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兔子回家,带了一只肿脚丫(被石头砸了),几个水泡,一包脏衣服,一袋吃剩的干粮回来。
阿尔卑斯山的好处是,山是群山,却都不算太高,过3000米的不多。风景却包括了冰川、积雪,瀑布、激流、山岩等等高原景色。
不过山上没有旅馆、饭店、小卖店之类的设施。
想按着登山线走,自己得带上10天的吃喝,带上换洗衣物和登山用品。所以他们每人背一个巨大对登山包。
山上可以找到一些给登山者专用的木屋子过夜,但热水休想,电炉也没有。下大雨时板壁透水,兔子一头印第安人的长发,没吹风机可用,第二天感冒了。但感冒了也还是得背着大包走。他们四个大男孩结伴互助,有人不舒服,别人分担少许行李。
每次看到他们泡在冰冷的雪山融水里,就忍不住对兔子说:别泡冰水,坐下病来,年纪大了会麻烦的。兔子隔天回答我说:山上没信号。
回家说起这事,兔子说,一天走路的劳累和酸痛,全靠泡冰水解决。
老人的话,小孩都不听。
欧洲有一条朝圣之路,叫雅各布之路,可以从自己所在的地方走起,反正终点站是西班牙Camino de Santiago市中心葬有圣雅各伯遗骸的那个大教堂。我一直神往能走一次,因为据说路上大家就是睡简易床铺(通铺),吃忆苦饭,路上互不言语,低头冥想,晚上互不相识的人互相交流心得,帮忙挑脚上的血泡,分享药品,第二天大家珍重再见,分道扬镳。
不过现在我有点畏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