顺其自然,以致我再不需要去背诵你所有的喜好,我的存在,已是爱你最好的证明。
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问你,是否愿与我共品这碗里的人间烟火。你若点头,我会很开心地和你一起去吃一餐饭,饭香里飘出的是我想要的人世清欢。如若摇头,亦无妨,但你能否当一回我的饭友,我们趁着年华正好,煮一碗春风下酒,可好?
Fin.
鹿十七:平生最大志向,是以手中之笔温暖世间炎凉。笔下的文,可入菜,可下酒,可遍赏人世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