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很喜欢《陈情令》,喜欢到痴迷,每天都在看,不更新的日子就找资讯,看花絮,看B站大大的剪辑,总之自己这段时间为了《陈情令》而活。
版权意识在中国并没有普及,很多人都不愿意花费金钱去购买那些正版,而是靠很多人分享资源,一边享受着主创团队费尽心血的作品,一边又不愿意花费哪怕是一杯奶茶钱去支持。这就是版权意识薄弱的弊端。从前我也不懂得版权意识,只觉得能看就行了,我也会去投票支持啊!可这个世界是很现实的,没有金钱的支持,什么努力都会被磨灭。就像金主找明星代言,若是销量上不去,那么金主还会再找那个明星代言吗?不会的。还记得之前薛之谦被黑的那段日子吗?所有代言都被撤,原因无他,没有人支持。也许这样举例并不是很合适,毕竟当初我那么喜欢薛之谦,他被黑我真的很难过,也让我看清了娱乐圈。好在,他现在结婚生子,开演唱会,发新歌,代言也回来了,我真的衷心祝福他。
回到版权问题,我今天写这篇文章不过是因为我犹豫很久,终于购买了《陈情令》的国风音乐专辑。之前为何不买?最开始这个专辑只有一首歌是我喜欢的,肖战和王一博合唱的无羁。而这首歌早就在各大平台播放,也许没那么夸张,但是不能否认可以不用购买就听到。版权泄露会大大降低购买欲望,所以我犹豫了。后来,我喜欢了其他的歌,每天脑子里都在回响,就更纠结了。在之后,官博发了销量破千万的微博,我顿时觉得自己也该做一些贡献,为我喜欢的事情。其实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我的心在动摇。我慢慢觉得自己的行为不正确,如同我写一篇文章,别人随意转载,导致我的收入受损,我想我会很难过的。最近我总是因为自己不购买专辑而胡思乱想,倒不如花了这个钱让自己宽心。人生在世,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自己开心快活最重要。我当下便搜索《陈情令》国风专辑,立即支持了一张。买完后,感觉自己听歌都舒畅了。
也许我以后还是会在各大平台听到我需要花钱购买的歌,看到我需要充VIP才能看的剧,但我会尽我的微薄之力去支持那么不可多得的好作品。《陈情令》只是一个开始,不是结束。
记得第一次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是吴磊的珍视明眼罩。那段时间恰好需要买眼罩,吴磊又恰好代言,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我买了,不后悔。那段时间,使用眼罩便想起吴磊,睡眠质量都变好了,这便是偶像的力量吧。我从不后悔追星,他们是黑夜中闪烁着的光芒,照亮了我前行的路啊!
我听着刚购买好的歌,听着,听着,眼泪便不自觉流下,一点点,一丝丝在眼眶中萦绕着,抵不过重力,顺着脸颊滑下。流经的皮肤被滋润,毛孔开始苏醒,身体各处都在为我喜欢的一切狂欢!
谨以此篇,纪念我追星道路上的感慨!
我爱他们,从未后悔过,他们带给我的远不止屏幕上的美好画面,更是激励着我不断向前,变成更好的一个人。
我想,我会每天变得更好一点点,为了他们,更为了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