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岁月不能诉说,唯有文化的载体石能诉说。一幅幅粗朴的岩画,记载的却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直到今天依旧让人们为之震撼。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更加开阔的心胸,更加开放的头脑和更加丰富的世界。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血脉,是连接过去和现在的纽带,也是未来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比较借鉴的可能与比较借鉴的思维习惯,它是一种建设,一种积淀,更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因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这份文化瑰丽,并将它传承和发扬光大。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加快,大家的目光越来越多的关注于物质的增长和富足,对物质盲目的追求使人们忽视了精神价值,而外来文化冲击也使我们的民族精神被漠视,因此,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刻不容缓。那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如何才能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呢?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全民行动。文化是属于全民的,只有全民行动才能保护好,全民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权享受文化遗产的丰富多彩,享受文化遗产的全部瑰丽和相互作用,同时也有义务去保护、传承和发扬它。其实,保护本民族的文化遗产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不仅仅体现了一个人的法律意识问题,更体现了一个人的文明素质问题。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这种内化于心的文化保护意识和外显于行实践保护行动,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必将在全世界发扬光大,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它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多方面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多方面的,比如博物馆保护、传承人保护、教育保护、法律保护。而科学保护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也十分重要,无论是“审遗”前后的保护,还是后来的资源开发,只有拿出一整套的科学方案,遗产保护才会更加有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保护方式去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是确保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取得实效的前提条件。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去粗取精。文化遗产保护体现了对智慧和文化也包括浩瀚的历史的尊重,在各种文化中寻找接近真理,接近美善的前景。但文化不是单一的大同小异的而是多样的相互区别的不只一种形式,因此我们需要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有所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化遗产才能突出精与细,才有强大的可能。
归根结底,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我们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而不是被政绩化,被形式化。岁月已逝,但石却为我们留下了这份珍贵的遗产,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保护、继承和弘扬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