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阿拉姜色》:跳出西藏标签,看看人世百态

作家阿来,一直称西藏文化在整个汉语体系之外,被很多文化研究者称之为“异质”文化,他不认同这样的观点,所以一直致力于去异化的文学创作。在文学写作和讲座中,他多次提到,希望大家不要单纯以藏族作家这个标签来对他本人和作品做评断,而是绕过“西藏”这个主题,去关注文字本身传达的内容和信息,但长期在一个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很难摆脱掉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地区的特质,这种特质深入骨髓,自然而然地给读者传递着这种意象。比如藏文化中的信仰,比如藏文化中的自然崇拜,万物有灵等。

我们接触到的西藏题材电影,要么集中在信仰上,要么集中在西藏美景上。比如《冈仁波齐》带给我们的,是西藏百姓内心最淳朴的信仰,一路磕长头去拉萨,转冈仁波齐,一路风雪无阻,见证信仰的力量;像《七十七天》里对整个藏北地区的悉数呈现,一路跟随男主角的骑行走过了漫漫藏北大地。这些要素的描述,凭借西藏自身的神秘特质,而吸引了广大观众的目光,以至于《冈仁波齐》在宣传力度有限的情况下,成为票房的黑马。

说明了观众对这样的题材,仍旧是欣赏的,甚至是没有抵抗力的。

但若去掉西藏文化特质,做一部去西藏化的西藏电影,仅仅反映藏族百姓生活实际,道德与责任,会不会获得观众的认可呢?

松太加导演一直在做这个尝试,在《阿拉姜色》这部电影中更是将这种理念发挥到极致。《阿拉姜色》是一首藏族歌曲,是一首祝酒歌,大意为:

捧起吉祥的酒碗,

斟满醇香的美酒,

为你的欢乐而品尝!

为你的祝福而干杯!

阿拉羌色若。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节,简单而又淳朴的歌词,表达着情真意切的含义,这样一部电影是描写藏家儿女好客的故事?在没有看到这部电影之前,我心里这样嘀咕到。

因为有所期待,所以看到这部电影即将上映的消息,便就近在电影院定下了位置,本以为这个过程会一帆风顺,却不想一波三折。电影上映前三天,我便预定了座位,还有一天的时候,手机发来信息说电影票取消了。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像某些电影一样,临了又不能上映了?查问了半天,电影院打来电话说,不是不上映,是修改了播放场地和时间,可以选择从新购票,而我看了看时间,和我上班时间完美错过,于是再找别的机会。

转天是周末,与朋友约了一场音乐会,而音乐会时间是晚上,下午的时间是空缺的,查看了一下周围的电影院,有没有放映,发现有,而且是这座城市放映场次最多的电影院,于是便选择最佳的时间点,去看看这部影片到底在讲些什么。

故事在慢镜头中缓慢展开,有时候慢到让人失去耐心。但曾经到过藏族百姓家里做客的我,深刻知道,这是他们生活的常态,可以慢慢的喝茶,可以慢慢的发呆,可以慢慢的说一声:“不要着急嘛”。故事的男主人翁罗尔基由容中尔甲扮演,女主人翁俄玛由尼玛颂宋扮演,小主人翁诺尔吾由赛却加扮演,故事线索不复杂,情感性也比较清晰:

女主人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患了重症,便决定一路磕长头到拉萨朝圣。这个路途,要比《冈仁波齐》朝圣之路从西藏昌都到拉萨要远得多,因为她需要沿着川藏公路,翻越四姑娘山等高山峻岭,一路到达拉萨。男主人以为自己的妻子是一时心血来潮,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认可了妻子的决定。随着妻子的上路,故事慢慢的展开,先是随着妻子一起朝圣的,由丈夫罗尔基雇佣的两个帮忙背东西的两个小姑娘的逃离,再就是丈夫罗尔基发现了妻子的异常,并赴医院查明了妻子的病症,是很严重的病,所以一路沿着川藏公路追上妻子,强烈要求妻子一起回家到大城市治疗,但妻子俄玛坚决反对,依旧坚持继续朝圣,在这个过程中,妻子告诉站丈夫罗尔基,去拉萨朝圣,不仅仅是祈求自己平安,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这也是隐秘在她心中多年的秘密:为了纪念失去的前夫。前夫去世前,她曾经答应过,他去世后,要带着他的骨头做成的“擦擦”到圣城拉萨,接受宗教的庇佑和洗礼。这一切,现任丈夫罗尔基不知,而从一个人的角度看,罗尔基甚至对俄玛与前任丈夫生的孩子诺尔吾也不是特别欢喜,所以诺尔吾与俄玛的父母住在一起,有一定的自闭倾向,少言寡语,脾气倔强,以自己的方式对抗着世界。

在得知俄玛生重病并坚持要朝圣后,罗尔基一度生气抛下她,但很快又返回来,伴随她走过朝拜的一步步,在日夜朝拜中,俄玛把心中的秘密讲给罗尔基听,而罗尔基与诺尔吾之间的隔阂仿佛不再那么山高谷深。故事的高潮在俄玛在朝圣路途中去世,她委托罗尔基把自己和前夫的擦擦带到拉萨。而俄玛给罗尔基的“擦擦”盒子里,是俄玛与前夫的合照。

从人性深处讲,罗尔基此时是矛盾的,其中有对自己家女人的疼爱,和对这个女人的恨,以及对这个女人前夫的恨,情感是复杂的,难以辩解的,所以在一座寺庙前,罗尔基为俄玛祈求诵经超度,并得知可以把往生的人的照片贴在墙上,一遍每日诵经超度。

罗尔基把俄玛的照片贴在墙上,转身,然后停住,返回把照片上的两个人撕开,贴在墙壁的不同地方,做了或许每一个人,都会做的事情,然后,毫无愧疚感的离开,准备搭车回到家乡四姑娘山。而一路随行的诺尔吾却不见了,这让罗尔基非常的担心,因为在途中,这位内心带着些许嫉妒的男人,开始接纳这个男孩,并将其当作自己的家人。但这个叛逆的孩子,一开始就将罗尔基设定称自己的敌人,认为罗尔基不喜欢他,再加上他看到罗尔基把自己亲生父母亲的照片撕开,两地分离,自然恨上加恨,两人的感情和矛盾在经过轻微的触碰后便点燃了:罗尔基坚持回家,诺尔吾坚持要去拉萨朝拜,诺尔吾抱着沿途小朋友给的皮球离开,而罗尔基不放心便尾随,不幸发现诺尔吾不见了,而面前的水塘里仅有一个皮球,水塘边是诺尔吾的鞋子,紧张失措的罗尔基不假思索的跳入水中,却没有诺尔吾的影子,翻身回来后,才发现诺尔吾从旁边走过来,惊喜交集的罗尔基上前狠狠的擂了诺尔吾一拳,而诺尔吾与其一直保持的敌意也一触即发,将自己的想法大声喊叫出来:你一直不喜欢我,你走啊,我自己去拉萨。完后便离开了。

罗尔基是在一个河流前发现诺尔吾的,诺尔吾面前是一头倒下的驴子,已经死掉很久了,苍蝇嗡嗡飞,留下一头小驴在旁边呜呜的地叫着,像是在哭泣,而此时的诺尔吾,脸上也挂满了泪水。罗尔基还是坚持要带诺尔吾回去,但都不成功,而小毛驴仿佛和诺尔吾心心相惜般,开始一刻不停的跟随着诺尔吾,俨然一个小跟班。

在一个痛苦的抉择之夜,罗尔基决定接过妻子的“衣钵”,继续向拉萨进发,继续朝圣,而诺尔吾和小毛驴成为他朝圣路上的伴侣,帮助拖运物资。在这个过程中,罗尔基的个人的狭隘的爱与恨,慢慢让渡为对生命的尊重和实现对妻子承诺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他实现了同自我的和解,逐渐放下狭隘与自私的爱与恨,扛起了博爱与责任。原本可以选择火车进拉萨的他,坚持用妻子的方式,朝拜前进,从而让这部影片在静默中实现了升华。

而朝拜的过程,自然也实现了罗尔基与诺尔吾的和解,这对路途中的冤家,慢慢的在互帮互助中原谅了彼此,罗尔基教授诺尔吾一些人生道理,比如“男人不能总走在人们的后面,不要老低着头”“男人的头发,剪掉后要放在人们踩不到的地方”等等,简单却深刻的生活道理,通过一个大男人,口口相传给面前这个不断长大的孩子,可以说在不经意间触动了观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在即将到达拉萨时,诺尔吾激动的一口气爬上了南山坡,从山坡上看到远处的布达拉宫,就那样静静的屹立着,随即返回问罗尔基,啥时候进拉萨城,而罗尔基则说好好收拾一番,理一下头发,收拾干净再进城,不着急,影片在罗尔基为诺尔吾一剪一剪的理发过程中,闭幕。

影片没有大开大合的场景,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细水长流般的叙述方式,像是剥洋葱般把简单却不单一的故事情节,在观众面前一一呈现出来,故事的细节,就像洋葱辛辣的味道般,会让人落泪,却不至于悲恸,总体来看,整部电影处理的相对节制,很西藏却又不单单具备西藏的特质,而是超脱了民族超脱了情感,进入人性深处,去拷问,去描述,去呈现。

这是藏族真实的生活吗?

我想说,从情感上,是的。从地域上,对嘉绒藏族来说,是的。

毕竟,这是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故事,这片历史上称之为“小金川”的地方的故事,这里的人的生活常态,这里的人的内心情愫,如果对西藏的认识需要一场“文艺复兴”的话,那我们从这部影片中就看到了对“人”本身的关注,这是一种进步,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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