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字公子
大四了,相处了三年的女朋友向我提出分手,原因很简单,两个家庭距离太远,父母不同意。我有些伤感,但也坦然接受了,毕竟因此分手的情侣也不止我们一对;可我依然很珍惜陪她一起走过的这几年,打算把这段回忆珍藏起来,像草莓一样的蜜恋,像樱花般的陪伴,岁月悠远,曾经的思恋被定格在那个青涩空间……
和大多数毕业生一样,我开始四处求职,几经周折还算找到了心仪的工作,毕竟我也算是个不错的大学生。“把优秀当成一种习惯。”这是我女友的座右铭,也正是这句话曾使我追求到她。她是学校文学院的才女兼院花,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那时候追求她的男生很多,送花摆心形蜡烛被当众表白这种事情,她每个学期都会遇到几次,至于暗地里的追求讨好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对她的追求却不同于上述,大一我暗恋了她一学期,终于在大一下学期找机会认识了她,两人成了普通朋友。我并没有因此表露自己的爱意,在我看来一个被拒绝的爱慕者远不如一个普通朋友在她心里的比重,那时我若开口,很可能会降级成为前者。
我和她不是同一院系,虽然认识却相处不多,所以我总是找机会和她出现在同一个校园活动上,每次见面就和她友好的打个招呼,并不过分热情,如是一个学期过去了,我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爱一个人并不是可以为她舍弃自我,做个好男人也不是一味的讨好顺从,爱她就要为她变得优秀,因为优秀才会被爱。
从那开始,我开始注重自己的着装,本来就爱干净,身高一米八零,稍一收拾倒也有了几分男神的气质。古之君子,内外兼修,大一下学期,我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期末考试专业排名第一。我并不能专门告诉她这些东西,但并非没用,我开始变得自信,偶尔和她交谈时我会以欣赏的目光盯着她澄澈的眼睛,而她则低头羞避。至今我还记得在交往以后,偶然一次机会,她得知我英语六级早先她而过时张成o型的小嘴和满面羡慕崇拜的表情。
大二开学,学校里举办了一个征文大赛,她作为文学院的佼佼者自然也参加了,我也不会放过这次绝佳的机会,果然在这次征文比赛中她得了第二,我第一。在大赛颁奖典礼上,我们又相遇了,她故作不服气地挥舞着拳头,我则是一脸苦笑装作投降的样子,那时我们已算是比较熟悉的朋友了,不再那么规矩地打招呼。
颁奖典礼进行着,百无聊赖的我时不时的向她望去,她托着腮帮,认真听台上的老师讲话,秀丽的头发贴着她的脸颊,从她精巧的耳边垂下……不知过了多久,大会进行到最后一项,为本次大赛的两名一等奖颁奖(先颁发二三等奖,一等奖留在最后),首先主持人读到了她的名字,她从座位上走到台前,接着主持人开始诵读她的作品《樱花缘》,是一篇美妙简短的散文诗,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接下来轮到我了,我走到了台前,站在她身边,主持人开始诵读我的作品——《吻雪》是一首现代短诗,准确来说是一首情诗,当然当时她并不知道。
她还在竖着耳朵,认真听着一个理科男写的短诗怎么就胜过她一个文学院的才女,听着听着她的耳朵开始变得红彤彤的,脸蛋儿也红了。没错我用她的名字写了一首诗,一首向她表白的情诗,一向在人面前自信、落落大方的她,此刻也傻傻的站在颁奖台上低下了头……老师评委们显然是读过我的作品,对我构思的巧妙和意境的渲染赞不绝口,而对于诗中的具体内容大都含笑不语。
她红着脸偷偷瞄向我,我则像个没事人似的,装作没看见,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依然“正经”的等着老师们上台颁发获奖证书。她有些急了,终于鼓起勇气抬起了头,只是脸上的红晕还没有完全消退。她从后面用她的“花拳绣腿”踢了一下我的小腿肚子,我轻咳一声,她才发现颁奖老师已经走到了台上,只好硬着头皮把奖先领了。
颁奖典礼进行到最后一项,和颁奖老师及评委合影留念,然后老师陆续走下台去,我和她依然傻乎乎的站在台上,都在等待着什么……她突然反应过来,已经到了退场的时刻,而台上也只剩下我们两个。脸上的红晕终于消退,她开始迈步走下台去,我终于不再扮演一个旁观者,从后面紧紧抱住了她。
“我还以为你只是把我当成写作素材了。”她红脸鼓着小嘴嘀咕道。我把嘴靠近她的耳边,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道:“我写诗的素材,从来就只选花儿。”……这场告白无疑是成功的,也正是在追求她和与她相处的过程中,我也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不断提高自己、保持优秀的习惯。所以虽然是她提出了分手,每当想起她我依然会有一种感激,感激她赠予我的美好回忆,感谢她让我习惯了优秀的自己。
六月份了,等拍完毕业照,我的大学青春本应该就此画上完美的句号。可她恋爱了,在距毕业不到一个月的日子里,在我们分手不到一个学期的日子里她和大三的学弟恋爱了。我们已经分手,我不应该再干预什么的,我也知道那位叫李浩然的学弟曾追求过她,只是被拒绝了,可我更知道李浩然家在海南,距她家更远,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分手的原因,真的只是她的托词。
在一家咖啡馆里,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约她,我俩彼此都很平静,优秀的人都会体面地控制不良情绪。我和她谈着最近的求职与变化,当她得知我找到心仪的工作时我能看出她是高兴的,可我还是忍不住谈到了她的新恋情,谈到了现在看来十分蹩脚的分手理由。
“你知道吗?我曾喜欢你的浪漫幽默,欣赏你的执着,喜欢你在夏天把冰镇的柠檬水送到我宿舍楼下,可是你每次和我约会总是买三元一杯的柠檬水,每次我们一起吃饭的预算都不超二百元,现在的你是挺优秀的,可现在的你……算了,这次我请你。”她没有继续说下去,平静的起身结账,然后离去。
“可现在的你还没有钱,是个穷光蛋。”我呆呆的坐着,嘀咕着她没有说出口的话。我不能告诉她,自己一个人上自习的时候都是用杯子在宿舍装满桶装矿泉水,也舍不得在小卖部里买两元一瓶的冰镇矿泉水;我不能告诉她在初次见面时她说她永远也喝不腻柠檬水,我把这句话一直记在心里。我摇了摇头闭上眼睛躺坐在座椅上,我想我的大学已经画上了句号,只是那段回忆只能是一段不成熟的回忆了。
尽管找到了还不错的工作,可离别的气息总是伤感的,寝室四人只剩下了我和小皮,今天是周六,明天又有几个好哥们要走,我俩商量着晚上去金夜香KTV一起嗨一把,小皮在那儿做兼职,和那里的经理熟。可早上我女友准确说是前女友又找上了我,她傻傻的站在宿舍楼下,就像曾经在颁奖台上那样,只是这次她梨花带雨般哭成了泪人。她哽咽地说能再借我抱一下吗,我没有说话,不过我想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李浩然是学校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昨天他又当众向教科系某女神表白,至于我眼前哭泣的她,只有被甩的结局。
良久,她的哭泣已经变的断断续续,我不再留恋地推开了她。不得不承认我曾喜欢她,但那是曾经的她,对于眼前这个丢弃了原则与自尊,因原则背叛而变得陌生可怜的女生,我是不可能再接受的,甚至内心有一丝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