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让我没法去琢磨更好的事情”,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曾经这么抱怨。可他母亲完全不同意。她告诉他说,这是他干的最漂亮的事。后世也认同了道尔夫人的观点,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是这位作家的最佳创造,也是所有作家最出色的创作之一。这位“私家咨询侦探”在他居住的贝克街221号B(B是巧妙的一笔)的“陋室”里办案,火爆的女房东哈德森太太(Mrs. Hudson)负责打理日常,华生医生(Dr. Watson)婚前也曾在此寄居。这位“私家咨询侦探”像哈姆雷特(Hamlet)、堂吉诃德(Don Quixote)、塞缪尔?匹克威克(Samuel Pickwick)、斯文加利(Svengali),还有哈利?波特一样,已然跻身于为数不多的经典文学人物之列,并且名望超越了文学的范围。
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起初并不引人注目。这一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1887年)只给道尔带来微薄的25英镑。当时他只是个一贫如洗的医生,正在为生计苦苦挣扎。而现在“夏洛克”的故事已经被改编成各种电视剧和电影,在世界各地盈利达数百万英镑。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为什么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的其他侦探早已被遗忘的时候,福尔摩斯仍能让一代又一代读者为之痴迷?这个问题可以分成几个方面去理解,但是,首先总结一下福尔摩斯创造者的生平将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道尔在1859年出生于爱丁堡,家中共有9个孩子,父亲是个嗜酒如命的爱尔兰画家,前程无望,晚年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幼年时道尔在耶稣会私立学校史东尼赫斯(Stonyhurst)就读。16岁时他在奥地利待过一年,随后在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1880年他作为一艘捕鲸船上的随船医生在北极度过了7个月。一年以后他从大学毕业,拿到了一个令人钦羡的学位,并再次长途旅行到了非洲。1882年7月他在朴次茅斯附近安顿下来,开始从事医生职业。1885年他的年收入达到了300英镑,足够迎娶一位病人的妹妹。道尔一直在业余时间写作,1886年他以一位名为“J.谢林福德?福尔摩斯”(J. Sherrinford Holmes)的“业余私家侦探”为主人公尝试创作了几篇短篇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系列故事里的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就从此诞生。然而一流的出版社都不愿发表这篇小说。最终它得以在一家杂志以圣诞节赠品的形式连载刊登,并在当时被看做“先令惊险小说”,一种面向大众的廉价小说。