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也是一种颜色。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成功,那便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余生。它就是一个起点一样的终点,从此忙碌不停,从此乐此不疲。
如此的热爱音乐再也不喜欢听歌,没日没夜的研究舞步再也不喜欢跳舞,整天拿着圆珠笔画漫画再也不觉得画家很酷,买了吉他之后整天想念着吉他最后还是选择放手,觉得花式篮球很帅很酷忘记了天黑还在练习然后还是不会打篮球。
就是这样的喜欢着视觉冲击的事事物物,年轻的心态就像摇滚一样的翻腾热舞。
这样的人难免自尊心会膨胀的有些严重吧。会怕别人突然提起自己的肋骨,自尊太过严肃难免自卑也会跟着严重。
走在悬崖停驻,
发觉原来眼泪也会有温度。
一昧着想要挽留,
也就意味着再也留不住。
生活是不是该选择救赎,
宣泄感情让情感细水长流?
生命太短促,
梦太清楚。
这个选择拉住的人会不会太无辜,
会不会太过于或有或无。
不爱讲究无奈的将就,
最后还是躲不过一场单项选择的去或留。
时间是一条不通人性的走狗,
是一个永远都改不了背叛的下属。
时间是一只喜欢偷吃的老鼠,
是一块抹不掉擦不干净的污垢。
光线太暗看人会觉得模糊,
可是人们就是喜欢在没看清楚的时候选择共度。
这个妹子又在唱悬崖,666 给她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