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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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踪的讯息传来时,娇露正在相第N个亲。面前的理工男着一身格子衫,就业于一家IT公司,正满头大汗的介绍着自己的工作性质。

她带着礼貌的笑容和一点点克制的不耐烦望向手机屏幕,已经听了40分钟,天知道还要听多久,现在这年头不无聊的好男人真难找。

她撇了撇嘴角,正要移开目光,突然,有条讯息像把闪着光的匕首,插在屏幕中间。

“你听说了吗?叶琛失踪的事情……”

她一瞬间好像读不懂汉字似的,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打开初中同学的微信群,里面充斥着无数信息……

“如果不是他父母打电话来问,我还不知道那个“人生赢家”失踪了……”

“听说他一个月前就已经音讯全无,不知道是不是已经……”

“呸呸呸,别乱说话。”

“奇怪,那他家人为啥这么久才发现?”

“都是扯不清的烂帐……”

她逐条浏览,手指头好像变成橡皮做的,突然,铃声响起,她微笑着向面前滔滔不绝的理工男做个示意,便接起了电话。

“阿露,你还好吧?”曾经的密友用小心翼翼的声音试探着什么。

“请问你是?”

“我是你初中的同桌蜜柑呀!你听说了没有,你以前暗恋的男神叶琛失踪了……”

她突兀的挂断了电话,面前的男子想继续说些什么,下一秒,视网膜里却只留下她离去的背影。

咖啡馆外的阳光很耀眼,而叶琛转学走的那日是阴天。

娇露曾经很笃定,但在此时此刻,却仿佛被什么重重的击中了脑袋,霎时间,什么都不确定了。

她还记得第一天遇到他的情境。那是的三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在美术课快要结束的时候,她一个人拿着五彩斑斓的调色盘和小水桶,踢踢踏踏的走过阳光下长长的走廊,走在隔壁班整齐的朗读声中。地上有一块水渍,她的黑皮鞋一个趔趄差点滑倒。狼狈抬起头的瞬间,她看到干净的玻璃窗内,有一双手握着课本。她眯起眼睛,想看看他们班的语文上到哪一课,可视线却不禁被那插入书页的白皙手指所深深吸引。

她着魔似的顺着手指往上看,就在那个瞬间,就在那近在咫尺的对面,她遇上了一双专注而又沉静的眼睛。

时间突然就慢下来了,耳边的诵读声变得不真切,阳光融化成帷幔落在地上,脑海中却轰的一声像炸开了烟花。

这一切一切的美景,都落在了面前的眼睛里。

“怎么还不去洗?待会儿老师还要布置作业,你就不怕迟到被罚站?”恍惚中,她好像看到已洗完画具的同桌蜜柑正诧异的问她话,她却依旧不说,不动,像被哪个路过的武林高手点中了穴道。

许久,等不到回答的女孩早已不耐烦的离开,脚步声回荡在走廊中,也像是锤子,一下一下的敲击着心脏。

蓦地,她终于低下头,拿着还没清洗的画具逃似的离开走廊。

从此以后,这双眼睛,这个人就变成了她的青春,她的晴天,她日记里的小黄花,她故事中顶着大太阳却撑不开的伞,无论如何都想再淋一场的雨,她对未来的每一个想象,和她接着写还能写下去的一万个字。

“啪……”笔尖一顿,突然断裂。思绪从潮湿而温暖的回忆中被拉回。她叹了口气,觉得身体里有种奇怪的麻木感。从接到电话的那一刻起,她应该感到诧异、焦虑、恐惧,甚至被摧毁,被粉碎,但她没有,好像她并不相信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讯息。

她所认识的那个人,从小到大都如此优秀,他的未来,拥有无限的可能,唯独不会在这样风华正茂的年纪,失踪在了大好时光中。

放下手中的铅笔,看着满满一纸的“叶琛”,心中突然涌出一股复杂难言的情绪,既想落泪,又觉得自己可笑,脸上的表情纠结在一起,难看至极。

身后的同事们人来人往,没有人注意她的表情,也没有人注意到她拿出请假单,一次性请了十五天的年休。

琛,是美玉,是珍宝。她要去找回他。

“囡囡,你老实说,请十五天假究竟是要干啥?”

“妈,不是跟你说了吗?我初中同学结婚,我要当伴娘去……”

“结个婚要十五天?”

“她家远,我还要和同学聚聚,玩几天。”

“囡囡啊……你是不是……脑子又不清楚了?”

“船上信号不好,挂了啊!”

娇露放下手机,将目光投向窗外,李柱山码头在土黄色的礁岩拥抱下慢慢远去,白浪包裹着轮船的脚步,驶向并不明朗的蓝天。

昨天下班后,她骑着电瓶车,来到了叶琛的家。郊区的夜永远黑的很早,鸡鸣犬吠声不闻。门铃坏了,她在锈迹斑斑的铁门前敲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开。

“小娘,侬找啥人呀?”旁边的阿嬷探出头来。

“叶老师不在吗?”

“儿子出事体了,在屋里哪待的牢,去北京寻人去了!”阿嬷大叹了口气,见在这个女孩儿身上打探不到更多八卦,便关上门睡觉去了。别人的事嘛,也就值得叹口气的功夫,还是睡觉最要紧。

娇露浑浑噩噩的回到家,到头就睡。一觉到天亮,便乱塞了几件衣服在行李包里,准备乘第一班船到上海,乘火车去北京一起帮忙寻人。

今天的海面浑浊,风浪带着船像榨汁机一样乱晃,不把里面的乘客晃出汁来不罢休。旁边没有人,她整个人紧紧蜷缩在散发着呕吐物味道的座位上,过道边的小女孩在吃红橘子,这清新的味道在晕眩脑海中打开了一道缝隙,不断回放着无聊的少女时代与叶琛的交集。

是的,如咸鱼一般无聊乏味的她,如橘子树叶一般清隽的叶琛,他们最喜欢的书都是《小王子》,他们家都在海岛小镇上,除此之外,他们再无相似。

他身边的人都活泼爱笑,话多爱闹,他总是被簇拥着。可他沉默起来,却像是一棵黑白照片中安静伫立的梧桐树。在那惊鸿一瞥后,她以为的真正交集,始于一只红橘子。

那一天如果不下雨的话,原本是要春游的。可娇露却记错了日子,背着书包像往常一般去上学。

野餐的途中,大家一片欢呼,围成一圈做游戏,嘻嘻哈哈笑声不断。到了吃饭的点,她看到大家打开装满零食的书包大快朵颐,才突然想起自己连一块饼干一块钱都没有带,翻遍了书包,除了书只有一个傻兮兮的红橘子。

她刷的一下涨红了脸,抬头看去,同学们正其乐融融的分享彼此的零食。她迅速低下头,手里攥着那个红橘子,像是拿着个小炸弹,害怕别人觉得她是个傻瓜。但过了很久很久,却始终不曾有人朝她的方向看过一眼。

这种罚站式的体验随着众人的分享进程终于结束了,她假装很饱的捧着书包,按着她羞愧的心跳,也盖着她叽咕乱叫的肚子,熬到家。屋里,母亲夜班工作累了还在睡觉,她一屁股坐在书包上不停不停的流眼泪,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只觉得真像个傻瓜。

突然,她的眼泪被窗外的敲击声打断。“给你。”男孩半露着清俊的侧脸,别扭的拿着颗糖。

她站了起来,静静的看着他,仿佛是站在湖中间,一圈一圈的波纹荡漾开去,时间停下来了,所有声音消失无踪,只有那个人的样子格外清晰。

他……不是那天教室外惊鸿一瞥的……叶琛吗。

她慌乱的打开窗,甜甜的水果糖和初夏的微风一起被递了过来,娇露的脸上还挂着眼泪,想了想掰开一半的橘子递过去,交换之际,她触碰到了他的手指。

就这样,小小的两人成为了朋友,经常在课后一起学习、玩耍。娇露从一条咸鱼变成了有些爱惜羽毛,有点爱娇的女孩子,而叶琛却总是有点捉摸不定,有时候非常热情,有时候陌生人般的冷漠。

他们的友情,或者说是萌芽状态下的爱情默默发展着,直到某天半夜娇露被发现背着一书包工具和干粮说要和叶琛野营去,才引起父母非常大的反应与注意。

当夜,娇露的母亲就气势汹汹的打电话给叶琛家,在谴责了对方涉嫌诱拐自己家女儿之后,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答案——在睡梦中被叫醒的叶琛说,他从来不认识什么叫陈娇露的女生,更别说和她半夜三更野营了。

而娇露坦白出来的数次夜游均被对方驳斥为无稽之谈,最近学习紧张,自家儿子看书到深夜,这是全家人有目共睹的。叶琛及娇露班的班主任及同学,没有一个人看到过双方交往,就连一句话也没见说过。

这下子,娇露家人傻了眼,年级段乃至全校炸了锅,到处流传着一个平凡女生暗恋隔壁班校草,结果爱而不得中了邪发了神经病的狗血故事。

娇露苍白着脸,倔强的顶着流言去上课,黑板上写着几个大字,“陈娇露暗恋叶琛!”上面还圈了个甜腻腻的爱心,她屈辱的跑到隔壁班,想和叶琛说个明白。

她想说她没疯、也并没有暗恋他,她还想问,承认和她是朋友,真的有那么羞耻吗?

可这些话在见到叶琛的同时,瞬间消散如烟。他走了过来,如同第一次见面时的那样,甚至比刚认识的时候更冷漠,像把刚出鞘的匕首,清隽而锋利。他经过她,没有嘲笑,没有责备,像经过一片素不相识的云。

那一刻,娇露觉得有什么在心里冲击着,叫嚣着想要一股脑的涌出来,好像一株弱小的芽,压在血肉深处,拼命撞击着想要破土而出。

巨大的耻辱后紧接着排山倒海的羞耻感,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与存在,终于开始承认自己的神经也许真的出了问题。

她从喜欢上叶琛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一刻的耻辱。

原来,她真的交了个幻想中的男朋友,成为别人口中的“疯子追求者”。

而现在,疯子再次发疯了。

火车飞速奔驰,像个试图偷走时间的贼,外面灼热的阳光混合了清凉的雨水,一场太阳雨湿漉漉的带着夏天朦胧的气息从车窗外飞快掠过,就像闪闪发光的流水。

“你那么优秀,我好高兴,我好难过。”

娇露站在清华大学的西门口,看着自己十一年前QQ空间。初中毕业后,自己拼尽全力终于考上了县里的高中,而叶琛却早已接到本市最好学府的录取通知书,之后一路扶摇直上,毫无悬念的考上清华大学,终于成为娇露人生里,遥不可及的那一轮明月。

“你是……陈娇露?”肩膀被人毫无预警的拍了拍,转过身去,面前的男人笑出了一口大白牙。

娇露点点头,二人随即前往就近的餐厅坐下。

“你和阿琛是初中同学?就在那个……乘四中学?”

“是嵊泗。”娇露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继续说,“初中时,我们是好朋友,毕业后我们就没什么联系了。”

“那你这次为什么……”

“我不相信他会这样凭空失踪。”

男人没有追问下去,“那你今天想问什么?”

“你所知道的的,和叶琛有关的一切。”

“那一句话就可以说完,我们不熟。虽然和他是室友,虽然都是法学院法律专业,可我们的交集真不多。”

“那他还有其他朋友吗?”

“这家伙和我一样天天沉默寡言,哪有什么朋友。”男人颇有些感同身受的叹了口气,“在家乡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考上这儿以为就是登上神殿,没想到这只是开始,比我们有才华更牛逼又死命用功的人多得是。不过他女朋友很漂亮。”男人突然笑了,笑声像把手枪,连发击中娇露的心脏。

“女朋友?”

“确切的说是未婚妻。她人美身材好,大长腿,听说家世也厚。能看上谁是谁的福气,这不,叶琛还没毕业就去了她爸开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资格证也考下来了,前途不可限量呀。”

“那他为什么会失踪?”

“他女朋友都不知道的事,我怎么会知道呢?”男人看看手表。

“能告诉我那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吗?”

“可以,但我和你打赌,他们不会对你说一个字。”男人在餐巾纸上写下一个号码,递过去。

“这是……?”

“一个医生的电话,他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叶琛……生病了?”

男人指指脑袋,“这是个心理医生。别说是我提供的。”

“谢谢。”娇露站起身来。男人的背影却未如她想象般远去,他俯下身来,在她耳边温热而轻声的说。

“其实,阿琛根本不认识你吧。”男人制止了娇露的反驳,继续说道,“无论你想做什么……放弃吧,你和叶琛不是一类人。他这么聪明的人,现在一定在哪个角落好好的享受生活,你现在所有做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多管闲事,面对现实吧,玛丽苏小姐,他并不需要你。”

“他需不需要我,不需要你多管闲事!”

“我是好心给你个建议,看来你比叶琛更需要去看看这个医生。”

娇露的脸上一阵热一阵凉,她咬着牙快走几步,挤开男人的背影,飞奔着消失在了下个路口。

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我只要尽力就好了我尽力我尽力我尽力……

恋爱狂想症脑子有问题花痴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不知道跑了多久,她终于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拿出手机,把纸条上默念于心的号码一个一个的嵌进屏幕。

打完电话的她,筋疲力尽的坐在街角肮脏的台阶上,精致的妆容已经有点斑驳,好像她脸上明艳爱娇的面具终于裂开一道缝隙,露出悲伤又厌恶的神色。

“海山文艺杂志社的记者……陈娇露是吗?”

娇露冲着面前的男人点点头。

“你想问些什么?”

“我们杂志社想做一期专刊,主题是现今年轻人的各种心理问题。”

“那为什么独独想要了解叶琛呢?”

“因为他是年轻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都比较顺遂,成绩好,人品好……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失踪呢?所以我觉得他比较适合作为我们这次专刊主题的切入点。”

“他会同意将自己的隐私登报上稿吗?”

“这个等我定稿后,再联系他本人也可以……”娇露有些焦虑的摩挲着手上的戒指。

“陈小姐。”面前的男人露出洞彻一切的笑容,“你知道一个人说谎的时候,会有几个特征吗?”

娇露快速的摇摇头。

“一,明明很简单的一个回答,她会用因为所以这样生硬的逻辑词,串起大段不必要的解释,因为她内心知道这不是实话,害怕别人不相信她。二,她的语言和动作存在不协调,比如嘴上明明说着对对对是是是,但却在摇头摆手。三,反复摆弄装束,整理衣物,没有必要的触碰戒指手链等等……”男人好整以暇的继续笑道,“陈小姐,还需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林医生,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被您质疑的,我真的是海山文艺杂志社的记者。”娇露非常诚恳的说道。

“那么,向我描述记者普通的一天吧。”

“您是在作弄我吗?”娇露皱起眉头,有些恼怒。

“怎么?这个要求不过分啊?”男人的笑容像是贴在脸上的面具,揭也揭不下来。“如果你真的是记者的话。”

“好吧,如你所愿。”娇露很受冒犯的说,“上午7:30分起床、8:30到达工作地点……晚上8:00下班,也许更晚,你知道的,作为一个记者来说,上下班的时间永远是不固定的。”

“现在请你把刚才说的,倒着重新说一遍。”

“呃……晚上8:00下班,7:00和总编研究第二天的采访事宜,6:00和采访对象面谈,啊……不……是5:00,然后呃……恩……”

“陈小姐,一个人在说谎的时候,是用时间线来编制的,但她缺少时间与时间的真实联系,往往很难将她的谎言用倒叙的方式讲出来。”男人终于不笑了,这个人很奇怪,笑的时候温和可亲,不笑的时候却隐约透着几分严厉。

“对不起……我只是……”娇露有些害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露出了马脚,正绞尽脑汁的思索该怎么圆回去。

“如果你是在考虑用一个谎言圆另一个谎言的话,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我没有兴趣继续听下去。”男子不知怎么面色一冷,站起身来就走。

“林医生……”娇露手足无措的试图拦阻男人的去路。

“小心一点,如果你碰我一下,即使就这么一下,我也会拜托警察好好查一下你的底细。”男人温和的面具中带出了某种轻蔑的意味,“去告诉叫你来的人!她给我找的麻烦够多了。她再不知收敛,小心我说出什么不该说的。”

“我不是……”娇露慑于男人的气势,却又不甘心退却。

僵持间男人迅速往娇露旁边的缝隙挤去,娇露伸出手想拉住他,却被甩开,她脚步不稳猝不及防的倒在地上,额头磕出“咚”的一声响,便迅速的见了血。

她呜咽了一声,而始作俑者却连脚步都没有慢一分,即将在她的视野永远消失,娇露的火气也被点着了,她爬起来用力的拉住男人的胳膊,“你干嘛!”

男人冰一样的眼神扫过娇露的伤口,似乎断定了她在使苦肉计,“我倒是想问问,你想干嘛?”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娇露被他看的火气一点点弱下去,有种刻骨的绝望脆弱的涌了上来。

怎么这么难……为什么这么难……她只不过想知道关于叶琛的一切,想知道他所有和她无关的喜乐悲欢,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失踪,为什么会过得不幸福。

“我只是……想要一个真相。”

“你是谁?我凭什么告诉你?”男人静静的问。

娇露突然懵住,不知是被他问的更清醒,还是更迷惑。

“我谁都不是,我……只不过暗恋了他20年而已……”娇露的喉咙好像被什么哽住了,脸上痒痒的,用手一摸竟满脸都湿了。娇露看一眼手心,麻木的想幸好不是血,只是眼泪。

“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喜欢他,一头栽进去,现在都没能出来。因为他,我的精神出了一点问题。”她眼前一片模糊,“其实去年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从对他的妄想里出来了,可梦醒的那一天我又遇见他,那天太冷我带着口罩,大着胆子上去装成游客问路,他没认出我,很温和的给我指路,对我笑。那天岛城第一次下了雪,我好开心,我也好难过。”

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狼狈的像一只狗,“所以,我又栽进去了。他失踪后,我来到了这里,想找回他。”

“找回他干什么呢?他一定不认识你了。”面前有人无奈的蹲下握住她的手臂,她失声痛哭,她听到有人断断续续的说话,但她的哭声太响了都听不真切。

“你别哭了,你想知道什么,我告诉你吧。”

等娇露终于冷静下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她眼睛肿的像个核桃,羞愧的捂住脸不敢看对方。

“对不起。”她用纸巾捂着眼睛,沙哑着嗓子说。

“该说这句话的人是我。”男人低下头,“我以为是周艾琳叫你来的。她是叶琛的未婚妻。”男人敏感的看了一眼娇露。“你不知道?”

娇露尴尬的放下纸巾,“我暗恋他很久,所以格外不想打听他这方面的消息。”

“那你知道,叶琛他有抑郁症吗?”男人读着娇露的表情,知道了答案,“果然,你们都像他说的,都觉得他就是个别人家的孩子,是个完美的人,也不会有任何不完美的情绪。但是,完美的人,是不会得抑郁症的。”

娇露惊讶于叶琛的另一面,却没有随意插话,只是静静听着。

“自从2010年在诊所实习开始,我每一天都在接待各式各样心理障碍的人群,我每一天都感到不可思议和害怕,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男人像是回想起了什么不堪忍受的情节,“叶琛心病的症结,也是他的父母。”

“我们是初中同学,他父母……很普通啊。”

“他们是很普通。但你有没有想过,叶琛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优秀的。他的优秀是被父母日复一日的冷嘲热讽、恶语相加,年复一年的全面否定、极度贬低,被一个个沉重的叹息与轻蔑的白眼塑造起来的。可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为什么?”

“他们觉得羞辱是一种动力,他们以为这是一种正面有效的刺激,所以每天每夜频繁的使用着,叶琛反应得越激烈越难过,他们就以为越有效。”

“他最喜欢绘画,可他的爱好不被父母接受,他好不容易攒够零用钱买的颜料画笔被随意的送给了邻居,他花了好久画的作品被丢弃。他父母用尽所有办法逼他放弃,好像那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他终于放弃了,以为自己放弃的只是一个爱好,回头看放弃的却是一段人生。”

“叶琛不是没有反抗过,刚开始他会难过委屈,也会大哭大闹的发泄,可是他们用最能伤害他的言语和方式羞辱他,来发泄对他的失望和不满,他的父母没有被温柔对待过,自然也不懂得耐心和鼓励。所以叶琛像被拔苗助长一样的迅速成长,变成一个优秀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内心装着一个禁不起挫折,自卑懦弱,怀疑自己的病人。”

“他就这样……得了抑郁症吗?”

“不要说的这么轻巧,你试想一下,你日复一日地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你不能选择是否出生的权利,不能选择成长环境的权利,也不能选择是否按自己的意愿活。你只是一个完成父母梦想的工具。”

“终于有一天,你从这个监狱里逃离了。你考上了喜欢的大学,有了深爱你的伴侣,有了很好的工作,有赏识你才华的上司,光明的未来触手可及。”

“可就在这一刻,作为律师的你搞砸了一个案子,在胜诉的前夕,原告突然决定庭下调解,你怎么劝都没用。在你再三逼问下,原告的父母承认自己收了钱,他们家太穷了,女儿已经被毁了名声,不能连钱都失去。”

“你不服,你不敢置信,你天天劝原告,到处去找证据,却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你觉得作恶就是要受惩罚,恶应该有恶报。可你的女朋友说你傻,你的上司不支持你,她父亲威胁你再作妖就把你赶出事务所,你梗着喉咙说你不服,那一刻,身边没有一个人站在你这边。”

“订婚前夕,你一意孤行的离开事务所,以为自己一个人一双手就能斩断所有荆棘坎坷。可没有过硬的履历和证书,再加上有些人有意无意的打压,你被所有的律师所拦在门外。”

“我问你,经历了这一切,你会不会抑郁?会不会一蹶不振?会不会觉得全世界都在打压你,就像回到了他没有自由的童年。”

娇露说不出话,她不知该说些什么,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刚进事务所的时候,他压力大,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在那个案子搞砸后,他便开始有了自残自杀倾向。经常去医院配安眠药,所以被内科的护士介绍到了我这里。我告诉你的一切,都是从谈话中得到的。”

“最后一次和他联系的时候,他说,近来似乎有些好转,每天的睡眠时间有4小时以上,他想去杭州闯一闯。”男人沉默了几秒,似乎在犹豫着什么,“我今天接到一个电话,是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局的刑警,说他们在西湖区的一处山崖下发现了一具男尸,随身携带的手机里只有我一个联系人。”

娇露愣住了,片刻后猛的向门外冲去却被男人一把拦住。

“你别激动,不一定……不一定是他。”

娇露无声的奋力挣扎,好像要把刚才听到的一切都化为愤怒发泄出来,男人只得放手,冲着娇露的背影喊道,“不管什么结果,请你告诉我一声。”

娇露抱着包冲出了咖啡馆,面前的分叉路许许多多,在她眼中幻化成吃人的妖怪。

她要去杭州,她有预感,这会是此行的终点,也是下一段人生的开始。她也许会跟叶琛一起堕入深渊。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找到他,深渊也是美好的深渊。

她也许真的疯了吧。

上午10:00,她拖着行李箱,终于到达了西湖区公安局门口。她突然双腿发软,感觉自己半边身子都木了,坐在了满是灰尘垃圾的马路上,来往的车辆行人均对她报以异样的眼光,她却瞎了一般毫无所觉。

不知坐了多久,她猛的起身走进了公安局门口。仿佛一瞬间画面就变了,站在冰冷的敛尸房里,她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进来的,想不起自己说的话,只觉得眼睛被眼前白布下的躯体黏住了,有一只冰凉僵硬的手臂伸了出来,她不自觉的数了数手指头,五个,她数了五遍,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数。

下一秒,白布被缓缓揭开,无形的大锤击中了她,现在才知道原来极度悲痛的时候往往伴随着恐惧,那个时候是流不出眼泪,也不能晕倒的。

叶琛的睫毛上结了冰花,整张脸透着淡淡的青色,仿佛渴睡欲死的鸟终于得到了永眠。她轻轻的握住那只手,这是她第一次握他的手,也再没有以后了。她想仔细看看那只手,却发现手臂上全是累累割伤,她不顾阻拦把原本盖在肩头的白布掀起,发现原本他均匀颀长的身材已经变得非常瘦弱,肋骨根根可见,像是他上学时曾经弹过的竖琴。

他好像饿了很久。

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她不顾身边人的阻拦,死死抱住叶琛的身体,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叶琛仿佛是从她身体里破土而出的花,他死死的扎根在她的身体里,她从他的背影中汲取力量,谁都分不开他们。

可现在他身体里的那朵花枯萎了,死去了,他在她心中打下的结,永远解不开了。

她被人扯下床,却还是牢牢抓住叶琛的手臂,连她的手指也被人一点一点的掰开。当冰冷的温度离开她的指尖,她终于失去了全身的力气,坐倒在地上,被人扶出了这个充满死气的房间。有人在她座位旁放下热水,有人仔细询问结果如何,她一把抓住来人的衣服,不知是救命的稻草还是挡住她生路的悬木,“为什……”她才说两个字就说不下去,好像不说下去噩梦就不会成真。

大厅里突然进来了一对中年夫妇,娇露无端觉得面熟,目光追随着他们走进停尸房,看着中年女人那梳的一丝不苟的发髻扑散在叶琛身上,听到了那一声压在嗓子底嘶哑的嚎哭。

她默默的走了过去,中年女人死命拍打着叶琛冻得僵硬的身体,用语不成调的声音咒骂着他,乞求着他。

身边有人走上前去,悉心安慰着中年女人,她似乎听到了自杀的字眼。

“我儿子这么好……这么好……他什么都好……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怎么会这么不争气……去自杀啊……”叶母接受不了儿子骤然离世的噩耗,还在扯着女刑警的手抽抽搭搭的哭着,絮叨的说着叶琛以前的“辉煌事迹”。

娇露看在眼里,有一句话堵在她心口,堵的她难受,她拼命想把堵在喉咙口生疼的情绪咽下去,忍下去。

“为什么不早点说。”她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叶母却听见了,泪眼婆娑的将目光疑惑的转向她。

“你这些话!为什么不早点对他说!”娇露嘴唇颤抖着,终于忍耐不住的吼出来,好像是叶琛借了她的嘴,想把这些年所有的一切都问个清楚明白。

“既然你一直都觉得他很好,很棒,为什么从不称赞他?”娇露的指甲按在手心,这痛楚能让她更加清醒一点。

“你们就不能夸夸他,哪怕只是说他做的不错?哪怕就夸他一回?你没看到他被你们左一句右一句砍成什么样子!砍的他站也站不起来!只能躺在这里!”

“你是谁!在这儿胡说八道些什么!”叶父拦在叶母身前,冲她口沫横飞的质问。

“我谁都不是!我就是个陌生人也比你们了解叶琛!”娇露推开他们疯子似的夺门而出,街上车水马龙,每个人仿佛都怀揣着希望小心翼翼的行走着。

她心中默念着一个地址,这是刚才她在办案刑警交谈中偷偷记下的,她那触不可及的叶琛,最后住了半个月的地下车棚所在的地方。坐在出租车上,她不断回想着叶琛的外貌,他笑起来的样子,他握着笔在画布上肆意涂抹的样子,她想象中的他在法庭上自信满满的样子,以及最后的最后,躺在殓尸房里苍白脆弱失去了灵魂的样子。

随便塞给了司机一张粉红色的大钞,在对方诧异的眼神中,娇露失魂落魄的走下出租车,走在肮脏泥泞的城中村中狭窄的巷子里。良久,她走进一处低矮的屋檐,继续往下延伸的阶梯像是吃人怪的喉舌,她没有犹豫的走了下去。

“B-101。”找到那个门牌号,生锈的铁门敞开着似乎在欢迎她的到来。她洁白的手指不由自主抚摸着门上的污渍,一瞬间脑海仿佛闪过很多画面,有人无数次西装革履的出门又垂头丧气的回来,有人拿着酒瓶酩酊大嘴的唱着走了调的歌,有人须发凌乱的坐在床上疯子似得在一本素描册上涂涂画画,有人将手机放在枕下却又在半夜将它扔向墙角,有人崩溃的死死抓着枕头抓着头发捂着脸无声的哭着入睡……

这里就是叶琛决定赴死的地方。娇露意识到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躺在那张肮脏的看不出颜色的床上,黑暗笼罩着她,墙上似乎有痕迹,光线太暗她只能用手指一点点“看”。

“生而为人,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边阅读着墙上的字,心中绞痛怎么忍都忍不住。他这么好,他曾是多少人的明珠美玉,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凭什么要这么对他……

她相信,一个用尽一生力气,无悔的活过一次的人,最后是能够坦然面对死亡的。

可是……可是这个人不能是叶琛,不会是叶琛,不可能是叶琛……

不知什么时候,她睡着了,梦境似乎与一段段回忆重叠,死后永眠般的睡梦浓郁的让人不想醒来,她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眼睁睁看着那个人将要陷入已有的或是将要有的陷阱里,最终陷入死地,无法出声,也无法阻止。

这是她暗恋了二十年的人啊。

醒来后已是凌晨,她回到宾馆的房间,黑暗中那数字时钟的颜色像是一只红眼睛。她坐在镜前细细梳妆。眉笔画出柳叶眉,眼线与睫毛膏勾勒出楚楚杏仁眼,一抹绛唇是新鲜的石榴红,腮红刷在苍白的脸上刷出些许血色。换上昨晚在商场精心挑选的一袭靛青色衣裙,她匆匆到达那处悬崖所在的山腰时,还不到早上五点。

今天的她不是陌生人,不是游客,不是普通的朋友或同学,她是陈娇露,一个恋爱中的女孩,第一次来见她死去的梦中情人。

娇露确信叶琛的灵魂还徘徊在断崖上,她穿着高跟鞋,从野草及膝高的小路一步步走上去,从黑暗走到天光微亮,脚步踉跄而虔诚。终于,她站在了崖边,怯怯的一步步向边缘走去。风陡然大了起来,有种陌生又熟悉的温度似乎就在她的身后,有一双握惯画笔的手无形的贴着她向前走。

鞋跟太高了,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堪堪擦过边缘,如果不是刚撑住了手臂,也许上一秒她就已经和叶琛一样掉下悬崖。她却一点都不觉得后怕,反而瞪大眼睛向着崖下较近的一处猛看,似乎有什么在持续吸引她的视线。

她一激灵,终于意识到那是一个厚厚的活页夹。她到处找寻,终于找到一根又长又直的树枝绑着可以弯曲的铁丝,将它勾了上来。

打开封面的时候,她不禁愣住了,里面全是素描,有前半部分律师日常生活的素描,也有后半部分各类职业的素描,每一幅都有日期,越靠近现在画笔的痕迹越紊乱,可还是完整的勾勒出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以及他对未来的向往与期待。

最后一幅画,虽然只画了半幅,但还是能看出描绘的是面前的碧水青山。她从包里拿出碳素笔,在那幅画上犹疑的画出一条痕迹,良久越画越快,雨滴噼里啪啦砸在身上,将她精心准备的这一身都砸的狼狈不堪,她却毫无所觉。

不知哪里的冷风席卷而来,把初夏的旖旎暧昧吹的一干二净,只留下清冽的冷清氛围。娇露放下笔,从前与现在绵延了二十年却再也传达不了的暗恋,少年的轻狂、自卑和他致命的吸引力,少女不切实际的幻梦……这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成了这幅画,可他却像冬日梅花蕊上的一点雪色,瞬时消失无踪……她咬着唇没法出声,殷红的唇色都被咬的泛白,肩头微微颤抖。

如果没猜错的话,叶琛也许并不是自杀的,他只是因为那本重要的素描本掉下了悬崖,那似乎触手可及的位置让他失足送了性命。

这样想也许能让她好过一点。虽然归根究底,叶琛从生到死都与她毫无关系,他即使是绝望孤独欲死,在生命的最后一秒钟,也未必想起过她。

她的长发垂下来,遮住了面容,过了许久后,突然觉得有什么落在自己的手背上,意识到的那一瞬间,她终于泪如雨下,嚎啕大哭。

这本素描本,是叶琛无意中给予她的第一份礼物,也是最后一份。

娇露当天下午就回了岛,航程中,她握着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撰写着朋友圈的内容,那是《荒原》的其中一段:

“只要有水,而没有岩石

若是有岩石,也有水

有水,有泉

岩石间有小水潭

若是只有水的响声

不是知了和枯草同唱

而是水的声音在岩石上

那里有蜂雀类的画眉在松树里歌唱

点滴点滴滴滴滴

可是没有水”

她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了初中第一次遇见叶琛的那个下午,青春真好,每一次醒来都好似有用不完的希望,每个不切实际的梦想都能实现。

在涛声阵阵中,她终于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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