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看到黄金大降价,准备去商店买黄金,打造商品,大赚一笔,因交易金额太大,无法直接拿出手,所以要先付订金,若后续凑集金额或者考虑想要了在付尾款。
后来他付完订金后,黄金涨价,买的与实际的不符,收益太少,不想要了,想要要回3万元的订金。
这时候商家耍赖了,拿出合同来,说付的是定金,无法退还,买家一看,傻眼了。
他气不过,随即将商家告上法庭,一起上了法庭对峙,由法官裁定结果。
双方律师紧张对峙,激烈争辩,各执一词,一个说白字黑字,合同在那里,需要诚信,另一个说以文字混淆视听,欺骗消费者,以此挖坑,互不相让,大声争辩。
审了几日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商家将订金换为定金,混淆视听,涉及到诈骗消费者行为,遂予以退还之前预付的3万元订金,并附上相关利息,消费者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