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了,他们却说我体检异常,让我复检,实际上就是查我是不是艾滋病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检测了HIV,最后告诉我说体检不合格,无法录用,我当时真快崩溃了……”
10月16日,遭遇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公司拒录的刘元(化名)以侵犯平等就业权为由,向贵州仁怀市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当场立案并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刘元在起诉状中提出6项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公司侵犯艾滋病人的平等就业权,依法录用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和维权成本费用9万元。
被妖魔化的艾滋
「 消息一经报道,就引起众多网民热议」
我们从评论区可以看出,大家面对艾滋人群是嗤之以鼻,进而避之若浼,最后到人人自危,可见大部分人已经习惯将艾滋病妖魔化。这在生活中已经十分常见,举个例子:当你准备去一个公共厕所坐厕时,假如你知道上个如厕的人是一位艾滋病患者,我相信10个人至少有9个都不敢继续在这个位置坐厕。
对于艾滋的恐慌和刻板成见是有源头的,从和河南人有关的“艾滋西瓜”、到和新疆人有关的“”吃烧烤传染艾滋病新疆的,再到全国范围的艾滋针系列恐慌,如“乘顺风车感染艾滋”、“骑小黄车感染艾滋”,这些种种的谣言都在发酵大家对艾滋的恐慌和偏见。
与其恐“艾”,不如知“艾”
我们可以理解大家面对一个尚且没有根治方法和有效药物的传染病的恐慌,但比起恐“艾”,更为重要也更应该提倡的是知“艾”,一味的躲避,缺乏对事情本质、对艾滋缺乏基本的常识和认知,那么也是相当危险的。
艾滋的传播条件和途径
「 和艾滋病人握手会传染艾滋?」
HIV传播必须满足数量、活性和体液交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体液(血液)是其赖以生存的条件,HIV不能在空气中、水中和食物中存活,一旦血液抽离体内,血液很快就会凝固,HIV也很快失去活性。因此,只有当艾滋病患者的新鲜血液经过静脉或动脉传输到体内血液循环系统,才会传染艾滋病。可传播艾滋病毒的体液包括:血液、精液、阴道分泌、乳汁。
虽然从理论角度上来讲,像汗液、眼泪、尿液、唾液也具备传播艾滋病毒的可能性,但这类体液中艾滋病毒数量是非常少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加上暴露在空气中,而胃 液、肠液则对艾滋病毒有杀灭作用,所以接触这类体液并不会传播病毒。
因些,日常生活接触如:握手、接吻、共餐、生活在同一房间或办公室、接触电话、门把、便具、呕吐物、接触汗液或泪液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的治疗现状
HIV感染后,最开始的数年至10余年可无任何临床表现。一旦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就会出现各种临床表现。
而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仍缺乏根治HIV感染的有效药物。但艾滋病已经不是绝症,通过合理的治疗和药物控制,艾滋患者可以正常生活。现阶段的治疗目标是:最大限度和持久的降低病毒载量;获得免疫功能重建和维持免疫功能;提高生活质量;降低HIV相关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近30%艾滋病人发病前不知感染
一般艾滋病都有由感染到发病的潜伏期,在这个期间为HIV感染者,发病后才是艾滋病病人(AIDS)。艾滋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9年,患艾滋病以前,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所以,那些让人们流口水的八块腹肌的帅哥、34D的女神也有可能是艾滋患者。
根据公共卫生科学数据中心数据库统计,HIV感染者/AIDS病人基数在逐年增加。最近几年,我国每年报告新发现HIV感染者/AIDS病人均超过10万例,且一年多于一年,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超过82万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从2012年到2017年,在每年报道统计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中,有近30%艾滋病病人发病前不知感染。当感染者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或不知道从何处感染的时候,他/她在发病前就不能及时接受治疗减缓病情发展;此外,这种不知情情况下极大可能感染自己的配偶和性伴侣。
及时检测治疗,正面对待
定期体检虽然已经越来越普及,但依然有很多人无法做到及时检测。还有一部分人是在高危行为后,因害怕而不敢去医院检查,进而不了了事,又或者在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感染了艾滋,其实都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建议大家定期进行艾滋检测,目前全国各地医院以及疾控中心都可以进行艾滋的检测。倘若担心隐私问题,还可以在家自行完成检测,如使用“万孚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1/2)检测试剂”。这种检测试剂有两类产品,一类是血液检测,还一类是唾液检测,都是可以在家自行检测的,让隐私得到保障,可以增加对病情的知晓程度,做到早检测、早发现、早治疗。
另外,因为多数人感染艾滋后有3至6周的窗口期(指从感染病毒到检测出的时间),所以这个检测应该持续性的定期进行。
最后,我们期待通过这起关于茅台子公司侵犯艾滋病人平等就业权的审判,能让更多人理性的面对艾滋,从恐“艾”到知“艾”,做到“不惧怕、不恐慌、不歧视”,让艾滋人群也能像正常人一样追逐梦想,拥抱生活。
参考:
[1] 公共卫生科学数据中心数据库;
[2] 祁泽宇《恐惧陌生:“艾滋谣言”的类别与演变》,中国艾滋病性病,2019年8月第25卷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