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侠是漫威旗下最经典的超级英雄之一,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偶然获得了惊人的超能力从而开始踏上拯救世界的征途,声名鹊起。这是多少人心中梦寐以求的,也正因为他是从平凡中蜕变而非一开始就聚集了所有光环,所以他的出现才更让人觉得梦不再遥不可及。
哥伦比亚公司开始着手将这个超级英雄正式搬上荧幕是2002年,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熟悉并为之心动的《蜘蛛侠一》。主角托比•马奎尔戴着眼镜,背着书包,跌跌撞撞得在公交车背后追逐,在学校被人欺辱的形象可笑又让人气愤。他的登场一开始就用了另一种姿态来博人眼球。不是蝙蝠侠那种用着传说和流言来撩人心扉,再从天而降,英气逼人得站在天台上惩奸除恶,气势和形象都精彩绝伦,这也无疑是从一开始就将其与众人划开了不可逾越的分界线——即英雄与凡人的差距。可蜘蛛侠不是,托比•马奎尔的蜘蛛侠不是这样。他文弱,温和,呆萌,书生气一身,头脑聪慧却不敢和自己喜欢的人讲一句话。他傻气,并不太会守承诺。在蜘蛛侠二和三中,他永远都只是在不停地为生计奔波,没办法交房租,生活,连买束花送女友都只够买一朵。这样的人遍布全球,他没有任何的英雄光环,脱去了那身红色的正义外套,他就只能老老实实地服从生活,一刻都不能停歇。他是我们每一个人,有我们所有人的影子,甚至他的现实连普通人都比不上,起码我们中有些人可以交得起房租。这样的人白天在辛辛苦苦工作,夜晚开始收听收音机里的新闻好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在Marry Jane推开他小屋的门后听到他的收音机响个不停,永远都在播着罪恶现场的情况,而他却在一旁安静聆听,脸上的倦怠掩盖不了期待。这样的人你怎么也无法将他和城市上空那个飞檐走壁,无所畏惧的英雄联系在一起。此时此刻他那么平静,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是城市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哪怕上天给了他多大的恩惠,让他变成万众瞩目的超人,让他成为人人钦佩的救世主,他也依旧是那个傻气的,笨头笨脑的皮特•帕克。
恩惠让他无意间成为蜘蛛侠,蜘蛛侠让他更坚定得成为自己。 这也就是我最欣赏托比•马奎尔的地方。他没有神化这个平凡的超级英雄,而用自己的笨拙去慢慢地向这个自己也崇敬的人物靠近。托比•马奎尔有着一张绝对不输于任何好莱坞男星的英俊面孔,包括在《蜘蛛侠三》里皮特•帕克变成黑蜘蛛后大闹爵士酒吧,一段舞蹈让这个黑化后的小蜘蛛更是性感迷人。他盯着MarryJane的眼睛说话时的认真,缓慢和深情,他对着Uncle Ben的尸体羞愧难当,痛苦得流泪,并在往后的日子里深深地自责,直到《蜘蛛侠三》也没有忘记这段过去,他对着绿魔说自己只有一个父亲,他叫本•帕克,他无论如何都会去听取梅阿姨对他的教诲,他对自己的朋友小绿魔视若生命,连对旁人都有着无限的耐心和善意。他让我想起了很多美剧里常有的一款人物,犯罪心理中的Spencer,生活大爆炸里的四个书呆子,还有无数学校里任人取笑的弱者,而这样的弱者到最后却成了宽容和救赎的发起者。多么奇怪的转折,可却又是必然。
而在看超凡蜘蛛侠的时候,皮特•帕克却给了我另一种印象。安德鲁•加菲尔德饰演的皮特从高中开始,他放荡不羁,像所有青春期的男孩子那样躁狂,好动,喜欢打抱不平,阳刚之气浓重,不喜听取家长的教诲。超凡蜘蛛侠附加了皮特•帕克的幼年时代,对他的父母进行了一些刻画,反而弱化了本叔叔和梅阿姨在他生命中的作用。尽管本叔叔依然按照原书那样死在了盗贼手里,可是皮特•帕克的冲动和爆发以及依旧不改的浪荡让蜘蛛侠和他这两个身份含混不清。英雄和凡人突然又变得没有了方向性,甚至于他的蜘蛛丝都是自己研发的,凡人得道来得如此轻易,却和地气再无接触。他的演技没有差错,只是这样的皮特•帕克,这样玩世不恭、将救赎反转成自己的娱乐,把英雄和自己混为一体,桀骜不驯的蜘蛛侠有些不真实。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也便是为什么皮特•帕克被选择成为蜘蛛侠的原因之一,托比•马奎尔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而安德鲁这一版本的蜘蛛侠我不敢苟同。英雄最动人之处不是他在外的威风凛凛,而是面对众生时心怀的那一点慈悲。在《蜘蛛侠二》中皮特脱掉了光荣的外衣,试图做回自己,可这样的他依然会冲进失火的大楼去救一个不相干的小女孩。仁心不是因为成为英雄后才会与之俱来,而是因为你本就拥有,才可以被称作英雄。
我称超凡蜘蛛侠为平凡的浪荡子,而蜘蛛侠则是浪荡的平凡人。凡人和英雄是有界线,可界线从来也不是不可逾越的。英雄从不需要以浪荡来独特,相反,他们的平凡恰恰成就了独特的浪荡。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是平凡的浪荡子,而浪荡的平凡人却从不是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