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读书起缘于大学,那时充足的课外时间以及舒适而安静的图书馆,再加上琳琅满目的书籍。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拿上自己喜欢的书,坐在图书馆,听着音乐,一页一页地翻着书,不知不觉就把一本书读完。这时,你可以望着窗外发呆,但嘴角会莫名其妙地露出微笑,内心也会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满足不是你得到或挣了很多钱的满足,也不是你饥饿很久后,吃到你最喜爱的红烧肉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我只能用很实在来形容它。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种满足感,以致毕业以后,不管去哪里,我行李箱一半是课外书,而我妈每次都嫌弃我,总说:“每次来回就只见你的书,也没看见你有多厉害”,我只是默默不语,因为我害怕说了什么,我妈就不帮我抬行李[捂脸]。
其实,说实话,我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我也不知道得到了什么,但是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读书就像你吃饭一样,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但它最终会变成你身体所需的物质。我想这句话可以解释:读那么多课外书,你得到了什么?毕竟,人的记忆有限,每本书你可能只记得大概或只记得书中那些简单而富有哲理的句子,我觉得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如果把看课外书当做读一篇课文,要知道中心思想,要知道段落大意,还要分析重点句子,那看课外书就失去了意义,我想我也不会再翻任何一本课外书了。很多事情都一样,一旦带上了利益,原本的样子就已经失去了本真,就像喜欢一个人,默默喜欢也是一种幸福,而并非要得到。
记得大学看的第一本课外书是《摆渡人》,情节很吸引人,看了几页后,就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于是,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整本书看完。看到感人的部分,鼻子一酸,眼泪也会莫名的掉下来。至今都记得那句很暖心的语录: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的需要。也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阅读,我才懂得原来阅读也是那么有趣。紧接着看了《茶花女》、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替身》、《挪威的森林》、《明朝的那些事儿》《乖摸摸头》……在书友的介绍下,我获取了买书的网---当当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买了就看,看完了又买,有时候,小伙伴会介绍她觉得好看的书,有时候,上中外名著的时候,老师也会给我们介绍她喜欢看的书。其中《百年孤独》是我看得最晕的一本书,从头到尾,我都在记书里出现人物的名字,或许本身就不喜欢孤独。但是,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把这本书看完。结果现在只记得作者是马尔克斯,内容一片空白。因此,我认为喜欢阅读并不是因为喜欢书,而是有足够的勇气和安静,才拿的起它,看得进它。
在所有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大冰写的书,与其说喜欢他的书,倒不如说喜欢他的生活方式,不被生活所拘束,遵从本心。想流浪就流浪,没钱就街头卖唱,没房子住就睡酒店,挣了钱就开酒吧,与那些酒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等酒劲上来后,开始倾诉彼此的故事。以至于每次在酒吧闲坐,我都会想起他的“我有酒,你有故事吗?”这种生活,对于那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来说是一种奢望。其实,这世界真的有人过着我们想要的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除了生活方式,我还喜欢他写的故事,他笔下的人物都是那么励志,而他,总把他们经历最艰难的部分写的那么幽默诙谐,会让读者觉得生活的艰难也是如此而已,只要熬过了,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所以,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什么,一直缺的是热爱生活的人。
成长道路上一直陪伴我的是书,每当迷茫或者浮躁的时候,我会放下任何事情,插上耳机,拿上喜欢的书,沉浸在书里,获取满足感,然后又充满能量,继续热爱生活,我想这也是我一直保持纯真和快乐的原因。所以,如果你们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意,那就从读书开始吧,给自己半天的时间,静静的把一本书看完,这样,你至少还能获取成就感,不会丧失对生活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