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不貌相”这句话真的是很有道理,看过很多悬疑破案类的影视剧,里面大多数大奸大恶的凶手表面可能是一个高知人士,是翩翩公子的绅士,总之不管是他的长相还是他的职业,都很难把他跟杀人犯这几个字联系起来。《法证先锋》中的郑晓东就是这样一类人,到现在都让我印象深刻,也一度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我的眼睛周围也有一颗痣。
郑晓东是一家IT公司的老板,周末喜欢跟好友跑步锻炼,第一个死者就是他们在跑步的时候郑晓东蹲下系鞋带发现的,看起来就是配合警方破案的良好市民,谁能想到这个人本身就是他杀的呢?
一开始,成天混日子的章记突然跟发了疯似的紧盯他不放,还被梁小柔她们认为是不务正业,公报私仇。
后来,章记才说出了他藏了14年的秘密,他认为郑晓东就是这个案的凶手,因为14年前也是同样的犯案手法,而且当时已经抓到了他,也找到了证人,只可惜证人在临上庭的时候被撞死了,所以当时只能无罪释放郑晓东。
经过章记这一说,大家才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郑晓东的身上,调查他这14年里的基本情况,发现他是最近才回国的,之前都在国外。因为按照章记的说法,他是属于频繁犯案,应该是连环杀人犯,那么这一类人必定不可能等这么多年才再次犯案。
于是警方就查了14年在郑晓东居住附近发生的凶案,没想到居然有8个凶杀案的犯案手法跟14年前的案子几乎一样,而且凶徒留下的精液都是没有精子的。
通常连环杀手选择目标都是有特定性的,并且成因跟他的成长环境会有很大的关系。警方通过调查就发现了,郑晓东小时候是当场目睹自己的母亲杀死小三,又被自己的父亲杀害的,而他的父亲杀了人之后就丢下他跑掉了,所以他很可能因此而心理扭曲,那么他选择目标的特定条件究竟是什么呢?
还好高sir发现了其中的规律,那就是所有的受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点——眼周有痣!究其原因的话,就是当年他母亲失手杀死的小三眼睛周围也是有一颗痣的,所以他恨这一类的女人,他觉得是这样的女人破坏了他的家庭幸福,让他成了孤儿。
为了证明这一点,警方找到一个眼睛附近有痣的警察去试探郑晓东,没想到他真的在看到这个警察的第一秒就产生了兴趣,当天就约她出来,似乎是想要犯案的样子。
梁小柔他们一路跟着他,但郑晓东这次却迟迟不动手,还在约会中途就表示有事要先送警察回家,甚至还带一个眼睛周围根本就没有痣的女生回家,这也未免太不符合常理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郑晓东识破了警方的计划,他当晚的目标不是眼睛附近有痣的女孩,而是要先把一直紧盯他不放的章记先解决了。
果然,在章记回家的途中,郑晓东用棍子直接把他敲晕,然后拖到他准备好的废弃房子。他还把他早就准备好的猎物也带了过来,这是他在餐厅碰到的一个女孩子,同样也是眼睛附近有痣的。
原来他早就定好了目标,也早就识破了警方的计划,知道他们一直在他家门口蹲守,他就装扮成老爷爷出门。若不是高sir反应过来提醒梁小柔,警方就中计了,根本就来不及抓他个现行。
但始终还是去晚了一步,警方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场景就是章记中了一刀,用最后的力气想去扯掉女孩脸上的塑料袋,可惜女孩还是被捂死了,而且这次郑晓东并没有玷污这个女孩,所以也不可能采取到他的精液。
倒霉的是,连章记都没有抢救过来。
于是,唯一活下来的郑晓东开启了他的戏精模式,颠倒黑白地把自己说成了正义使者,说章记才是真正的凶手,他去现场是为了阻止章记犯案而已。
郑晓东就跟早已准备好剧本了似的,说的证词让人找不出一丝的漏洞,看的时候要不是我知道他就是凶手,那无辜的模样,真的要把我说服了。
但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幸好郑晓东把那些塑料袋当成了战利品放在家中欣赏,法证部门才终于从这上面提取到了受害者的DNA来核对,才能成功将他绳之以法。
否则就如同他所说的,如果不是这些玻璃瓶里的塑料袋,就算知道他就是凶手,也很难定他的罪。
当初看到玻璃瓶这一段的时候,那个场景配上那个音乐,真的让人觉得好可怕,怎么会有人心理扭曲到这个地步。而且,他最该恨的不应该是他的父亲吗,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爸这样的酒鬼穷鬼都还有两个女人争着要?
直到最后一刻,郑晓东依旧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甚至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代表,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惩恶扬善之事。
但就像高sir所言,这些受害者是无辜的,她们和她们家人的一生是被他毁了的,所以他根本就不是救世主,而是制造大量悲剧的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